秀书网>修真小说>乾龙战天>第九十六章 从未有过的清醒
  余头是个爽快人。三五下就跟沈云敲定了工钱及待遇问题:沈云来他们铺子里做账房先生;每天晚上过来,做一个时辰;工钱按月计,每月二两银子;另外再包一顿晚饭。

  而沈账房也实在看不惯铺子里杂乱无章。谈好工钱,他捋起袖子,便正式上工了。

  头一桩,便是整理眼前的大柜子。

  对此,余头表示十二万分的支持。他马上向店外吆喝:“东子,大虎,你们过来,和谷雨一起,听沈先生的调遣。”

  中气十足,先前的老迈仿佛是幻觉。

  沈云大汗:搬个被褥而已,又不是行军打仗,用得着“调遣”?

  突然,他心中一怔——从山门口看到的独臂,再到药院那边的独眼,以前眼前这几人……他们身上都带着伤残,说话行事,无不是硬梆梆的,或多或少的都带着杀气!

  这些人,莫非是行伍中人!

  再一想到,鸿云武馆是贝剃头所建,并且余头他们又是良民身份……仙符兵!

  立时,沈云不禁生出吞下一只绿头苍蝇感觉。简直是恶心之至!

  强忍住翻滚的胃液,他咬牙问道:“你们,都是仙符兵?”

  余头和谷雨都不由皱眉,几乎是异口同声的答道:“不是。”

  见他们俩提及仙符兵,脸上的厌恶之情,竟然不下于自己,沈云很是意外:“那你们是……”

  余头一脸的自豪:“我们都是大帅的护卫!”

  贝剃头的护卫,不也是仙符兵吗?沈云生出拂袖而去的冲动。

  这时,从外头进来的一个伙计,粗声粗气的问道:“是哪个把我们跟那帮杀千刀的混在一起……”

  “东子!”余头斥道,“这位是沈先生,以后是我们铺子里的账房先生,休得无礼!”

  东子立刻老实了。

  他与随后进来的大虎一道,向沈云抱拳行礼:“沈先生,我们都是粗人,你莫跟我们一般见识。”

  真的不是仙符兵的做派……沈云讪笑着抱拳还了一礼:“好说。”

  “先生也很讨厌仙符兵,是吧?”余头看得真切,解释道,“我们也一样。我们是大帅亲自招募的私兵,跟着大帅从家乡打叛军,一直打到这里。七年了,我们死了不少弟兄。我们这些人都是老的老,残的残,再也打不动了。家乡还被叛军占着,我们又回不去。所以,大帅就把我等安置在武馆里,谋口安稳饭吃。”

  谷雨也道:“先生,我们真的不是仙符兵。”说着,他把胸口拍得“啪啪”作响,“我谷雨以前是种田的,庄户人家。我可以用性命向你保证,我从来没有杀过一个无辜的平头百姓。”

  “对,我们杀的都是叛军!”

  “叛军占了我们的田土,我们活不下去了,才当的兵!”

  其余几人纷纷说道。

  沈云一时有些糊涂——他们嘴里的叛军,和师父所说的叛军,怎么不一样呢?

  “叛……军,呃,省城已经光复。叛军不是都被剿光了吗?”他问道。

  余头摆手:“先生有所不知。叛军分成好几部呢。先前占领省城的叛军,只是其中一支。三年前,叛军内讧。这一支分了出来。一路逃窜至此。”

  “是啊。叛军老剿依然没破。”谷雨恨恨的捶了捶自己的伤腿。

  听了他们的话,沈云再一次生出“沧海一粟”之感。天地那么大,而他之所知,何其少也!

  关于叛军,其实,他看得出来,师父自身也是挺纠结的。是以,眼下,他有些乱,不想再多说。而余头他们也是对仙符兵的种种行径深恶痛绝,样子不象是做假。

  太师祖在手札里写的对,兼听则明。碰到事情,他不能想当然的,先入为主。

  他选择相信他们。

  当下,他把话题岔开:“呃,明天就要开馆了。我们赶紧做事吧。”

  别看余头他们几个都是老弱伤兵,但做起事来,一个顶仨,真的没夸张。

  黄昏时候,杂货铺子被全面重新收拾过。

  原本堆得满满当当,几乎没地落脚的铺子,比先前多摆了两成的货物不说,竟然还多出来一大块空地。

  余头甚是满意,连连点头:“这样收拾好!以后,都照先生的安排布置。”

  谷雨他们几个也乐得合不拢嘴:“先生小小年纪,真是厉害!”

  “过奖!”沈云摆手。

  按照约定,以后,每天的这个时候,他要过来记账、做账。本来,他以为这是件很轻松的事。不想,跟他们几个相处了大半个下午,他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事实:包括余头在内,这几人都是大字不识一个!

  也就是说,这些人连上账都不会!并且,他们的记性也都不是很好的样子。

  如此一来,他晚上过来记账,岂不是还要天天清点货物?

  一个时辰,怎么够用?

  想想就觉得头痛。

  于是,沈云决定教他们上账。

  哪知,他刚把想法说出来,谷雨他们三个色变,个个把手当蒲摇:“不不不,我真做不来!”

  “啊呀,我最怕写字了。”

  “先生,你还是让我去搬货吧!”

  余头也是一脸为难:“先生,他们几个都还年轻,若是能学会写字,至少也能留在大帅身边当个书记。何至于被打发到这里来。”

  沈云略作沉吟,问道:“如果不要写字呢?只是要你们画叉、画圆圈、圆点,还有数数呢?”

  这回,余头一口应承下来:“那没问题。我以前,就是用圆点记下歼敌的数目。”

  “是的呢。以前都是余头用墨汁帮我们在手臂上画点、圆圆拳记数。我们去书记那里登记时,只要数墨点、数圆圈就行。”虎子使劲的点头,“余头从来没帮我们记错过!”

  “上账,也能如此。”沈云尽量把话说得简单明白一些,“我们给每样货物订个不同的记号。每卖出一件,你们就去余头那里登记。而余头呢,则在账本上画一个记号。晚上的时候,我过来再汇总,记下当天的所有账目。到了月底,我们再把当月的账目,还有货物归整。该补货的补货,该退换的退换。你们看,如何?”

  “好!听先生的。我们就这么干!”余头他们眉开眼笑的应下。

  沈云再次满头黑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要去偷营摸哨呢。

  杂货铺子里的货物,林林总总有数十样之多。也真亏了余头的想象力,居然给每一样弄了一个独特的记号:除了点、圆、叉,他还想出了鱼、乌龟、花……等几十样。

  并且每一样记号都有他的理由。他仅仅是边画边说了一遍,不但沈云牢记于心,而且谷雨他们三个也记得烂熟。

  就象记性不好,是沈云在冤枉他们一样。

  “先生,你看这样上账,行吗?”末了,余头目光灼灼的望着沈云,问道。

  沈云……“好,很好,非常好。”他半开玩笑的指着账本上的那只乌龟,赞道,“乌龟画得最好,活灵活现,象是刚从水里爬上来的一样。”

  “哈哈哈……”谷雨他们三个都捧腹大笑,“先生好眼力!”

  余光自个儿也挺得意的:“那当然。我家里祖传一口大水塘。从我太爷爷那辈开始,开始喂水鱼。祖传的手艺,一直传到我这里。十里八乡,谁不知道我家的水鱼最好。我家里没有兄弟姐妹,打小就只有水鱼做伴。两三岁的时候,我就知道画水鱼了。十五岁的时候,我跟我爹去镇上的大饭馆送水鱼。那掌柜的还特意掏了半两银子,请我给他们画过一张水鱼图,说是要拿去给菜单配图。”

  提起以前,谷雨他们三个也象是打开了话匣子,完全没了先前那种硬梆梆的样子,一个个变得眉眼生动起来:

  “我家也有祖传的手艺,篾匠。我爹的那双巧手,也是出了名的。他编出来的竹篮子真的用能来打水。只可惜,我打小贪玩,一直不肯跟我爹学。等我想学了,结果,才学了半年,叛军就打过来了。”

  “我家是只会种田的庄户人家。家里人多,只有五亩地,勉强能混个肚饱。我爹见我打小有一把横力,存了三两银子,送我去隔壁村学石匠。如果不是闹叛军,我出了师以后,会是我家头一个手艺人。”

  “我以前做梦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当兵。家里就我一个独子,十亩地,日子也还过得下去。我也没别的想法,就想着和我爹一样本本分分的种田。十来岁开始下田做活,十五六岁娶房媳妇,过一两年再生个大胖儿子……”

  “谁不是这样想的。”

  是啊,谁不是这么想的!

  师父生前曾说过,叛军里,大部分的人,也是寻常人出身。如果不是仙府逼得他们走投无路,他们大概一辈子都没想过要起来反叛。就象余头他们,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当兵一样!

  沈云又想起了刘爷爷,还有洪伯他们。再一想,他的爹娘,奶奶,牛头坳村的村民们,不也都是只想如此过活吗?

  买田置舍,娶妻生子,一世安稳!

  可是,在这世道,行得通吗?

  眼前似乎又窜起冲天的大火,耳畔更是惨叫连连。沈云暗中扼腕。

  仙庭派出来的钦差大人养僵尸,挖人心吃,就跟从地里刨萝卜一样简单、自然!

  仙符兵屠杀无辜百姓,和割韭菜没什么两样!

  小小的仙府差役,随随便便能在大街上锁人!

  杀人、破家,于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

  血淋淋的事实不止一次向他证明:只要有这帮畜牲存在,所谓的一世安稳,就永远只能是做梦!

  刹那间,他感觉到心头一亮,整个人变得从未有过的清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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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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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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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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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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