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伯施揉了揉心口,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天灵盖,“陛下,若是臣等没将这些事情放在心上,又何必日日熬夜,殚精竭虑?
您瞧瞧唐坚,已近古稀之年,却每日都要为了挽留那些邦国苦苦哀求,整夜整夜的不眠。
国舅更是直接将家都搬到了辅佐内阁之中,吃喝拉撒全在那小小的房间里。
已经好些日子没有出过门了。
大乾还没有做好开战的准备。
是,臣等是老了,是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了。
可臣等呕心沥血,忠心耿耿,在陛下眼里,难道便一文不值吗?”
余伯施上气不接下气,他已经疲惫至极,此番被阿嗣一句话,气的也是血压蹭蹭上涨,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脾气,当年李世隆做错了事,他可是敢骂皇帝的。
为什么不敢骂阿嗣,因为都知道阿嗣身体不好,受不了太大的刺激,所以大家就听之任之由之。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才让阿嗣以为自己可以目空一切。
“陛下事事拿自己和秦墨对比,却事事听不进意见,不说学秦墨,今日居然连太上皇都不学。
你非要将我等老臣骂走,把大乾弄得一团糟,让国内乱象四起,让将士无辜送命才高兴吗?
大业开国三十多年,天下承平才几年呐?
这三十多年里,大小战事不断,休养生息不好吗?
非要争那一时长短?
天下苦战久矣。
陛下心胸就容不下一个秦墨,一个秦墨就比大乾的江山,比天下的百姓还要重要?”
“余伯施,你可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阿嗣气的脸色发青。
“臣知道,臣可太知道了!”余伯施一把甩开了拉住他的唐坚,又看了一眼公孙无忌等人,“你们不敢骂,我来骂!祖皇帝,太上皇,都是心胸广阔之辈,都能礼贤下士,做错了事,都是勇于承认。
大乾三代,不虚心,不接受,刚愎自用,若是不骂醒他,大乾怕是真的要三代而亡了。
到时候,你我都是亡国之人。
寥寥一生,居然历经数个朝代,这对你我而言,岂不是一场闹剧?
那我等当初反抗大周又是为何啊?
不就是希望天下承平吗?
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我们支持,可若是德不配位,能力够不上野心,那就是亡国之君,便是昏君!
大周的例子,还历历在目,难道你们要看着大乾走大周的老路吗?”
几个人都不说话,都是面色发苦。
阿嗣气的浑身发颤,“你说谁是昏君,谁是亡国之君?”
“臣历经两代,又经四朝,活到这个岁数,早就活够了。”余伯施站在那里,指着阿嗣道:“你这个刚愎自用的昏君,不学无术,自以为有点努力,便觉得自己是明君了,便不将我等老臣放在眼里。
我等辅佐大臣,为大乾忠心耿耿几十年,将一生都奉献给了大乾。
在你口中,一文不值。
我替那些战死的将士不值,我替那些忠心耿耿的忠义之士不值得。
皇后并不过错,三皇子更是无罪。
你枉顾祖宗律法,你可知道今日之法,是多少人努力得来的,是多少人用鲜血换来的?
且不论秦墨好与坏,但是这法,是好的,是千千万万将士打出来的。
今日你随随便便便否认了。
你从来没将国法,没将太上皇放在眼里。
你恣意妄为,只以为是,看不清楚世界的格局,任性妄为,让无辜的将士为你送命。
这既不是开疆拓土,也不是抵御外敌。
这是你犯下的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只是大家都小心翼翼的维护着你,害怕你身体出问题。
你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贬低我等,将我等贬低的一文不值。
连我等都明白的事情,百姓又岂能不知道?
天下沸腾,你还要镇压,杀戮,是嫌弃这乱子不够大吗?
对外,你压不下这口气,对内,你也不知道怀柔。
你的脾气比天还大,比百姓还大。
你这昏君呐。
我大乾能有今日,是无数人奋斗换来的,是祖皇帝推翻暴周赢来的,是两代皇帝忍辱负重换来的。
世人都说秦墨是败家子,可秦墨败家,败出了盛世大乾,败出了一个无敌的大明。
你却是生生在啃老,要将大乾的底蕴挥霍的一干二净。
你不是昏君谁是昏君?
昏君,昏君,昏君!!!”
余伯施声嘶力竭的喊道。
那声音从太极宫传出去好远好远,在场的人无不毛骨悚然。
阿嗣气的手脚冰冷,浑身发颤,他愤怒不已。
他自问自己还算勤政,还算生命,可是在余伯施的口中,自己就是个昏君,是个刚愎自用,狂妄自大的亡国之君。
他最讨厌别人用秦墨跟他对比,他只是想保住自己的国祚,不让秦家人染指,他有错吗?
凭什么所有人都责怪他?
“你再说一遍!”
“莫说一遍,就算再说十遍,百遍,我也还是这么说,昏君,昏君,昏君!”余伯施大喊道:“今日若是不能将你骂醒,我大乾江山危矣,这一次没有秦墨在来挽天倾了。
纵然你再讨厌秦墨,但是我告诉你,秦墨大义不亏,小节亦是不亏。
他对得起太上皇的信任,也对得起你。
而你,对不起太上皇,对不起皇后,对不起朝臣的信任。
这天下不是我余伯施的,我只是可怜自己,辛苦一场,最后却终究抵不过一个败家子。
我太爱大乾了,这是我们一同创建的盛世,可现在,这盛世就要毁于你的手了。
以前我们打过无数战,死过无数人,哪怕南番兵临城下,我们都没有绝望过。
可现在,我绝望了。”
余伯施眼中含泪,他实在是太爱这个国家了,他几乎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
他实在是不忍心看到这个国家土崩瓦解,实在是不忍自己的心血,付诸东流。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甘愿冒着抄家灭族的风险,来大骂皇帝!
“昏君呐,你究竟如何才能清醒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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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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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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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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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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