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了,在得到权势和钱财之后,就生出了别样的执念,这世间的万事万物,但凡他想要,就一定要得到。
裴道珠,就是他想得到的。
萧衡陷入回忆。
十二年前他双目失明,寄居在栖玄寺养病。
他在最活泼的年纪,失去了认识世界的能力,本就痛苦不堪,再加上山寺里的日子清苦寂寞,家人也未曾前来探望过,于是他的性子逐渐变得阴郁乖戾。
他不仅沉默寡言漠视他人,甚至以伤害寺庙里的僧侣为乐。
同龄的小僧弥从不带他玩耍,就连主持也懒得管他。
即使他生病了也没人理会,对寺里的人而言,只要他还活着就成。
人憎狗厌,莫不如是。
他受够了这种日子。
他想回家。
他在深夜摸进大雄宝殿。
他孤零零跪在蒲团上,求佛祖赐他一双明亮的眼睛。
可是,就连佛祖也放弃了他。
明明接受了他的香火,却像是听不见他的恳求。
人人都说求神拜佛最是灵验,可他却沦为了被神明放逐的人。
他的性子更加阴晴不定。
小小年纪,就已学会残酷。
厨房里的胖和尚,顿顿给他送馊了的饭菜,他就弄来巴豆研磨成粉,顿顿投进他的饭菜里,剂量大得惊人,险些让他虚脱到死。
知客僧养的狗,总是狗仗人势般对他乱叫,还咬坏他的衣裳,他就弄来毒药,送那条狗升了天。
他日日活在黑暗的痛苦之中,却又日日活在报复的快感里。
这种冰火交织的感觉,在那个小女郎到来之后,才悄然消解。
那年他已经学会伪装。
会装模作样地学和尚诵经,会假装对佛祖虔诚,会乖巧地配合大夫吃药,而他的容貌生得好,香客们喜欢他,总爱把他招到身边,听他讲诵经文。
但凡他讲完了,那些身份贵重的香客,总要打赏他金珠宝贝。
他也乐于如此。
他以谦逊温顺的姿态面对香客,赚取无数赏钱和美名。
人人都以为他是个好孩子。
却只有他自己知道,每夜每夜地压抑戾气,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
他急需一个玩物,用来消遣报复。
于是那年春夏之交,来山寺小住的那位小女郎,就这么踏进他的领域,成为了他的猎物。
他不知道小女郎是谁家的女儿,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模样,只知道她的声音又软又糯,她的性子又乖又甜,像是他幼时养过的白兔子。
孩童的恶意,向来不知从何而来。
明明毫无交集,可他却想毁了她。
他骗她后山深处住着神仙,若是遇见了,可以向神仙许三个愿望。
小女郎单纯好骗,巴巴儿地要去看神仙。
于是他把她带去后山,将她孤零零丢在了那里。
他独自回到禅房,直到月上中天,才听见外面起了动静,说是走丢的孩子找到了,幸亏找得快,否则就要被山里的狼群叼走了。
他坐在窗下,冷冷牵起嘴角。
偏那小女郎是个蠢的,第二天,又巴巴儿地来找他玩。
她奶声奶气:“哥哥,我没遇见神仙,但是又饿又渴的时候,我遇见了好大好大的一棵榕树。我阿娘说,古树里面住着神仙,我就解下发绳绑在榕树枝上,向神仙许愿。你猜猜,我许了什么愿望?”
萧衡半点儿了解的兴趣都没有。
他只是惊讶,这小女郎竟然那么幸运,没被狼群吃掉。
小女郎眉眼弯弯,自问自答:“一愿家族强盛,二愿长大后能嫁给一位好郎君,第三个愿望……”
她脸蛋红扑扑的,像是有点害羞。
她凑到他耳边,声音更软了:“三愿哥哥能和其他人一样,也能瞧见高山流水,也能瞧见春夏秋冬……”
小女郎穿着浅粉色的罗襦裙,周身萦绕着淡淡奶香。
对他咬耳朵时,弄得他耳朵痒痒。
这一刻,自诩是个恶人的他,竟道不清心中滋味儿。
小女郎又脆声道:“能看见世间万物,是很幸运的事,小哥哥,我也想你跟我一样幸运呢!”
他紧了紧拳头。
刚才一瞬间的心软,却又因为这句话而烟消云散。
这小傻子,谁要跟她一样幸运?
他才不稀罕!
他想着前两日在菜园里挖的陷阱,于是淡淡道:“我想吃新摘的豆角,你领我去菜园。”
小女郎天真单纯,立刻答应了。
来到菜园,他用手杖丈量距离,眼瞅着快要踏进陷阱,却又鬼使神差地拽住了小女郎。
他在陷阱里面丢了很多烂菜叶子和臭鸡蛋。
若是掉下去,就会变得又脏又臭。
小姑娘像是干净的白兔子,整日往他房里跑,还喜欢往他怀里钻,若是弄脏了,也会连带着弄脏他。
这么想着,他道:“我又不想吃豆角了,回去吧。”
他转身要走。
小姑娘不肯:“哥哥,咱们来都来了,摘一篮子豆角再回去呗?”
她继续往前走。
他心中着急,生怕她掉到陷阱里,于是下意识去拽她。
谁料他踩在湿泥上,脚底一滑,径直摔进了陷阱里!
小姑娘很着急,转身就去叫人。
他被救上来时,她如同往常那样扑进他怀里,抽噎着问他有没有摔疼,还责怪她自己不好,没能看住他。
小姑娘又软又香。
他轻声:“身上脏,离我远些。”
小姑娘宛如拨浪鼓般摇着脑袋:“我不嫌弃哥哥……我会好好照顾哥哥!”
从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
他抱着小姑娘,数年来的戾气,突然就一扫而空。
那个夏天,他牵着小姑娘的袖角,走遍了山寺的山山水水,听鹤唳蝉鸣,听瀑布落花,听她讲晚霞和星辰的瑰丽,听她极尽世间词汇,描述她长什么模样。
那是他记事以来,最快乐的一段日子。
可是夏天过后,她就要回家了。
临别之际,他才想起,他从来没有问过她的名字。
他们站在山门前依依惜别。
那时小姑娘正在换乳牙。
她爬上马车,钻出半个身子,声音软软,说话漏风:“哥哥,我暂时还没有小字,我叫道珠,阿娘唤我珠珠。”
那天山风很大。
她说完,马车就离开了。
他孤零零站在山门前。
只依稀听见,她说她叫东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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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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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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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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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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