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盛极万年的狼神殿,此刻已经彻底化为虚无。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这小花随风,如蒲公英般飞舞,香撒漫天。
阳光下,在怒江的江面上,一艘小船儿,正随波向前,缓缓的飘动。
怒江的岸边,陡然出现了一辆马车。
“大小姐,这几日暴雨不断,怒江涨潮,恐怕不是太安全。”
马车停在马头,马夫恭敬说道:“不如我们先去附近找个客栈,等天气好了再去对岸?今天根本没渡船载客人。”
“那怎么可以?大小姐万里迢迢而来,此乃为了祭祀先祖,岂能半途而废?”车窗卷起,一个绿裙的漂亮丫鬟探出头来喝斥。
“小环,算了,阿福说的也没错,最近世道不太平,天气又这样,一切小心为上。”马车中传来一道悦耳声音。
声音好听,让人如沐春风,听的人浑身舒坦,却生不起半点猥琐之心。
“咦,那不是有船吗?喂,船家,这里,船家!”绿裙丫鬟兴奋挥手。
虽说这天气不太好,怒江四周白雾茫茫,但那小船还真调转了头。
小船渐渐近了,一个破烂的渔船,出现在眼前。
船虽破,但划船的老丈很是和善,他的身子骨硬朗,让人一看就有安全感。
“船家,可否载我们一乘,我们要去对岸的唐家祖祠祭祖。”马车内,悦耳声音再次响起。
声音落下,马车的车帘卷起,而后一个白衣胜雪的少女,轻轻的走了下来。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当少女走下马车的那一幕,这四周的寒风骤停,阳光也拨开乌云而来。
美若天人!
就算渔船老丈一大把年纪了,他也不禁看傻了眼。
唐家村本是个小村落,这里远离繁华城池,百姓过的还算不错,生活节奏极慢。
村是小村,但名气却不小。
因为在历史上,唐家村曾经诞生过一位大儒先祖,并追随过那位盛极一时的灼日大帝。
先祖崛起之后,时不时的济村民,在村里开启蒙学堂,并修路,资助穷人。
后来灼日帝国轰然倒塌,灼日大帝也化为历史。
但英雄,永远都会被世人铭记!
灼日大帝虽已逝去千年,当整个极西之地的番人,都不曾忘记他的英雄豪迈。
而那些昔日追随过大帝,最终壮烈牺牲的文臣武将,也会被他们的子孙所铭记。
为了纪念那位大儒先祖,唐家村的富户牵头,自发的建立了祖祠。
这先祖并非唐家村的祖先,但唐家村却因他而崛起,故而他就是祖先!
从此以后千年,唐家村文风鼎盛,能读书识字的人日渐多了起来。
据说这百年以来,唐家村还出了大儒,还在远方当大官!
这可了不得!
现如今!
眼前这美的不像话的少女,让渔人老丈在震惊的同时,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这位姑娘,我听说咱们唐家村这百年来,出了一位很了不起的唐大儒,不知道他是您什么人?”
渔人老丈其实不太想载客,但他一想到唐大儒,这才试探问了一句。
唐大儒名声在外,但渔人老丈不识字,所以他并不太清楚此人。
但渔人老丈却知道,这位唐大儒如千年前的祖先般,一直在资助这个偏僻的小村子。
唐家村终究太偏远了,就算每一代都有读书人,但他们完成启蒙教育之后,都会到外游学。
这和21世纪的中原一样,那些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乡村贫寒少年。
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考试改变命运,考入省会的号大学以后。
等他们大学毕业之后,在省会买房和工作,在找个城里的漂亮老婆。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谈不上对错,只是人生的一个选择而已。
他们见惯了大城市的繁华,不愿再会乡村,这也是很正常。
此事,古今亦然!
在怒江偏远区域唐家村,无法留住年轻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渔人老丈如果能读书认字,他也会去百里外的城镇,而不是窝在这人已经不多的小村落。
“我祖父唐公瑾,的确是这百年内,从唐家村走出的大儒。”
白衣少女微微一笑,语气很是平和:“我叫唐月遥,算起来,应该是唐家村的第九代子孙。”
“我出生于镐京,成长于幽城,自幼年起,祖父就曾提及唐家村。”
“只可惜的是,祖父身负镇守幽城重任,如今天下纷乱,他根本无法抽身归家。”
“我此番从外地返回幽城,路过此地,便想回来走走,一则替祖父祭祀祖先。”
“二则,我也想知道,这一片孕育了祖父的大地,究竟是什么样子。”
少女的声音很有亲和力,她虽出身高贵,却让渔人老丈如沐春风,并没任何反感。
“原来是唐大儒的孙女,那是小老儿失敬了,唐小姐若要去对岸,我自然是义不容辞。”
“只是最近世道不太平,这小渔船也不牢固,若是江面起了风浪,我怕惊扰了唐小姐。”
渔人老丈虽不识字,却也懂得基本的礼仪,他赶紧给唐月遥行礼。
“船家,你在怒江捕鱼多年,可曾见过大风大浪?”
“自然见过。”
“这几日暴雨不断,你却外出捕鱼,看来你对自己很有信心?”
“那是自然,不是小老儿吹牛,就算比这更大的风浪,这船我也能划到对岸。”
“既如此,小环,收拾下东西,上船;船家,有劳了。”
啊?
一听这话,绿裙丫鬟和渔人老丈,都陷入了呆滞之中。
“大小姐,您乃是千金之躯,岂能陷自己于危境?”马夫有些着急了。
“老丈都能如此,同样都是人族,我为何不能?”
白衣少女微微摇头:“我意已决,阿福,你不去就留在岸边,小环我们走。”
唉!
马夫有些郁闷,却只能将包裹收拾,随着少女踏入小渔船。
小渔船乘风破浪,开始在风雨之中,缓缓朝着对岸而行。
“老伯,最近咱们唐家村,有什么好玩的事情,或者大事情吗?说说呗。”
那叫小环的绿裙丫鬟有些无聊,缠着渔人老丈,叽叽喳喳。
“唐家村素来平静,最近却出了一件怪事。”渔人老丈想了想,忽然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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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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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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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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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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