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娇整晚睡的很香,所以起来的时候,精神饱满。
她并不知道,苏庭生昨晚可没睡那么好。
之所以早起,也是生物钟天天如此。
他先是烧了热水,又把早饭做好,就去外面把白蘑菇浸泡掉身上的杂质,之后开始编竹筐了。
今天是他们两人新婚后的最后一天休假,所以趁着有空,把能忙的东西都忙完。
沈娇出来的时候,苏庭生已经编好了一个小筐。
这种框比较粗糙,能装东西就行了,跟篮子筲箕这些不同,需要细致很多。
看他脚边放了个小筐子,沈娇上前好奇道:“你起那么早?”
苏庭生回头看她,连忙放下手上的工夫,“你起来了?锅里我煮好了番薯还有芋头,你看看想吃什么?要是不喜欢吃,菜园里还有玉米。”
沈娇应道:“我都喜欢吃,不用玉米。”
苏庭生种的玉米本就不多,这么一摘,也只剩下一点了。
沈娇想着家里现在每天睁开眼都是要吃的,还是要省着点吃才行。
沈娇去刷牙洗漱,苏庭生继续编。
等沈娇吃完回来,那篮子已经编了一半了。
沈娇看他动作很快,似乎不用看都知道怎么编。
她正看的稀奇,院子外头有人叫了声,“大生哥在家吧!”
苏庭生连忙应道:“诶,在呢,在呢。”
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在院门看着里头的两人,然后探着脑袋,却不敢走进来。
“大生哥。”
苏庭生朝他奇怪的看了眼,“你进来啊,有什么事进来说吧!”
少年没动。
一旁的沈娇想着对方是不好意思进来,便压低声音对苏庭生说,“人是不好意思进来,你出去问问吧。”
苏庭生这才赶紧起身出去。
少年叫小五子,家里排行老五,是家里唯一的男丁,今年十六岁了。
别看他是家里的男娃,受尽一家人的宠爱,但是却是个懂事听话的孩子。
他现在能当半个劳动力,拿一半以上的工分,在大队上可勤快了。
沈娇还是后来听苏庭生介绍才知道的。
而他和小五子只说了一会,就急忙进来跟沈娇说,“我有点急事,可能要出去一趟。”
他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沈娇是一脸的歉疚。
沈娇倒是一脸轻松的回了句:“你去呗,正事要紧。”
看她那么大度,苏庭生反而心有愧疚。
大队好心给他们新婚夫妇放了两天假,没想到临了却有事,而且可能要去好一阵。
沈娇见他不懂,又问:“怎么了?还有话没说完?”
他迟疑了一下,“嗯,可能要去好几天,你一个人在家……”
“没事,我一个人也行的。”不等苏庭生说完,沈娇连忙应道。
她笑着说:“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还不能照顾自己吗?”
苏庭生倒是不担心她照顾自己,只是,他这一走,家里事情那么多,全让沈娇操心了。
“家里的事情,你也不用操心,我都能办好。”没等他把话说出来,沈娇打包票道。
他这点心思,沈娇还是能看懂的。
“去吧,去吧,别耽误了事情。”沈娇催促着。
苏庭生见状,才点点头,随后进屋收拾了两件衣服,就急匆匆的走了。
沈娇把人送到院门外头,挥着手,“你放心去忙吧,家里的事情有我在。”
等人影走远了,沈娇才缓缓收回了手。
她笑容落了下来,心口顿时多了几分空落。
倒不是苏庭生去忙事情而不开心,而是觉得这一刻是那么的不可置信。
别看这两天她表现轻松,那也是因为苏庭生在身边,让她忽略了很多事情。
可当苏庭生离开后,自己安静下来,沈娇就会忍不住的在想,自己为什么会重活一次?是什么机缘让她回来的?
而且,她回来之后,会不会突然又回去了。
这种不安感,让沈娇心里空空的,恐惧、害怕。
不过,这种害怕沈娇也持续了一下,毕竟,家里活儿还不少。
昨天她换下来的衣服还没洗呢,竹笋也没拿了晒,白蘑菇还在水盆里头泡着。
然后就是屋子的打扫,和其他衣被的清洗和晾晒。
这么多家务活干完,沈娇差点腰都挺不直了。
本身就不是干农活的身体,加上向来吃不饱的状态下,沈娇这算是超负荷使用身体了。
要换了以前的她,能偷懒就偷懒,也不管工分能不能全满,反正只要不舒服不开心,她就能停下来,让自己好受点。
那时候很多人说她嫁给苏庭生,是她命好,嫁给他之后,吃穿不愁,家里什么活儿都不用干。
特别是回城后,那日子天天是垫高枕头睡好觉的生活。
要知道,她就算是城里人,可毕竟下乡当了知青,原生家庭也不亲不爱的,自己的日子过的其实并不好的
可那时候她不知足啊!
沈娇想到这里,叹了一声,“现在都过去了!”
等忙完这一切活,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
外面越来越热,沈娇自己也干饿了。
本来早上就只吃了番薯垫肚子,她想了想,去米缸找了一小抓米,煮了个稀粥。
粥里加了白蘑菇,还有新鲜的竹笋青菜一类,再加上盐,滴上两滴油,就算大功告成了。
虽然粥里的米不多,但是加了杂七杂八的东西在里头,这粥也不算稀了
沈娇吃饱都没怎么休息,就继续干活了。
昨天放着的一部分竹笋,沈娇到今天才开始弄好做成酸笋。
忙完这些,她就去了菜园,顺便把苏庭生昨天背上山的背篓给背上,准备去完菜园就去边上的山上看看。
这个季节,山里物种还是很丰富的,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
沈娇当然不期待自己能像昨天那样逮一只撞树死的傻兔子,不过她倒是可以去山里看看有什么野菜野蘑菇什么的?
去了菜地里,有菜的地里早就被苏庭生浇过水了,野草也被整理的一干二净。
沈娇没什么好忙的,直接上山去。
她带了背篓还带了一个小锄头和一把镰刀,以备不时之需。
不过刚走没几步,沈娇就遇上了迎面来的张春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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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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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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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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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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