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长河西去>第 19 章 榆树
  何江把手摆在她面前,做出了鱼儿摆尾的动作,嘴里还哼唧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就是在夜里燃烧的火,没有腿脚,会走路,就像你看到小树林里那些蜡烛,飘来飘去,一靠近它就没有了,特别吓人。”

  长琴故意做了个恐状,哆嗦了一下,扭头反问:“你见过?”

  “那当然,有一次俺和俺爹,夜里走山路,就看见了。”何江说的有模有样。

  他这番话,不由得让长琴,想起了奶奶讲过的另一件事,那时的奶奶年龄尚小,与何江差不多大,一次跟着村里人上坡时,在土地坝沿下看到一条很粗的蛇。

  同行来的两人刚好在不远处,就因奶奶多看了一眼没及时跑,被蛇吐了信子。

  回到家后不久,重病卧床不起数日昏迷,脸色蜡黄瘦成皮包骨,嘴干巴的皮能扎人,她娘生下奶奶就死了,一直是爹操持着整个家。

  跟前的人就说:“这孩子不行了。”

  可她爹不信啊,扒开嘴往嘴里喂水喂汤,跪在院里头给老天磕头。

  后来,奶奶身上开始褪皮,从头褪到脚,待皮褪尽,终于活了过来。

  事儿一直攒在长琴心里,可眼下的长琴,只顾忌着腿边知了,她并不想把它还给何江,更在乎今儿晚上,她的小盒子里会多出来一只,“那你……怎么不去找你的爹娘?”

  长琴想让他尽快离开,因为腿边的知了一直在挠,痒的很,却又不能直说。

  就在这时,远处有人在喊他的名字,听声音是他的爹。

  何江道了声:“走了。”撒腿就跑,沿着他爹传来的声音方向,找他爹去了。

  等他走之后,长琴终于把那只知了从裙子下面提了出来,放在眼前看着,嘿嘿笑了两声,放进自己小盒里,“爷爷又多了个喝酒的菜。”

  炎热的六月天,比春秋多了几分轻狂。

  老头老太手握蒲扇,坐在大门口聚堆唠嗑,妇女尚有妇德分寸,男人们就无所谓了,热的光膀凉快,出汗实在太多,就跑到村前小河里,找个没人的地方,借河水冲凉。

  今年,村头小卖部里,来了新鲜货,说是手电筒,外面铁皮,灯头外围可以转动,它照出的光圈也随着变化,特别亮,推开开关能照老远,比蜡烛可强多了。

  就是贵,一块五毛钱,开小卖铺的人家第一个在村里用,紧接着是书记陈德富,没事,就拿着手电筒在村子里巡逻似的转悠。

  大家伙儿一用开,各家就是再没钱,也扒拉下口袋咬牙拿出钱去买。

  毕竟,有个手电筒会方便许多。

  吴月近日身体不太好,几个兄弟原本商量好一并去看他,不巧,那天老六和老三有事,就老二老五先过去了。

  整日浑身泛疼,村里先生也看不出什么,只能开些止疼的方子,让她多休息。

  沈现年毕竟是个老爷们,长琴奶奶做饭时,时常多出两人的份来,给他们送过去。

  去的路上,沈绪文和沈绪言商量能不能入队的事,那天,天色不早了,两人打着手电筒走在胡同里,沈绪言有灯,待会回来,也打算把五弟先送回家,自己再折回去。

  沈绪言今年,选上了大队部负责人员,虽不是村长,只负责分工村里土地,但也有升职的机会。

  他们沈家是出了笑话,但沈绪言和田秀娥两口子没得挑,除了死去的沈绪礼,也就是长琴爹,沈绪言是沈现平那几个儿子里,被夸赞最多的。

  于是,他的票数最多,进了大队部,接下来就有入党的机会。

  沈绪文也有意进大队部,借着这次机会,想跟二哥商量下,探探口风,来年他有没有机会选上。

  选举是村里人投票,谁也说不准是谁,兄弟俩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沈绪文就是不死心,如今他这二哥,可就算是沈家的大树了。

  沈绪言也没拐弯抹角,他就不是那样人,是个直性子,但人讲理懂分寸,当即就把他那档子丢人事拉出来,堵的沈绪文一言不发。

  沈绪言跟沈绪文商量,“反正学校的工作你也不打算去,不如,开个小卖部算了,你要是愿意干,兄弟几个都帮帮,没有干不成的事。”

  沈绪言是为他好,学校他不去,赚工分也不爱去,知道的,明白他是拉不下脸,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地主的儿子下村了。

  可对于沈绪文而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好,开小卖铺那不是给更多的人看?这事儿他可不干,还不如回学校,去面对那帮不懂事的孩子。“我不干,我就不是干那行的人!”

  “那你是干哪行的人?”沈绪言停了下来,把手电筒的光朝他脸上照。

  沈绪文被光照的眯眼,抬手挡着,不耐烦的道:“别照!”

  沈绪言把灯放下了,光照在地上。

  沈绪文:“我教学好几年了,正要在学校混出个主任,开什么小卖部?我又没做过,也不懂,隔行如隔山,哪是说做就做的。”

  “不试试怎么知道?”

  “我不干,过阵子我再回学校。”

  沈绪言哼了个笑,“你也知道丢脸,你看爹都被你气成啥样了?我跟你说,哥我出门走在街上,这边走过去,后边那帮娘们就开始说说叨叨,好不容易这阵子过去了,你可别再整出什么事,别整天好吃懒做的,真以为自己有点文化不得了,有什么呀?”

  “这话是不是我二嫂说的?”沈绪文有些怀疑,二哥是个话不多的人,真要哪天长篇大论从嘴里蹦出来,肯定是从旁人那照搬的。

  沈绪言一皱眉,脸上不悦:“跟你二嫂有什么关系?我说你现在怎么这样了?我怎么就觉得跟你说不通呢?”

  沈绪文自然不想提起自己那些事,便不耐烦的说道:“说不通就别说,赶快去大爷家吧,坐回再回来就不早了。”

  兄弟俩照着灯继续往前走,谁也不说话,静的只能听到脚下的步子。

  过了那条小河,就是沈现年家,在村里小山下住,看看距离也快了,已近河边。

  下了村中主道,再走一段就是河,兄弟俩刚到河边,手电筒的光就照到了河里,正洗澡的两人身上。

  洗就洗吧,这是村里常见之事,可偏偏,是两个妇女,那两人吓得尖叫,直往水里钻,沈绪言刹住脚步,没等沈绪文反应过来,他已经窜了。

  沈绪文眯着眼,又朝河里看了一眼,没看清是谁,这才慢慢悠悠,不慌不忙的回头去追二哥沈绪言。

  此时的沈绪言,早就跑上村子主道,正在那等他,见他慢悠悠上来,皱着眉道:“你怎么那么慢?”

  沈绪文:“你跑那么快干什么?不就是撞见俩人洗澡,她们又看不清我们是谁,慌的应该是她们。”

  闻声,沈绪言握握拳头就要动手,又忍了下来,“快走!我们从另一条路。”说完,自己先走。

  沈绪文扶扶眼镜,对他一个大男人碰见此事,居然吓成这样感到不可思议,紧跟着迈开步子,追上去了。

  沈绪亭也置办了手电筒,暑季里,长带着长琴去河里抓螃蟹。

  拿个小桶,长琴站在河岸,沈绪亭用手电筒照进水里,一会一个大的,一会一个小的,沿着河走一段,就能抓上小半桶。

  有时,会带上网,抓几条小鱼回去熬汤。

  分给长琴奶奶一半,自己提剩下的回去,这小半桶螃蟹,就是一天的菜,只是怀孕的刘秀梅不能吃,只能瞪眼看着。

  沈绪亭会把所有小螃蟹挑出来,留给长琴,小的壳软,吃起来好咬,家里放的油,奶奶鲜少会用,但每次抓来的小螃蟹,奶奶会倒一勺油,放锅里炸黄给长琴吃。

  壳薄,一口咬下去脆香,奶奶说:“吃了长大个。”

  从入了大暑天之后,出土的知了便渐渐稀少,只有树枝上鸣叫的蝉在午头吵吵闹闹,大暑不过多久,知了已彻底找不到了,到了立秋,就连蝉声也逐渐销声匿迹。

  长琴奶奶院子里,用来栓老黄牛的,是一颗多年的老榆树,长琴偶尔在榆树底下,捡到一两只,从树上掉下来的蝉干巴尸体。

  榆树最美的季节,莫过于开花时。

  花儿不仅香,还能吃,每次开花,奶奶都会拿着镰刀,绑在一根长长的树枝上,割榆树花吃,生吃可以,炒碎也香。

  但这颗老榆树,也有令人苦恼的时候,一到暑季,便从树上落毛毛虫。

  那些毛毛虫一个个顺着雪白的丝落下来,吊在半空,每次开门进院,不拿个树枝拨开,那些毛毛虫便会粘在衣服上。

  长琴是个怕虫的人。

  只要是虫,见了都会哆嗦,记得有次,跟着奶奶去地里,有小伙伴故意拿着芋头叶子上的毛毛虫追着吓唬她,把长琴吓得满地乱窜。

  从那之后,她就铁定了心,但凡这个季节有虫,她绝不跟着下地。

  所以,老榆树上的毛毛虫一出现,长琴就没怎么出过门。在家活泥巴,要不就是听爷爷吹喇叭拉二胡。

  春夏秋三季不缺口粮,刘秀梅在凉爽的九月末产下一个女娃,取名胜男,沈绪亭整日笑的合不拢嘴。

  听村里人传,以前和沈绪亭订过亲事的闺女,嫁到别人家又离婚了,大家伙两相一比,感慨这闺女就是命不好,放着沈家老六这么好人物的男人不要,非要去糟践自己,你看人家秀梅,多有福气。

  沈家亲戚包括村里常走动的邻舍,多多少少送来贺礼,有的做了双小鞋,有的做身小衣裳,还有的,就是拿来一捧粮食相赠。

  两块芋头、一兜花生果子,两个玉米棒子这就是礼,爱泡酒的人,则会带上半瓶酒。

  长琴奶奶也不会全收,留一半再给送来的人带回一半。

  这些东西,刘家来的人直接送到刘秀梅跟前,沈家这边,有的会送到小两口那里,也有的,会送到长琴奶奶面前。

  沈春燕在沈家排行老三,比沈现平小两岁,是他们兄弟几个的老姑,家虽隔村不远,但也许久没来。

  沈绪亭孩子一有,把老姑高兴的一路抹泪,借着喜日子,顺便去两家哥嫂那坐了坐,还给孩子做了件小衣裳给了刘秀梅,等屋里没人后,又塞给刘秀梅两块钱。

  刘秀梅自然不收,可怎么拒绝也没用。她只得暂且收下,把这事儿跟长琴奶奶和绪亭说了声。

  长琴奶奶那头的贺礼,则一件不少的记好名单,再拿到老六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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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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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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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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