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叶秋思欧阳雪>第三千六十四章 冰火生死莲
  叶秋带宁语嫣来蛮地许久,却一直没去狼神殿。

  就算是此刻,宁语嫣也在白记木工店的后院闭关。

  这一切,乃是因为叶秋很清楚,狼神殿的未知之地中。

  那所谓的“水液”,虽能治愈精神之疾,叶秋却没百分比把握。

  叶秋希望在去狼神殿之前,尽可能的让宁语嫣强大,肉身变得更坚固。

  但若是有了“火之力”,那这个前置准备,就没多大必要了。

  “火之力,其实不一定是火焰,这代表了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

  在叶秋的灼灼目光中,金怡微微一笑:“先生觉得,我金部落之中,何谓是无坚不摧?”

  “自然是信仰之力。”叶秋先是一愣,随后大笑:“原来如此,不愧是公主监国,佩服!”

  来到儒界之中,叶秋从未佩服过任何人。

  但眼前这娇艳而聪慧的女子,却让叶秋产生了一丝敬佩。

  其实金怡说的这些东西,从理论上来讲,都存在叶秋的记忆库之中。

  但问题是,十万年记忆太多,知道的东西数不胜数。

  叶秋关心则乱,他治疗宁语嫣的办法,其实从一开始,就走了一条歧路。

  “先生客气了,我此生只佩服我的父王,但如今我佩服的人中,也多了先生。”

  金怡微微一笑,她望向叶秋的目光中,也不禁多了一丝异彩。

  自幼年起,蛮王无论去何方,都喜欢带着金怡,以及七公主金巧巧。

  但七公主调皮,经常偷偷溜走,对时政毫无兴趣。

  反而是长公主金怡,自幼就对时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蛮王麾下无子,但他痴爱练武,每日疲惫不堪。

  金怡早熟,她从八岁开始,就尝试帮蛮王,处理一些不太重要的政务。

  因为能力出众,十岁开始,金怡正式为官,代替王族接待各族的贵客。

  各国王族都对金怡赞不绝口,金怡在万兽城中,也逐步积累了威信。

  十二岁,金怡开始监国,将万兽城打理的井井有条,百姓群臣无不赞叹。

  十五岁,蛮地爆发七王之乱,当时蛮王正在闭关练武。

  叛军一度攻到万兽城,危机关头,金怡镇定而从容,成为了最高指挥,击败了叛军,覆灭七王。

  此役之后,金怡威震草原,成为了万族共尊的强者。

  而从那时候开始,蛮王开始一心练武,几乎不再过问朝政。

  如此,一晃数年。

  金怡虽是一介女子,也有倾国倾城之貌,但却被世人忽略。

  一个靠才华和魄力征服蛮人万部,让人忽略她是绝色佳人的强者!

  但越是这样,金怡越是孤独。

  强者注定孤独!

  头狼站在山巅,群狼却只能匍匐在山脚,又何来朋友?

  蛮王女儿众多,但和金怡关系好的,也唯有七公主金巧巧而已。

  但真正懂金怡的人,却不是金巧巧。

  蛮王其实也不懂金怡的心思,但蛮王绝对信任金怡,也认可她的能力。

  金怡也没想到,在天地之大,第一个懂自己的人,居然是一个南国少年。

  “可惜你是南人。”这一刻,在金怡的心中,忽然升起这个奇怪的念头。

  “殿下,莫非不舒服?”叶秋的声音,打断了金怡的沉思。

  “抱歉先生,刚才想到一些事情,以至于失神了。”金怡耳根微红,有些不好意思。

  金怡在世人面前,都是威严而睥睨,此刻如出现了女儿家之态。

  这一幕若是让旁人看到,定然会惊讶万分。

  因为这样的长公主殿下,从未在旁人面前出现过。

  “金部落崛起于黑水,对我族而言,五行自然属水。”

  抛开心中的杂乱,金怡继续说道:“但其实上,水和火不但相克,也是相生的关系。”

  “水之极,便为火。”叶秋点点头,深以为然。

  就比如毒蛇生活的地方,肯定会有解毒的植物,这是天地万物相生相克的必然性。

  “我黑水一族,崛起于这北方大草原,不但信仰狼神,我父王也是我族人的信仰。”

  “故而在蛮人之中,王权和神权是并立的关系,并没有高低之分。”

  “但事实上,神权凌驾于王权,但这只是表象。”

  “如果我父王是天子,那王权和神权就是同级。”

  “至少,我父王和大祭司,应该是平级。”金怡微微一笑,补充了一句。

  金怡这话说的很模糊,但她却非常相信,叶秋应该知道她的意思。

  果不其然!

  这一刻的叶秋,依旧没让金怡失望。

  “若是诸侯人心所向,那万民心怀希望,对未来充满热情。”

  “那百姓们对诸侯的尊敬,就会化为信仰,也就是——”

  说到这里,叶秋没继续说,而是抬头望向了天空。

  天空之中,一条巨大的黑龙盘旋在苍穹,那遮天的庞大身躯,几乎覆盖了整座万兽城。

  “先生果然懂我。”金怡点点头,美眸中异彩不断。

  金怡从“本宫”,到自称为“我”,这称谓的变化。

  这让叶秋对金怡,越发的好感。

  叶秋也很奇怪,她这一生阅女无数,很少对女子动心。

  但对金怡此女,叶秋却有天生的好感。

  这并非一见钟情,而是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觉。

  就仿佛在过去某一世之中,叶秋和金怡某个前世,曾经是好友?

  但叶秋却很清楚,在他十万年的岁月中,他从未有符合金怡性格的好友。

  “冰火生死莲,狼神殿代表了死亡,我父王却代表了生机。”

  “只要我们先进入未知之地,拿到水液之后。”

  “那我父王一旦出手,就可以调动黑龙,让他喷出龙焰。”

  “如此火和水教交汇,生死莲花就会出现,彻底治愈无盐小姐的精神之疾。”

  其实严格来讲,蛮王并不是天子,只是拥有问鼎九五的资格罢了。

  而那虚空的黑龙,也并没彻底成性,龙焰也不具备大规模杀伤力。

  但这龙焰的威力也不小,用来治疗宁语嫣,那自然是绰绰有余。

  “若真是如此,那这精神之疾,自然能绝对治愈。”

  叶秋微微点头,目光渐渐凌厉:“但殿下付出这么多,不知道所图为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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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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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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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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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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