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村子比之前更热闹了。
到处来来回回走动的人,大人在忙,小孩也在帮忙。
忙完后,小孩上学的上学,留在家里的就会继续帮助家里人。
这年头,穷人家还是有不少孩子没机会上学的,他们会留在家里干活,带弟弟妹妹,做家务,割猪草。
甚至遇到农忙的时候,小孩子还会去帮忙。
十六岁已经算半个劳动力,基本每天都去上工,而小孩子拿两三个工分也好过在家里吃白食。
当然,这样条件下的孩子,几乎都是需要干活的,偶尔有那么一两个是拼了几胎女儿后生的小子,那些小子相对轻松许多,是家里的独苗苗。
沈娇从菜园一路走回来,遇到了不少人,因为不是很舒服,就互相打了个招呼。
小团子在身旁蹦蹦跳跳的,没人能看得到它的踪影。
沈娇好几次都想开口和小团子说话,可想到身边有热闹,只能把话压下去。
她知道,自己尽量不要和小团子说话,免得别人以为她疯了。
不过这样一来,也给沈娇验证了一个道理,就是别人真的看不到小团子。
回到家里后,沈娇匆匆吃了东西,就准备去张婶那报到了。
她现在从农场知青点那边转到村子,很多工作还在交接,等过两天工资和其他东西才能到位。
到张婶家的时候,张婶正吃早饭,她忙好一会了这会子才有空吃饭。
有些人家,连早饭都没有,先是忙一阵,到了快中午开始吃,吃完后继续干家里的活,之后一直到晚上忙完回家,才开始吃晚饭。
一天两顿,而且吃的都不饱,大部分只能喝水充饥。
见沈娇过来,张婶连忙迎上去,“沈知青,你来了。”
沈娇笑着应道:“张婶,我是来报到的,看看咱们大队怎么安排?”
只要是个满十六岁的人,都要下地干活,除非真的懒的不想动的,到年底工分核算,基本没什么钱。
要是家里孩子多的,没准还要饿死呢。
不过沈娇庆幸她和苏庭生都还是自由人,没孩子在身边,这样还能多攒点钱,把日子过好了,再给孩子一个好的家。
想到这,沈娇心里反倒有些不是滋味。
她也有过小孩,只是那孩子跟自己无缘,最后没了。
“沈知青……”耳边张婶的声音将沈娇拉回现实。
***
张婶忙完后,就带着沈娇去找了村里的大队长。
村里人口稍微多了那么一点点,所以分成了两个大队,边上是红丰农场,也就是沈娇原来所在的农场。
村子也算隶属农场管辖的,但是又另外的独立开,大方向是一起,但是其他则是村子自己管理。
“我给你找大队长吧,二队长他们那边可能不要那么多人。”张婶这么跟沈娇解释的。
农村的队里,遇到条件不好的村子,有时候多一个下乡插队的知青,对村子都是不好的,毕竟知青张口就是要吃饭的,活不多,养村里人都艰难,谁愿意多养一个城里人啊!
而且,在很多村民眼中,城里人都是娇生惯养的,吃不了苦头,不单止干不了活,甚至还会帮倒忙,一个个仗着自己有点知识文化,高傲的跟什么似得,可却在农村派不上用场。
所以,沈娇虽然嫁给苏庭生,但是按照农村的情况,真没人乐意接收一个女知青。
就连苏庭生能有今天被人尊重,也是花费了不少时间和力气的。
“都听您的安排,您说怎么做就怎么做?”沈娇说道。
***
两人去了大队,大队长正在呵斥着做统计的会计员算错了账。
张婶见状,和沈娇在外面等着。
见张婶过来,大队长这才停止了呵斥。
过了会,大队长叫走了会计员。
张婶见状,跟沈娇说一声,“你先在这里等着,我过去看看。”随后她上前打招呼。
“张婶,你来了?”大队长喊道。
张婶看着匆忙离开的会计员,问道:“强子,怎么了这是?”
大队长叫周强,村子一共有两个姓氏,姓周和刘,两个大队长也是各自姓氏一个。
周强被大家称之为周大队长,年长的长辈,叫他一声强子。
他无奈道:“顺子这两天又给我搞错帐了,正说他呢。”
张婶应道:“没办法,咱们大队这么多口人,那么多事,顺子是少有的有文化的,又会算账的,你也别整天骂他,做错了提醒就是了。”
周大队长只能无奈的点点头,“婶子,我知道了。”
“对了,我给你把大生媳妇带过来了。”
大队长点点头,“哦,让他进来吧!”
昨天张婶就已经跟他说过苏庭生的新婚妻子沈娇。
这沈娇就是农场的知青,所以周大队长虽然不熟悉沈娇,也听说过她的事情。
特别是沈娇跌入水被苏庭生救后,村子就这么点大的地方,大家这说一句,那喊两句,基本都知道了。
张婶随后连忙把沈娇往大队屋里带去,“来,沈知青,这就是我们一队的大队长周强,你家大生也是一队的。”
沈娇上前两步,对着周大队长毕恭毕敬的喊了声,“大队长。”
周强看着走来的年轻女人,眼睛下意识就放在她的脸上了。
不是他好色,只是眼前的人长的真的秀气好看,那脸颊比村里的姑娘真的白不少,整个人说不出的温温柔柔的。
周大队长不禁感叹,怪不得都说这是红丰农场最好看的人,果然没说错啊!
因为做大队长,接触的人多,他也是见过不少从城里来的姑娘。
而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好看的。
见周大队长看的眼睛都不带眨的,张婶连忙提醒:“大队长,你给他安排个位置吧!”
周大队长这时尴尬的笑了笑,“不好意思,走神了。”
沈娇假装没看见对方痴呆的看着自己的样子,低着头,等对方给她做安排。
而周大队长也不是那种人,回过神来,也赶紧给沈娇安排了岗位。
“咱们大队现在主要就是田里的事,马上就是收割和播种并着进行的时候,你是知青,那你就跟着老戴家媳妇那一组吧,张婶,你把她带老戴家媳妇那边去吧,人干什么,你就跟着干就行了。”
沈娇十分服从周大队长的安排,“行。”
张婶也应了声,随后将沈娇往老戴家媳妇那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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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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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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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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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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