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什么做不到位的地方,可以往皇城投信,会有专人查看,最后你们的意见,会落到朕的手上。”
听到这话,所有百姓都不由笑了起来,他们都清楚,自己的这为陛下,是最替百姓着想,也最亲民的。
“朕不敢说,每一封信都会回信,当然,你们要是实在没什么写的也没关系,就写你们有没有吃饱,有没有穿暖,地方官有没有欺压你们。
让朕知道你们过得好,这也可以,朕也欢迎。
但是不要天天投,朕怕信太多了,看不过来。”
话落,下方众人齐齐笑了起来。
文武百官都觉得这开场白很白话,也很接地气,没有丝毫的架子。
大明,不需要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帝,要的,是一个能为民做主,将百姓放在心里的陛下。
秦墨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做的。
“朕有幸跟父亲,以及大明的贤臣共同创建了一个伟大的过度,也有幸能够跟你们一道。
未来如何,朕不知道,但是未来朕会更加的努力,让所有人的日子越来越好。
让你们走出家门,昂首挺胸的。
让你们的吃的饱饱的,穿的漂漂亮亮的,出行方便。
孩子有书读,有上升的空间。
老人有所养,人人有工作。
生活有希望。
朕从来都不喜欢说虚的,在朕看来,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如让大家衣食无忧,无病无灾。
我大明不玩那一套。
所以你们记好了,有朝一日,我大明的官员贪墨无度,将百姓当做牛马。
不要给朕面子,联合起来,推翻他们!
要是我大明的天子,弄虚作假,用假大空的话来搪塞你们。
也同样不要给朕面子,将那皇帝推翻!”
话筒将秦墨的话传开,众人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们听到了什么?
陛下这是在教唆他们谋反吗?
不,不是的。
陛下是在心疼他们,是告诉他们,要是有朝一日,若遭遇不公,一定要反抗!
文武百官听到这话,也全都懵了。
“你们记住朕的话,天下的官员也记住朕的话,若是有朝一日,你们逼的百姓造反,那么朕不仅不会收拾他们,反而会跟他们一道来收拾你们。
千万不要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就能横行霸道。
你们既然胆敢做坏事,就要准备好将自己的脑袋别在腰上!
朕也是如此,朕当了这个皇帝,就做好了为民奉献的准备。
若是做不到,你可以递辞呈,朕绝不为难。
可你若想一边受着百姓的好处,又一边为难百姓,百姓不答应,朕也不答应,国法同样不答应!”
秦墨一字一句的到,落入众人的耳中,格外的清晰有力
官员跪地,山呼圣天子万岁。
百姓则是跪地,一个个热泪盈眶,“陛下万岁!”
“有幸生于圣天子脚下,乃我辈幸运也!”
“天子陛下,文成武德,煌煌大明,千秋万载!”
这一块,百姓犹如疯了一样,他们狂热的看着上方的秦墨。
从来没有哪个皇帝说过这般的话,所有人都清楚,真正属于万民的时代来了。
秦墨听着众人山呼,内心突然升起一股豪情。
说这种话,也是经过考虑的,大明想要走一条持久的路,那就必然一代比一代好。
纵然不能一代比一代好,也不能一代比一代差。
等到下方声音渐小,秦墨才开口道:“朕就不啰嗦了,你们且看好了,朕是如何做的。
大明是如何做的。
好好期待吧,未来,是属于朕,属于所有人的!”
话落瞬间,众人纷纷鼓掌,一个个将手掌拍得通红,却没人停下。
他们扯着嗓子,声嘶力竭的吼道。
至于吼了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他们只知道,自己活在了一个好的时代,碰到了一个圣明的君主。
李玉澜握紧了秦墨的手,身后的女人都看着这个男人,这一刻,世界的中心就是他。
万民的意志在他的身上得到了体现。
他好似会放光一样。
什么叫天子,这就是天子。
秦相如笑了起来,他觉得儿子说的没错,与其遮遮掩掩的,说什么江山国祚万年,绵绵不绝,还不如把话说清楚。
将一切都摆在台面上,反而不会如何。
百姓是盲目的,可他们也是最清醒的。
那些企图将百姓当成傻子人,自己才是傻子。
这万千的黎民百姓,所求不过衣食住行,一个公平,一个希望。
只是稍为对他们好一些,他们便感动到无以复加。
他们是最任劳任怨的,也是最可爱的。
你将他们放在心上,他们便会将你高高捧起。
那股力量可以撕碎一切。
至于百官,就更没什么说的了,大明的国策就是这样,跟大乾不同的地方就是如此。
官是百姓的公仆,而不是百姓父母,两者之间的差别可是太大了。
历朝历代,没有哪个皇帝会对自己治下的百姓说,如果我做的不好,你们就来反我。
这需要莫大的勇气,莫大的肚量。
单轮这一份气魄,这位大明天子,便胜过了无数的帝王。
这一份勇气,更是让所有人侧目。
大明,合该成为当世的霸主。
大明,崛起也是理所应当!
他们看着那个高大的身影,内心说不出的感慨。
谁能想到,当初大乾秦国公家的憨子世子,居然成了万古一帝?
很快,声乐奏响,众人逐渐安静了下来。
下方的表演由大明二百城提供,象征着大明全体民族,十数个民族。
这一刻,秦墨突然觉得不累了。
也许这就是帝王的意义,就好比一个家需要主心骨,若是各自为主,那么大家就会离心离德。
如果家里有一个主心骨,那么大家再怎么闹腾,这个家始终是不散的,最终会越来越好。
只是这个大家长并不好做,秦墨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如履薄冰。
他握紧了李玉澜的手,看着芸芸众生,期待着开辟一个更好的国度。
他要让千百后的人提起他秦墨,都赞颂他的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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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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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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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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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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