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新婚夜,嫁糙汉后我被养娇了>第91章 挖笋藏空间
  人一走,坐在沈娇身旁的阿棠,偷偷给沈娇伸出个大拇指。

  沈娇被她这偷偷摸摸的样子逗笑了,“你做什么呢?”

  “夸你呢。”阿棠说道。

  沈娇这才知道,刚才想舀她碗里肉的女人,是村里头出了名不好惹的杨阿彩!

  听到这名字,沈娇隐约有点印象。

  上辈子她也听说过这个叫杨阿彩的人,说她为人十分抠门,但是又很不要脸,谁家的便宜都要贪。

  而阿棠也给沈娇仔细说了杨阿彩的事情。

  她这人可不是一般的不要脸,是特别不要脸。

  只要她看见的东西,都想伸手用一用,尝一尝,谁也不例外。

  大家因为碍着是一个村子的人,互相认识,也不好说那些难听的话。

  而也是因为大家下意识的退让和不计较,这杨阿彩也越发的放肆。

  她每次去干活,谁家要是拿了好吃的,她肯定要拿去一半,谁要是脸色差点,就一直阴阳怪气说别人小气,把人气得不行。

  她脸皮厚,别个人脸皮薄,和她对上,自然做不到像她那么不要脸。

  最后,大家能做的办法就是,尽量什么都避着她,有好吃的,偷偷吃,有好东西,偷偷用。

  沈娇听完,笑着说了句:“也的确是挺不要脸的。”

  而你以为杨阿彩不知道自己不要脸吗?她很清楚,即便被人说了,她也不会改,甚至还会骂你们,嘲讽你们。

  因为她更清楚的是,自己只要保持不要脸,什么东西会没有?

  所以,就算像沈娇这样她完全不熟悉的人,也敢直接伸勺子要吃的。

  只是,她大概没有想到,沈娇跟她想象的不一样,沈娇居然能直接豁出去骂她,拒绝她的要求。

  阿棠说完后,再次给沈娇竖起大拇指,“也就只有你敢这么跟她说话了。”

  沈娇却笑道:“你们其实也可以的,如果继续这样放任纵容她,以后她只会得寸进尺,像她这样的人,给脸了没用,只会伤害我们自己。”

  沈娇是太清楚,要所谓的面子尊严,会换来什么后果。

  人都是这样,隐忍,为了面子,为了尊严。

  可真正要尊严的时候,却什么都不要。

  就是这样奇怪,嘴上说要面子要尊严,可其实这样做反而适得其反。

  所以现在的她,换了一种活法。

  而显然,这种活法更轻松自在。

  大概是沈娇和杨阿彩闹的这么一出,不少人都挺佩服沈娇的,毕竟杨阿彩没什么人敢这么得罪,沈娇是为数不多敢得罪她的人。

  沈娇倒是对这些事情一点感觉都没有,割完草后,大家可以下工,沈娇就直接带着锄头去了山里。

  一同前去的,还有阿棠。

  沈娇这次去山里,是去挖笋的。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其实竹笋好多都长出来了,要想挖多点,必须趁着这个时候赶紧去挖点回来。

  沈娇本来是打算自己一个人去挖的,但是阿棠说要一起,就只能一起了。

  不过有阿棠在,找竹笋也比沈娇一个人好找。

  而且有伴,能说说话。

  有些竹笋还在地里的,沈娇只能靠阿棠找。

  当然,大部分其实都已经冒出头来,将连身带头一起都锄下来,然后将竹笋外衣剥开,就能露出鲜嫩的竹笋。

  阿棠也挖了一些,说打算回家炒猪肉吃。

  至于沈娇,她挖了不少。

  不只是冒出头的毛竹笋,还有长起来的其他竹笋,只要能用得上的,沈娇都给它掰了,反正村里不需要那么多竹子。

  “你要挖那么多吗?”看她装满了筐,阿棠有些吃惊。

  沈娇点了点头,“嗯,怎么了?”

  “这怎么吃得完?”

  沈娇笑道:“没事,吃不完晒干也行的,或者做其他用处也行啊!”

  阿棠还是不理解。

  她当然理解不了,因为沈娇现在有空间了,她可以把这些东西放空间里,经年不坏。

  要是之前的状况,沈娇也挖不了太多竹笋。

  毕竟南方的天气不像北方那么干燥,很多东西根本无法保存太久,就会因为潮湿而发霉变坏。

  不过,阿棠虽然不理解,但也没说什么?

  沈娇在找竹笋的时候,阿棠就在附近割猪草。

  她们家有养猪的指标,所以都会在山里割猪草。

  沈娇看她去忙了,自己也赶紧多挖些竹笋。

  一边采挖,她心里已经开始在盘算,要怎么能赚钱,让家里日子好起来,让苏庭生不用过的那么辛苦。

  等阿棠回来的时候,沈娇已经在地上放了一堆又一堆的竹笋。

  “这么多了?”阿棠有些意外。

  除了竹笋之外,沈娇还弄了一些奇怪的草叶。

  “这是什么?”

  沈娇应道:“一些能吃的野菜,还有个葛根。”

  葛根村子四周挺多的,是一种叉开三叶的多年生藤蔓,开花是紫色的,听说花有解救的功效。

  而葛根是他们的根,就跟番薯那样,长在地里。

  因为葛根的每一个节都可以长根蔓延,所以只要遇到合适的土地,会不停的在土里扎根发芽,形成一株新的葛根。

  几十年后,葛根已经从野外生长变成了种植。

  葛根不单止能切片煲汤吃,还可以将它洗出淀粉,晒成葛根粉,可以像很多淀粉那样,冲泡开水变成食物。

  而现在,虽然大家日子过得不算好,但是对葛根的需求并不大,即便可以洗出粉来,大家也不会有太多这样的时间去伺候那几斤淀粉。

  阿棠看着那么多东西,忍不住说道:“你弄了那么多,等会怎么带回家啊?”

  沈娇笑道:“没事,我放在这里,等庭生忙完,一起来搬回去就是了。”

  “这样啊!”

  “对啊!”沈娇说着,扫了一眼四周,对阿棠劝道:“天快黑了,你先回去吧,我等会再回去。”

  阿棠不比她,家里就两口人,家里人多,事情也多。

  听她这么说,阿棠也没再说什么,“行,那我先回去,你也早点回去吧!”

  沈娇笑着点头,“嗯,行。”

  可当阿棠下山后,沈娇看四处无人,将竹笋都装进背篓,然后将空间打开,将竹笋全倒了进去。

  这样连着几次,竹笋和其他东西,全都被她装进去。

  忙完后,沈娇这才带了点野菜,轻松下山,连背篓都放在附近了。

  只是,还没到家里,远远就看到下工早回来的苏庭生,正朝着她这边走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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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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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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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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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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