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盗鼎纪>问鼎(二)
  两个鼎一前一后错落有致的放着,相隔的距离不过半米。第一个鼎通体温润,时间泛黄了它的外表,沉淀了它的光泽,但掩盖不了那如凝脂般的洁白和苍天般的神圣,看到它我的内心充满了宁静祥和,仿佛世间一切与我无关,宠辱皆忘,波澜不惊。“奇怪,我怎么有种想出家的感觉?”强子不喜不悲的说道,我撇撇嘴没说话,看来这鼎给人的感觉并不因为智商的高低而不同。

  收定心神,我上前一步蹲下,开始细细检查:同样的四脚方形双竖耳样式,同样的大小比例,同样的篆书“秦”字,只是上面的纹饰变成了流云、红日与太极纹饰。用手一摸,上面就像抹了润滑油一般,一片冰肌玉骨,感觉比摸女人的腿还要舒坦。“玉鼎?”我惊讶地转向林墨。

  林墨将重心整个压在拐上,打着石膏的腿微微翘着,任由头发瀑布似的垂向一边,惜字如金:“是的。”用玉石做鼎,虽然少见,但也不是不能接受,古人本来就有佩戴玉璧、玉环、玉玦等的习惯,玉璜、玉璋、玉圭、玉琮更是祭祀随葬的首选,古语有云︰“君子无故,玉不离身”,孔子说︰“君子如玉”。佩戴宝玉的目地是时时警醒自己,道德修养与品格应像宝玉一样。儒家认为君子应当是外带恭顺,内具坚韧;宽以待人,严以律己;光华内敛不彰不显。玉的品质是与君子的品质最为近似,故中国人对于玉的应用、佩戴,是基于道德与精神的原因。古代用玉有严格的规定,帝王、公侯、将相等都有明确的区别,即使是佩戴,也不是为了显示财富,而是警醒自己的思想、言行。

  中国用玉八千年,历朝不绝,各有特点,高潮迭起。古玉十条中曾总结,新石器时代时期的玉器,素面朝天,随形通神;商周玉器,嚣张迷幻;春秋繁复,云蒸龙腾;战汉慓悍,切刀为主,八刀成形;唐宋雍容,花鸟带板;辽金简素,秋山春水;元俗明粗,清朝堆砌。

  意识到这一点,我对多个玉鼎出来也就不会那样大惊小怪了。重要的是,自从看过了黄金鼎之后,我发现自己对打破常规的事物变得越来越容易接受,越来越从容淡定了,做为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秦始皇,他老人家心里的想法岂是我等小辈能随意揣摩的?

  再次抚摸了一遍玉鼎之后,我才依依不舍的放开,将目光投向了藏在它身后的那个鼎。然后,我的好心情被一扫而空,整个心神都被巨大的惊讶、震撼、惧怕所占据。它居然是三年前在广西跟侯森一起消失不见了的那个鼎!(具体经过参照《盗阴阳》一书)鼎身破裂不堪,上面无数的裂痕无声的告诉我们它是经过后期修复的。我微颤着双手扶住鼎身往里面看去,篆书“秦”字若隐若现,大部分被褐色的不知名物体所掩埋。

  “猴子,怎么了?帕金森啊你!”强子见我由手抖发展到了全身都抖,也好奇地上前一步,“咦,这鼎怎么破成这样,不会是用哥两好粘上的吧,瞅着还挺眼熟的,难不成是哪个被我卖掉过的玩意儿?”三年前,我“急流勇退”,这个鼎成了我短暂“盗墓”生涯中的最后见证,因此我印象深刻。强子在之后的一年间挖遍祖国大好河山,盗光祖宗数代遗产,自然对此的印象不深。“省省吧,你也就会挖一些破罐子烂瓶子什么的。”我心情复杂道,“这鼎是侯森、秦玉通他们拿走的那个……”

  “我操!”强子本还打算狡辩几句,一听到我的后半句话丢失的记忆一下子全回来了,跳开去几米远,露出一副厌恶的神情,“猴子,快扔出去,打碎也行,总之不要让它摆在这儿。”因为这个鼎,我们经历了太多的利用、背叛和杀戮,也见证了大炮的起死回生,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世上所有悲观的、负面的、恶心的、残酷的事情都跟这个鼎联系在了一起。在强子眼中,这是一个不祥之物,跟它扯上关系准没什么好事。

  “我说过的,你还是别看了。你不听。”林墨适时地进来,用拐将我和鼎的距离拉开了一些,生怕我真的一怒之下砸鼎泄愤,“出去再说?”我点点头:“放心吧,我还不至于真把它摔了。”最后望了一眼两个观感差距巨大的鼎,扭头出了房间,真特么自作孽!“吧嗒”林墨将房间上锁,将钥匙撂进自己兜里贴身保存,外面白云悠悠,人声鼎沸,仿佛世间没有那两个鼎的存在一般。

  “我虽然没有参与过三年前的那件事,但我知道的不会比你们少。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你才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开始全面调查了你的情况,才有了我们现在能坐在一起聊天的场面。这个鼎当时落在了朱晋三的手里,后来不知怎么的又被厉永年得到,直到现在到了我手里。”林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这个鼎的经过,引起了强子的强烈共鸣:“看吧,猴子,这个鼎不祥啊!你爷爷…不,侯森拿了,结果不知所踪。朱晋三拿了,结果死翘翘了,果然还是把它砸了挖个百米深坑埋了吧,或者直接扔大海里也成。”我知道林墨讲的应该不是谎言,广西正是朱晋三的大本营,我们就是在那里跟侯森、秦玉通决战的。

  “你这里有侯森的消息吗?”我鬼使神差的用嘶哑的嗓音问道。琉璃司作为情报输出大户,说不定知道已经失踪了三年,不知死活的侯森的下落。对于这个仅有几面之缘的便宜爷爷我的感情很复杂,只希望这辈子再也不用见面,不然我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态去面对他。

  林墨像是知道我心中所想,摇摇头:“我只知道他最后跑去了越南,之后就没了踪迹。我们琉璃司还没有冲出国门,走向世界的本事。”这是自嘲,却也是事实,琉璃司的全部生意都集中在国内。

  “抓蔡和的时候我听到鬼王党的人说厉永年那来了一个瘸子,是他怂恿厉永年收集这些鼎的,恰好,侯森是个瘸子……”我盯着林墨不再言语。

  林墨还是摇摇头:“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知道厉永年身边来了一个瘸子,但我手上的情报还不能肯定他就是侯森。而且,估计我也很难再从鬼王党那获得情报了。”这次与鬼王党的正面交锋,让林墨安插在鬼王党内的线人统统露了原形。

  “肯定是他!”我坚定道,“我能感觉得出!”对鼎感兴趣,又是瘸子,我不相信有那么巧合的事。对我的肯定,强子不禁大为好奇:“难不成是因为血缘关系?我怎么没这感觉?”“牛屎虫搬家——给我利索的滚蛋!”我骂道。强子无所谓的耸耸肩:“对了,说起蔡和,这老头儿现在怎么样了?是死是活?”

  “不知道,很有可能死了。”林墨淡淡道。在她眼里,蔡和的作用就跟鱼饵一样,一旦引出了鬼王党,目的也就达到了,他的死活自然就不在林墨的关心范围之内了。我想在那种情况下,他被乱刀砍死,剁成肉泥的概率极高。蔡和虽然能跑,但那是在他熟悉的大山里,到了场面混乱的群殴现场,蔡老头儿终究是没有什么自保的能力。关于这场乱斗,我之前问过林墨,同时也在梁铁彪那偷偷看过卷宗,林墨这边有一大半都是躺着回来的,这里也包括了她自己,还有一小半则永远的留在了那里充当花草的养料,万物的土壤,厉永年那边稍好,场面上没有林墨这边那么惨,但重点是挂了五个徒弟中的老大,也是最不成器的一个徒弟,被林墨一刀结果了。按照林墨的说法,这并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厉永年的五个徒弟中只有老大是公开露面的,替他打理鬼王党的一切事务。并不是他智商不足,而是因为俗事缠身,疏于训练,他的控尸水平比起其他四个徒弟来差了许多,他只能同时控制三具飞僵,这在厉永年的所有徒弟里是最弱的,所以,他也是最先死的。

  “这样啊,那挺好,猴子,咱明儿带壶酒去老鲁坟上说一声,让他别做孤魂野鬼了,安心投胎去。”人不是自己杀的,功劳确是自己的。虽然有点无耻下流,但却让我和强子如释重负,答应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死人,这一份承诺真的有千斤重。就这样,蔡和这个名字从世上消失了,没人记起,也不会再有人提起。

  “关于这个鼎,你知道多少?”我终于问出了我最想知道的问题。杰克最重视它,侯森想要它,方乔因它而走云南,天机门因此灭门,特课紧盯它,甚至鬼王党也被吸引,我已经确信这些鼎一定有什么独特之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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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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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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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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