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燃>第二十五章 千帆阅尽一首歌
  当孙继超那个炫技不像炫技倒更多流于摆酷的拨弦尾音结束后,秦西榛其实已经站了起来,然后去拿自己的包,“买单了,今天早些回去还要做一些资料准备……”

  王可艺伸了个懒腰,点点头,“昨天就没睡好了……”

  杜妮妩媚的朝着大厅那边看了一眼,“呵,小年轻……”

  大厅里发生的剧情倒是没有引起她们多大的注意,整体都是以一场学生毕业聚餐的怀旧态度再看,至于其中孙继超这样的弹奏,她们也只是用来打赌的素材而已。

  这一切,并未闯入她们的世界。

  直到,那样一首歌响起。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的这么想……”

  秦西榛是背着大厅那边的,此时她垂落的秀发之上的耳朵轻轻的竖了竖,停住了脚步。

  穿着背带裙的王可艺也如她一般驻足,而杜妮已经扭头看过去了。

  声音……很好听。嗓音干净,清澈,没有声乐训练过的技巧,但却能笼住那股气。

  这股气气定神闲,绵延流长,透彻时光。

  歌声如诉,她们此时正行走在餐厅以鹅卵石,山石,格纹木门遮挡的雅间之外,然而却似乎一夕之间,春华秋风冬日雪月,晚照和晴空,宿鸟螟虫……

  都来了。

  王可艺转过身去。

  秦西榛竖着耳朵,她学的专业习惯了只在音乐中隔空和那些拥有有趣灵魂的大师与先辈对话,也因为一曲音乐最重要的还是是否本身具有灵魂,就像是一盘添加了不同剂量的调味品,食材的菜肴,首先要是否好吃,享受到了味觉盛宴之后,才会让人对厨师有兴趣。

  而这一次,她转过身来,目光落向那头的大厅,仿佛四周围都暗了下去,只有那个少年,在轻弹着歌谣,仿佛有另一个灵魂,透过歌声俯瞰着全场。

  王可艺的目光和她对了一下,是的,对于一首乡村音乐或者民谣这样主要以歌词讲述一个故事或者叙事的时候,技巧和编曲其实已经没那么重要,也必然不能太过出彩,和声元素不能成为成为最引人注目的部分,只能起到支撑和伴随,丰满乐曲的作用。

  他们所学习的专业从头到尾都在贯彻一个灵魂:表现力。到底什么是表现力,大钢琴师以近乎飞蛾扑火疯狂的姿态扑击琴键掀起音乐厅巨大狂潮的时候,那是表现力。高音穿透耳膜直击灵魂绕梁三日的时候,那是表现力。表现力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有的时候你哪怕一百次奏同一个曲子,仍然会觉得总是差了点东西,总是无法捕捉到人心神上最关键的那一点,这就是表现力。

  表现力是音乐里的恶魔,也是造物主般的存在,它统治着整个音乐长河里的一切璀璨和闪光之处。是无数前仆后继在这条道路上的追求者求之而往往不得的小恶魔。

  终学音乐的人一生,都在追求找到表现力或者达到它的极致。

  而现在,那首她们从未听过的歌谣,那种被称之为表现力的贲张的力量,把她们瞬间拉进了曲调的世界中。

  “风车在四季轮回的歌里,它天天的流转;风花雪月的诗句里,我在年年的成长……”

  呵,那是无数次她们学琴在单元楼里响起乐音的日夜,那是她们在练功房的镜子里旋转几次的倒影,那是在曾经日夜里和某个男生对视却也仅仅止于偶尔对视悸动的光景。

  “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

  ……”

  呵,还流水带走光阴,乱七八糟,怎么不说抽刀断水水更流……

  秦西榛微笑,就记得披头散发,在冬日的热水房,水龙头的热水咕噜噜灌进水瓶,那边有收拾好的友人走下寝室,喊着先去电教楼上课……流水,流水,恐怕以后都不会去热水房打热水了吧。

  “遥远的路程昨日的梦,以及远去的笑声,再次的见面我们又历经了多少的路程……”

  那是青春的一切回忆,爱情、友谊、憎恶和鄙夷,疼痛和伤感。那是古诗里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惆怅,那是光阴这种东西,无形,沉淀起来就是历史,浓缩起来正如人生,它附着在哪里,哪里就会厚重,有语言有灵性的事物。

  那也是人生中面临前途,命运选择时,彷徨和忧虑的部分。

  千帆阅尽却从未听过的歌,如泣如诉浅唱的灵魂,以及足以掩压过所有喧嚣的——表现感染力!

  让秦西榛这样哪怕家里是古典音乐家庭耳濡目染熏陶,又是相关声乐专业的毕业生,也为之驻足神属。

  ···

  “发黄的相片古老的信,以及褪色的圣诞卡,年轻时为你写的歌,恐怕你早已忘了吧……”

  杨夏五指缠绕攥着,抓紧得血色褪去,她看着那个少年,天光仿佛倾泻而下,他弹起琴的时候,像是整个人身上都亮着光,漂浮着让人宁静的羽毛。

  然而歌词是……是啊,那个总是跟随在她身后的少年,那个想要牵她的手却欲牵之而不得的少年,他们曾一起拍过的照片,他写过的信件,他每年的圣诞卡,都被她抛在角落里了吧……这首歌从未听过,这歌词,难道也是程燃自己所写……那么这一段的歌词,是写给谁?

  你早已忘了吧,忘了吧……

  要是重来一次,那个男孩再对自己弹奏起两只老虎,她的脸上,会浮现出满足而又欣赏的笑容吗?

  “过去的誓言就像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刻划着多少美丽的诗,可是终究是一阵烟……”

  原来,他的内心,是这样的啊……你玩世不恭的背后,你每次看似以开玩笑的态度面对周围一切的时候,其实,是做了一个壳,把卑微的自己层层裹在那个茧壳里面的吧。

  原来,这才是你本来的样子啊……像是心底突然被撒进了一把沙子,杨夏感觉到胸腔深处,沉闷而钝痛着。

  很多人都懵了,先前起哄的,多半也是存有墙倒众人推的意思,吉他易学难精,会的人不少,能够弹得好的他们身边所见就寥寥无几,孙继超算是佼佼者。

  然而,他们这突然招惹上的是什么样的存在啊,那首出奇好听的歌,还唱得他们是心血翻腾,久久不已,更谙合此时毕业的氛围,让人觉得,可能这样的歌,再过几年,甚至十年以后,更加的有所感触吧……

  原本被孙继超转移了心神的杜雨婷,这个时候的眼神又怔怔盯着程燃,眼眶红红的,那种眼神……似恨不能对其千刀万剐。

  ···

  不知道过了多久,孙继超发现吉他重回了他的手上,程燃朝他们摆了摆手,说去趟洗手间,就那么消失了。

  人们仔细环顾的时候,发现一并去洗手间的并不只有程燃。

  俞晓看着身边和对面的空空如也,喃喃,“程燃……老姜……”

  “……我靠!”

  ···

  秦西榛三人全程听完了程燃的弹唱,最后一个音符落下,那首歌带来的感触还犹在脑海。兴许这首歌并不惊艳,它本就娓娓道来,然而在唱诉之间流淌的那些画面感,那个只不过是初中毕业生的临场表现感染力,却已然让秦西榛三人印象深刻。

  “这首歌很好,很好……”

  “那个学生自己写的?”

  “如果真的是的话,那可真了不得了……”

  王可艺翘了翘鼻子,“可惜只有一遍,完全无法做到听音记曲,要是还能再听几次就好了……”

  杜妮似乎被感染,“我们就要分别了,各奔东西吧,你们说,再过几年我们再相见,会不会像歌词里一样,不再是旧日熟悉的我,有着旧日狂热的梦。也不是旧日熟悉的你们,有着依然的笑容?”

  “王可艺,我们这里面,西榛已经被绑在了这个小城市,我去歌舞团混生活,要以后能绑个什么金龟婿,就算人生完满……只有你,最有志气,能去京城闯一闯……你是最有可能闯出名堂来的……”

  “想象一下,多年以后,你是个腕儿,我呢开着豪车当个富婆,就看着西榛在这个小城随便找个人嫁了,大着肚子,走路跟个天线宝宝一样……”

  说着杜妮亲自演示了一下,一摇一晃,有舞蹈功底,她做起这些都惟妙惟肖,引得两人捧腹而笑,末了杜妮自己也忍不住“噗嗤!”了。

  秦西榛挥着手打杜妮,后者一个劲躲。三人笑成一团。

  秦西榛红着脸,“我才不会随便嫁人!”

  “对对对,就成老处女吧!一辈子在这里终老!”

  “那也很好啊……”秦西榛做了个鬼脸,一如既往的微笑起来。她回头看着这座从出生到成长读大学再到最后毕业就业结婚生子拖家带口可能一辈子终老于此的小城市,笑容深处,有一抹不易察觉的哀伤。

  ···

  ···

  和姜红芍逃离了宴会的程燃,两个人站在等候公交车的站台上,突然忍不住相视而笑。

  “你唱的不好。”姜红芍看过来,“好差。”

  “啥?”程燃愣了愣,关键是你连原本的都没听过,能有个参照吗?

  姜红芍轻轻撅嘴,“什么乱七八糟的歌词,‘年轻时为你写的歌’,你现在才多大啊,虚岁十七的少年动不动就回忆年轻时了,想啥呢!”

  呃……这个可不好解释。

  风过暖城,拂过姜红芍的鬓发,她轻轻撩了撩,然后双手揣兜里,眼睛直视前方,“这首歌里面‘发黄的相片,古老的信,以及褪色的圣诞卡……’请问你写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呢?”

  程燃这个一脸尴尬,这个还是要问老罗啊……

  公路正对着湖泊,满天的星空和城市的灯光在湖泊中反映出斑斓的颜色。

  光景里,姜红芍转过头来,眼睛看着他,明媚无比。

  “是写给……杨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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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初事情好多,一个是上架,二来是参加起点去RB的沙龙,我这个写作速度,感觉自己要崩溃了……只能尽力写了,上架后会争取每天两更,倒数计时已经开始……尽管是上过很多次架,但仍然还有些紧张,你们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底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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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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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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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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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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