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火红色跑车呼啸地从身边驶过,凌阳敢保证,开这种骚包跑车的,绝对是年轻人。
正这么想着,那辆红色跑车又忽然停了下来,并开始倒车,路面不是很宽,凌阳相当爱惜自己,索性站在路边不动,等对方倒车。
哪知,车子居然倒在自己面前,车窗自动摇下,“凌阳,你怎么走路?刘家明没有开车送你?”
一张精致的脸出现在凌阳面前。
凌阳双手抄在裤子里:“走路不好吗?至少稳妥。”
“稳妥是稳妥,”高明霞漫声道,“你去哪?我捎你一程。”
“不用了,我喜欢走路。”凌阳抄着手,往前走着。
“凌阳,你是不是还在记恨我?”高明霞忽然冲他的背影喊道。
凌阳停下脚步来,转过头,夜色下高明霞看起来确实妩媚动人,但这双眼睛却带着功利与算计,骄傲和自满,习惯了张韵瑶那清澈不做作的水眸,这些沾染了世俗中人性最丑陋之气的眼睛,相当让人反感。
忽然间,凌阳连话都不想说了,只是冲她扯了唇角,又大步往前走。
“凌阳!”高明霞下了车,高跟鞋急促地敲在柏油路面上,她奔到凌阳面前,堵住他的去路。
“你还在记恨我是吧,毕竟,当年我确实是故意冤枉了你。”高明霞捋了一头大波浪卷的秀,有几缕头俏皮地缩在脸颊,更是增添了一种迷人的美。
她上下打量凌阳,看不出牌子的衬衣,领带已松松垮垮地扯开了,吊儿郎当地挂在胸前,西服挂在肩膀上,看起来有种落拓不拘的帅气。
大学时代,凌阳就是校草级人物,出了社会,十多年不见,还是如此帅,甚至比学生时代更加帅气。好些学生时代的校草级人物,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后,要么福要么被时间刻上岁月的痕迹,长残长废。但凌阳是个例外,在他身上丝毫不见岁月沧桑痕迹,只是比以往更加英俊成熟,气质也是相当出众,让人移不开眼。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打探你的消息,去年与万克勤在京城碰了面,提起你,他说你混得很好。”高明霞轻咬着下唇,回想着万克勤对凌阳又羡又妒又酸溜溜的语气,“凌阳,他呀,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人家娶了一号的千金,这些年可过得风生水起呢,认识了不少顶级圈子里的公子哥,一呼百诺,很是威风呢。”
高明霞不知道当时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有复杂的,也有沉重的,还有些妒嫉和不可置信,那个她没有瞧在眼里,而对方也没把自己瞧进眼里的男人,怎么可能比她还混得好,还娶了张家千金,这怎么可能?一个孤儿,他怎么有这等本事?居然把一号千金给娶到手。
看着凌阳英俊不凡的面容,高明霞似乎又明白了什么,又问:“听说你娶妻了,怎么没带上你的爱人呢?”
“她才刚生完孩子,才出了月子。”凌阳回答。
“哦。”高明霞说不出此刻是什么心情,又继续问,“你怎么会来港岛呢?谈生意?”
“算是吧。”凌阳看看时间,说:“不好意思,我要走了,以后有缘再见。”
“哎,等等。”高明霞急忙道,目光紧紧盯着凌阳,“听说你的爱人是张家的千金?”尽管从万克勤嘴里得知了此事,她又从圈子里的公子公主们那里证实了这个消息是千真万确,人家早在八年前就结了婚,但她仍是不愿相信,张家千金怎么会看中凌阳这个孤儿呢?难道只因为凌阳长得少见的帅?
“是。”凌阳回答简单。知道这女人在想什么,以这女人的尿性,估计在想,自己一个孤苦伶仃的孤儿,怎么能够娶到张家千金呢,或许还会认为张家千金看中的只是自己的外表,或是认定张家千金长得丑,自己只是贪图张家的权势什么的。
高明霞咬着唇,又说:“我听说,张家小姐的脾气不怎么好?”这可是她从一个圈子里的公主打听出来的。那个公主说起张家千金,总是一副不屑的语气。
“我太太脾气再好不过了,温柔漂亮,优雅善良,大方端庄。这世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女人。”凌阳自然明白女人的妒嫉心何其可怕,才不想让这女人有机会可怜自己,贬低自己的老婆。
“高小姐,你我双方都是有家室的,这黑灯瞎火的处在一起,未免让人误会,我觉得,咱们还是避避嫌吧。”
高明霞忽然抱住凌阳:“不要走”
凌阳吓了一跳,赶紧推开她,喝道:“请你自重。还有,你要撕自己的衣服尽管撕,这儿还是刘家的地盘,到处都有监控。你想诬蔑我强奸只有自取其辱的份。”
高明霞胸口急剧起伏,急急地解释:“不是的,当年,当年我不是故意的”
凌阳拍了拍被她接触过的地方:“如果你是为当年的事真心忏悔,那么我接受。若是想在我面前显摆你的能量你的本事,你混得比我好,那就没必要了。你我追求不同,人生目标不同,道不相同,不相为谋。”目光斜瞟她,这是凌阳一惯的动作,每当他瞧不起或不把某个人放眼里时,就会以斜瞟的动作来表达对对方的蔑视。
“我现在过得很好,没有你想象中的落魄,所以收起你那不安好心的同情。”
高明霞身子僵了下,然后又恢复了镇定,慢长斯理地整理头和礼服,声音散漫:“有些人再是混得好,可也掩盖不了骨子里透出来的卑贱。猪肉骨头你也吃得下?只有下等人才吃的玩意。”倨傲的下巴冲着凌阳扬了扬,掉头而去,不一会儿,跑车咆哮着从身边呼啸而过。
凌阳忍了又忍,方忍下动用术法收拾她的冲动,“靠!果然够高明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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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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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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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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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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