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阿嗣没说,三年只是理想时间,因为研究新材料根本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如果顺利,三年才能造出合格的飞机零部件,如果不顺利,五年,乃至十年,甚至更久都有可能的。
而大明现在放出来的飞机是一代机,他们的二代机也已经成熟,无论是续航,还是稳定性,亦或者是装弹的容量都要比一代机大很多。
也许他们研究出一代机,大明的飞机已经更新到了三代机。
在大明的探子发回来情报,他们还在研究直升机,客机。
甚至水师也在研究更大吨量的,据说能够在船上跑飞机。
一旦成功,他们就能用船带着飞机满世界的跑,只要在飞机的续航能力范围之内,都将在大明的打击之中。
战争早就完全改变了,以前是骑兵为王,现在是空军为王。
除此之外,大明的骑兵似乎正在逐渐削减,他们的内燃机车已经逐渐在军部普及,一辆汽车,只要有足够的燃油,远比战马跑的更远,还不用休息,一次性可以携带上千斤的物资,一日之间甚至可以跑到四五百里之外,这是极难想象的。
就算是当世最好的千里马,都比不上一台普通的内燃机车。
他不敢想象,一旦大明的机动化部队普及开,大乾面对他们还有多少优势。
除了机动性之外,还有他们本就更加先进的武器,完全是不平等的打击。
阿嗣压力很大,这种压力普通人是感受不到的,却在慢慢的压垮他。
大明所有的兵种都在革新换代,而大乾的速度太慢了,有些追不上大明的脚步。
李世隆见阿嗣强颜欢笑,不由道:“朕知道,这很难,你面对着什么样的敌人,这个人倘若是朋友,你可以安安心心的睡大觉。
可若这个人是敌人,会让你彻夜难眠,那种压力,无时无刻都在就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手掐住了你的脖子。
朕理解你,但是你要沉住气,你如果沉不住气,那么这份压力,最终会把你压垮,然后一点一点吞噬掉你的雄心。
最终会让你泯然于众人。
那种痛苦,会逐渐拿掉你的快乐,健康,斗志。”
阿嗣不敢相信的看着李世隆,“父皇,难道您也......”
“当然了,当年南番兵临城下,那时候朕才刚登基,百废待兴,实则内部空虚到了极点,还有一些人根本不听朕的调遣。
若是那时候京城被攻破,你觉得朕怎么办?
索性,你靖安姑姑牺牲自己,跟洛布扎堆去了南番,这才化解了困局。
但是那时候北奴已经崛起,他们吞并草原上其他胡人部落,最终统一了草原。
那时候,他们隔三差五扰边,民不聊生。
朝廷又穷,纵然朕殚精竭虑,可依旧觉得喘不过气。
那股压力几乎将朕给压垮。
朕很清楚,一旦朕垮了,什么雄心壮志,千秋霸业,统统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但朕也是幸运的,朝廷能人辈出,虽然内部有世家,但最起码维持了基本的平衡。
朕扛过来了,所以朕成就了霸业,世人将赞颂我的名,不管我以前做过什么错事,在他们眼中,始终是瑕不掩瑜的。
世人喜欢英雄,朕就是这个英雄。”
阿嗣觉得浑身一震,可旋即苦笑道:“只是父皇,时代不同了,只是当个守成之君,儿臣就觉得太难了。
如今的时局变化太快了,就算是那些西域小国,他们都拥有了不弱于咱们的武器。
西域小国众多,虽然仍尊咱们大乾,可在他们眼中,大明才是天朝上国。
您可知道,甚至有人说,大明才是正统。”
李世隆看着颓靡的儿子,纵然他内心依旧有万千豪气,也不禁有些心急,“怎么,这才几年,你就熬不住了?
大明现在是攻打大乾了,还是胁迫和亲了?
你只需要埋头苦干,沉住气,三五年后,等咱们战机出世,咱们就拥有了反击的能力。
还是说,你畏惧了,连反击都不干了?
西域那一战,将你的胆气全都打没了?
朕还记得,当年你可是扬言要打垮大明的,这才几年,你就变了?
你看看自己这窝囊的样子,你还有一点大乾皇帝的样子吗?”
李世隆气的剧烈咳嗽起来。
见状,阿嗣急忙上前帮忙顺气,“父皇,儿臣知错了......”
李世隆愤怒的将他推开,“朕允许你平庸,但不允许你服软,你以为你是怎么当上这个皇帝的,是你的兄弟让给你的,朕在你身上倾注了多少心血?
你对得起朕,对得起你那些兄弟,对得起朝臣对你的信任吗?”
阿嗣跪在地上,悲声道:“儿臣,错了!”
李世隆气的上气不接下气,脸涨的通红,“你要让朕当个笑话吗?你看看你这样子,不足二十,那里还有一点年轻人的朝气。
当初秦墨只不过是一个国公世子罢了,他是怎么一步一步做到现在的?
就算他背着朕成立了大明,可朕也对他恨不起来,因为他没有抢走中原半分国土。
他的确可以拍着胸脯说,自己对得起大乾,对得起朕!
朕对你多信任,你从小就喜欢跟秦墨在一块,秦墨也教了你这么多年,你学到什么了?
你看看你那些哥哥,跟在秦墨身边,一个个都成了国家的栋梁。
你想让朕亲口说出,你不如你哥哥,不如秦墨吗?
你想气死朕吗?”
李世隆感觉眼前一阵阵的发黑,大乾尚没有走下坡路,只是在遥远的万里之外,有个强大的敌人。
这个敌人现在没有动手的意思,甚至联手和他们一起治理这个世界。
也许未来当利益碰撞的时候,会发生争斗,可那又如何?
他们还有时间。
秦墨买战机,他们又为何要花费千万巨资来购买?
不就是为了迎头赶上吗?
就算人家摆明了要坑你,你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落后就要挨打,但落后,难道就要认输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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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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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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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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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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