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敏点点头,“实在不行,让大哥回来吧,这么些年在外面,也怪无助的。”
“他不一定愿意,在西边那么多年,他早就扎根了,而且他有自己的食邑,有自己的生意,爵位也是世袭罔替的。
现在想要封爵,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日后啊,除了一批世袭罔替的爵位,后来者想要立功封爵,会越来越难的。
朝廷已经有意收缩爵位的数量了,明白了吗?”
公孙无忌叹了口气,“趁着我现在还能走得动,我得过去看看,听说西边梦幻的很,比乾州首府还要繁荣的多,实在是无法想象,那是何等的场景。”
昔年的京城,人数也不过二百多万人,起劲人数几乎翻了五倍。
千万人口的都城,比这世上大多数国家的人口还要多。
那鳞次栉比的房屋,一眼望不到头,他想象不到,京城有多大。
而一个从无到有的国家,居然能够比你京城,他更是无法想象。
公孙无忌想著书了,或许他那个时代的人,老了都爱干这种事情,或许对他们来说,这才是他们老了之后唯一的价值。
他们总是想把自己来过这个世上证据留下来。
公孙敏点点头,“那父亲,你选择谁呢?”
这才是公孙敏最想问的。
“无论是二皇子,还是三皇子,都是合适的人选,他们都得叫我一句舅公,肯定比大皇子上位更合适。
虽然说,九州情况有些复杂,但是永安十一年后,秦墨会来坐镇九州。
那小子年富力强,寿命也肯定比一般的皇帝要长,最起码也能活个七八十岁。
你看秦相如,七十多了,不也是健步如飞?
看来大明是真的要实现三皇治世了。
有秦墨坐镇九州,没人翻的起风浪。
那时候,九州就是大明的九州,谁也无法更改。
当老一代人故去,新一代人成长,他们就是长在大明红龙旗下的人。”
“那儿子便选择三皇子了。”公孙敏道。
公孙无忌点点头,于情于理来说,都是李玉漱的儿子更亲一些。
“没什么事,下去吧,我要开始写书了,你去准备一下,我这两天就动身去西京!”
两日后,公孙无忌离开了乾州首府,乘上了前往高州的飞机。
虽然中途要转两三次飞机,却是公孙无忌第一次上天。
从高空中往下看,那种感觉很奇妙,公孙无忌第一次知道自己恐高。
飞机落地之后,那踏实感才回到自己的身体。
他觉得,这飞机绝对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发明。
千里路途,居然只需要短短一两个时辰,这在以前来说,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若是放在以前,千里路途,少说也要五六天,还得是日夜兼程赶路才行。
慢一点,也要十天半个月。
而现在,只要上了飞机,也就是闭眼休憩一会儿的时间。
公孙无忌想到自己方才下飞机的时候,双腿居然有些发颤,他觉得自己有些丢人。
自己堂堂乾州的内阁参务居然会被飞机给吓倒。
所以他决定一会乘坐飞机的时候,不看窗外。
他上午从乾州首府起飞的,下午便抵达了高州。
高州的夏天很炎热,他上一次来这里,还是十多年前了。
那时候,秦墨还是岭南都督。
高州发展的很好,比他想象中更好。
这个曾经的流放之地,此刻却无比的繁荣。
公孙无忌去祭拜了那三千牺牲的学生。
这庙宇也是近年来才开放的。
阿嗣治下的时候,以这些学生是新学学生为由,封禁了这忠烈阁。
当时还闹出了不少事情。
那禁条险些让高州的百姓起义。
当时的高州管理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们背地里祭拜,只要不大张旗鼓就没人说什么。
这才平息了百姓的怒火。
你看,这些为了百姓牺牲的英雄,总是会被百姓记在心里。
祭拜完了三千勇士后,公孙无忌选了个自己最喜欢的旅舍入住,岭南是开化的,却也是保守的,见说书馆内还在说早就过时的《大乾憨婿》他不由的道:“丈人已经不在了,说憨婿还有什么意义?”
这句话却被邻座的人听到了,那人年岁不大,说话却一套一套的,“这位老丈,你这话就不对了,在我们心里,这故事会一直在。
咱们运气好,接连碰到了两位好皇帝,这也是咱们高州人用来纪念那位天可汗的。
而且,咱们这些升斗小民,爱看的不就是这些恩恩怨怨吗?
你看,这里还有大明实录,还有高祖皇帝写的书。
从这些书里,其实可以将这些事情推演个七七八八呢。
你要是再过两天,就是忠烈节了,那时候高州会开庙会,会请天下最好的戏班子来这里唱戏,有秦皇出征定南番,还有高祖跪天可汗,那戏班子会连唱五天五夜,让人看的如痴如醉的。”
公孙无忌突然不着急离开高州了。
他觉得这些项目是自己以前没有接触过的。
以前只是忙着朝政,慢着勾心斗角,似乎错过了这世间很多的美好。
他住了下来,等到了庙会这一条。
天不亮,就有舞龙舞狮,来到了忠烈阁前祭拜。
男女老少手里拿着香烛,冲锋似的往里面冲。
那鼎盛的香火,让人都睁不开眼。
那种热闹的场景,是公孙无忌以前没看过的。
难怪阿嗣封禁忠烈阁,险些引来高州百姓的暴动。
他们是真的将这些英烈当成了自己人。
而这些英烈也真的活在了他们的心里。
他看着密密麻麻的人群,突然笑了起来,默默地退到一边,等到天亮,沿着忠烈阁,无数小摊支棱起来。
有治安的人在维护现场的秩序,热闹非凡。
公孙无忌找了个合适的位置,拿着年轻人最爱吃的零嘴,看着台上的人正在唱第一出戏,叫做......《憨皇帝惩治乖张小娇妻》!
公孙无忌诧异道:“那乖张小娇妻,莫非就是玉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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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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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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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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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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