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定好了之后,接下来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办,那就是定婚礼的六五地点。
这一点,高韵锦在听到傅瑾城询问她的意见时,认真的说:“都说落叶归根,要不我们还是回去G市办婚礼吧?”
虽然傅瑾城和他在G市里的亲戚大部分关系不太好,可在她看来,G市依旧是他的根,反正他们也有条件回去那边办婚礼,她觉得回去那边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用考虑我。”傅瑾城说:“我的意思是,我们的婚礼不一定要限制在G市,或者是京城,更甚至是国内,就是国外都可以。不管你想要一个怎么样的婚礼,去哪里办,我能做到的,我都满足你。”
“国外?”她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但她有个疑问:“可你不是想邀请很多客人吗?如果去国外,不是很不方便吗?”
“不会的,我们可以包机。”
“包机?”虽然傅瑾城已经很有钱了,高韵锦要什么傅瑾城基本上二话不说就给,但她的眼界和格局还是很小的,因为她和傅瑾城现在过的都是很普通的生活,以至于有时候她都会忘记傅瑾城是一个很有钱的人,“那得花多少钱啊?”
“这只是小数目,没多少钱。”他敲了下她的脑袋,“你别管这些东西,你只管告诉我,你想去哪里办婚礼,然后想要一个怎么样的婚礼就好。”
“怎么样的婚礼?”高韵锦愣了好一会:“是指中西式吗?”
“不是,我指的是婚礼现场的布置。”
“这个……我没想过,不过不是都差不多的吗?”
以往她的亲戚结婚的时候,家庭条件好的都会找一家有名的酒店,把排场搞大一些,菜色名贵一些,仅此而已。
如果家庭条件没这么好的,相对来说,找的酒店就普通一些,也不会请太多客人,菜色什么的也先对来说普通一些。
所以,不管是哪一种,在她看来都是大同小异的。
“真的没有特别渴望的想法?”
高韵锦摇头,“没有……”
“怎么可能?”傅瑾城将她抱入怀中:“都说少女怀春,难道你在看到别人结婚的时候,完全没有想过自己以后的婚礼会是怎么样的吗?”
他听说女孩都爱幻想,尤其是对于爱情和婚礼这些,都有自己特别渴望和期待的想法,他觉得她也应该有才是。
高韵锦还是摇头,“真的没有。”
傅瑾城有些无奈,敲了下她的脑袋,又亲了亲她:“那以前你看别人办婚礼的时候,你都在想什么?”
高韵锦愣了下,脑袋靠在他的胸膛上,不知想到了什么,落寞的蹭了蹭,“我参加过的婚礼其实并不多。我记忆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场婚礼,是我表姐的婚礼。
我记得婚礼日子还没到时,我妈就一直跟我说我表姐出息,嫁得不错,我要是有她一半好,她就很开心了。
婚礼那天,我表姐跟表姐夫已经跟客人敬完酒了,我那个时候正好去了洗手间,没拿到红包,我妈让我到我表姐房间去问她要红包,我表姐人挺好的,我就去了。
我刚进去里面就听到我表姐和表姐夫两家人在吵架,似乎是在吵婚宴的钱到底该谁出,话都说得特别难听,我当时候就懵了,赶紧跑了。
这件事之后的几年,又听我妈说邻居的大姐姐结婚,因为礼金数目问题,两家闹得很不愉快,最后没结成婚的事。
从那之后我就对婚礼什么的,没产生过什么幻想了。”
那个时候她还小,才14,15岁,虽然父母之间的事让她没有同龄小孩的天真烂漫,但对爱情多多少少都会心存幻想的。
在她心里,结婚应该是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结婚生子,幸福到老的事,并不知道原来即将要结婚的两个人,居然这么容易因为一些她还不懂的事轻易闹得跟仇人似的。
她甚至还曾经想过,结婚到底为了什么?
生儿育女?
所以他说的少女梦,她还真没有。
傅瑾城上辈子过了几十年,对于这些事他虽然没亲身经历过,却见得多了,所以她一说他就明白她的意思了。
他眸光黯然,淡淡道:“人都是俗物,利益面前一切都是浮云。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得看每个人看重什么了。”
就像他,上辈子不也因为小时候的事,一直耿耿于怀,想向世人证明自己,想让那些曾经欺他,笑他的人后悔,以至于他倔强的什么都按照那个所谓的上流圈子的规则生活吗?
因为自己母亲的出身问题,他就算是站上了顶峰,他骨子里还是自卑的,觉得如果自己不随大流娶一个门当户对的人,那些人指不定会在背后怎么说自己。
当时的他也算是年少就做出了成绩。
但越是年轻,越是气盛,前面越是受尽委屈,后面他证明自己后,就有多骄傲。
他好不容易把那些人踩在脚下,自然不会再给他们再有任何一丝机会再来嘲笑自己。
所以,当时候他会娶林以熏,算是一举三得的事。
一来,是报复她曾经看不起他,二来是给自己的孩子报仇,三来,自然就是因为他需要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来撑门面了。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
总是在追求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总是在你失去了真正重要你自己却又不敢去正视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原来自己一直以来追求的东西并没有这么重要。
甚至是不值一提。
但这个时候,自己已经回不去了。
所以,当他有机会可以重开的时候,他只希望这辈子不再后悔,只追求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东西。
想到这,他抱紧了她,承诺道:“我们不会这样的,永远都不会,只要你想要,我什么都给你。”想到这,他不知又想到了什么,认真的说:“明天我就让律师整理出一份文件来,把我所有的东西都过到你名下,好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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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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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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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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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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