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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4章少年

  村庄能延续下来的主要原因,就在这群孩子身上。

  孩子,才是村庄的希望。

  他们以稚嫩的身躯,扛起了这些人活下去的希望。

  而如今,村长却要让昭云带着他们前往玉京,去见识真正的繁华,见识一下何为画道院考核。

  村长笃定点头,“从今往后,这些孩子,也是重巍学子了。”

  小张明难过的看着昭云,“院长不要嫌弃我们,我们吃的不多,也老实,不会给院长添麻烦。”

  “不麻烦。”昭云露出笑容。

  “好吧,等我们拿出甲等画院的名额,再来接诸位一同回清水县。”

  “这怎生是好?万一给你们带来麻烦?”

  昭云笑望着他们,打断村长的话,“没关系,不麻烦。画院养得起,吃再多都不怕。”

  这说的,倒真不好让人拒绝了。

  这孩子,明知道自己说的不是那种吃喝上的麻烦,而是未知的凶险。

  昭云看着这一张张沧桑的脸,越发坚定要将他们带回画院的决心。

  毕竟,七日来的教诲,他们已经算得上是重巍的画师了。

  毕竟,在村庄隐姓埋名多年,够久了。

  人生,不止一种颜色。

  除了灰色,还有赤橙黄绿蓝。

  “诸位,山高水长,他日再会,就此别过了。”

  “一路走好!拿下画院的名额!”

  “我们等你来接!”

  一行的人骑在马背上,听着村长扯着嗓门的大喊,露出由衷的喜悦。

  是呀,这次,不光是为了自己,不光是为了画院,也要拼命一搏了。

  这一次,就只为宽慰这群老人的心。

  他们也该拿回甲等画院的名额,让这群可怜人亲眼看一看,亲手摸一摸,甲等金章,是如何耀眼。

  这些,都是岁月亏欠了他们的。

  岁月亏欠人,但昭云从不亏欠人。

  所以,前进吧!

  ……

  ……

  小姑娘带着全村五岁以上的孩子走了,留下的都是一群可怜虫。

  然而这次,村长脸上的笑是真诚的。

  他擦了擦眼角,笑道,“这群孩子啊。”

  真够热心的。

  好多年没看到这样的孩子了呀。

  瞎子扶着村长的肩,“回吧,回吧。”

  “对了,改天让瘸子帮我把《画谱精要》写出来,早说要写了,蹉跎到今日,真是不该。”

  瘸子也啊了一声,看着村长,笑道,“老村长,择日不如撞日,先前见你教授那群孩子那么卖力,看来是宝刀未老啊,来,咱们来一局?”

  “来一局就来一局,老子左手也能作画,谁怕谁?”

  “大言不惭,稍后让你领教我的厉害!”

  ……

  他们走了。

  但他们将希望留了下来。

  看得见的光明,曾经触摸过温暖的人心。

  所以,才能勇气原谅世道的艰辛,和命运的捉弄。

  人呀。

  不管到什么时候,还是要朝前看。

  勇往直前!

  像少年一样!

  ……

  高山上的茅草屋。

  沈六郎捧着书卷打起瞌睡。

  梦里,他的小娇妻正含笑望着他。

  秀林先生抬起头,手握戒尺敲了敲桌角。

  少年郎笑的依旧开心,像朵花似的。

  秀林先生不开心。

  公子这动不动就做梦的习惯让他很头疼。

  是最近参加文人会累到了,还是存心在偷懒?

  沈六郎享受的伸出手,指尖触着先生坚实的胸膛。

  沈澜真觉得不对劲。

  昭云明明是软软的啊。

  他睁开眼。

  然后看到的是秀林先生那张铁青的脸。

  “啊!有妖怪!”

  “……”

  妖怪???

  秀林先生这会儿岂止是不开心啊,身为文坛圣人,此刻他揍人的心都有了。

  戒尺狠狠打在少年郎身上,管你是公子还是村夫,先生我照揍不误!

  “沈澜真!醒醒!”

  俊秀英气的少年,浑身书卷气,一身青袍飘逸灵动。

  他站在那。

  带着少年的朝气和山岚的清明大气。

  少年很委屈,戒尺打在身上动都不动。

  “先生,我醒了,别再打了,小心累到身子。”

  手长脚长的少年身子硬朗健康的让秀林先生羡慕嫉妒。

  累到气喘吁吁的先生丢开戒尺,冷漠道,“来,通篇背诵《尚书》,错一个字就去解决岭南的难题。”

  “是,先生。”

  ……

  离开小村庄,一行人赶路极快。

  茶棚里。

  吴信诚献殷勤的从行李取出上好的龙井茶,“院长,来喝这个。”

  一路上魏明织就烦他这狗皮膏药劲儿,像是中了邪似的。

  以前的吴少爷虽然不讨她喜欢,但也不至于这么让人讨厌。

  “够了,出门在外喝什么不是喝。”魏明织率先为昭云倒了杯茶,“师父,请喝茶。”

  昭云从善如流的接过茶杯,剩下吴信诚在那尴尬僵持。

  容倚晴到底是心疼他,“吴哥哥,师父不喝,那我喝啊。”

  宁菲菲笑嘻嘻道,“吴师弟,我也想喝。”

  吴信诚拜师穆风在后,按照画院排行,宁菲菲称他一句师弟也是情理之中。

  倒是吴少爷听到这句‘师弟’,罕见的手抖了抖。

  昭云是院长,是宁菲菲的师父,如今宁菲菲又喊他师弟,这……

  吴少爷哭笑不得。

  觉得自己做了一桩错事。

  别看茶棚小,但来往的人丝毫不少。

  邻桌的人兴致勃勃,“你们听到没有?岭南的匪患解决了!”

  “解决了?怎么这么快?”

  “是呀,就连我也没想到,要不然我也不会打算动身去岭南,听说解决匪患的是个少年,哦!我想起了,是秀林先生的高徒!”

  “什么?竟然是秀林先生出手岭南?名师出高徒,那少年姓甚名谁?”

  “这你都不知道?”那人捧起茶碗故意卖了个关子。

  “那少年,可是沈澜真?”

  汉子抬起头,看着眼前大气端庄的女子,木讷点头,“你、你怎么知道?莫非这沈澜真名气这么大了?”

  昭云心里欢喜。笑道,“是呀,他名气一直很大的,往后还会更大。”

  宁菲菲在一旁笑的合不拢嘴,指着那人道,“你的茶钱我出了!”

  嘿,还有这么好的事儿?

  那汉子一时也不计较了。

  反正有人肯出茶钱,这妥妥是好事啊。

  开门红!

  这次出发去岭南,绝对错不了!

  就在众人欢喜时,吴信诚压下阴沉的眉眼,一颗心烦躁到极致。

  沈澜真!

  又是沈澜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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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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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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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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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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