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时宛言封景城>第444章 来龙去脉
  屋里角落有个大桌子,上面摆满着奇奇怪怪的东西——羽毛、乌龟壳、香炉、水晶球、各种书籍……

  空气中还弥漫着鼠尾草和圣木的气味。

  “坐。”

  巫师邀请时宛言坐下,然后从桌子底下的抽屉里拿出一个木盒子。

  “这是?”

  “阿加莎留下的东西。”

  听到阿加莎这个名字,时宛言已经可以很确定,那必定是她母亲。

  果不其然,当时宛言打开木盒子之后,里面躺着的是一本厚厚的牛皮手札。

  上面写着‘公孙善琴’四个字。

  时宛言的鼻子莫名泛酸。

  巫师的声音缓缓传来。

  “大概在三十年前,阿加莎刚来到阿卡巴族,我们还住在山洞里。那时候,这里没有文明,只有恐惧。”

  “虽然生而为狼,但族人之中,并没有一人喜欢这身血脉。他们厌恶自己狼身的模样,甚至渴望能完完全全成为人类。”

  “满月夜,族人变身成狼。若是控制不住体内的暴躁基因,嗜了血,就会慢慢丧失人类基因,再也不能从狼身恢复过来。阿卡巴族人一直想尽办法克制自己,不跟世人接触,就是为了保持人性。”

  “阿加莎的意外出现,成为了阿卡巴族的救赎。她教会我们写字、缝纫、读书、种田,又把外面的许多东西运进来,让阿卡巴族体验了成为人类的滋味。”

  “阿加莎走的时候,洛才三岁。现在洛已经三十三,都还是等不到阿加莎回来。”

  巫师说到这里,豁然被时宛言打断。

  “等等,你说洛已经三十三岁了?可她看起来就跟十几岁的女孩一样。”

  “狼人的寿命长达数百年,变老的速度比正常人类慢,这是基因的特色之一。”

  时宛言张了张嘴,心里震惊不已。

  阿卡巴族人的情况,跟她家老祖宗有点相似。

  如今老祖宗已经两百多岁,容貌还跟三十几岁的女人一样。

  时宛言现在有点怀疑,老祖宗曾经参加过的长生计划实验,会不会是将她体内的基因改造,融入了狼人一族的基因?

  察觉自己想得远来,回过神来,时宛言又问。

  “你们都没有找到办法来克制住自己体内的嗜血基因吗?而且,我刚刚听见你说,你不是狼人,那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巫师用沧桑的眼睛望着她。

  “我只是当年被遗弃在森林里的一个婴儿。”

  时宛言愣了好几秒。

  “是阿卡巴族将你养大的?”

  “我和阿卡巴族相依为命长大,直到阿加莎出现,她教会了我们许多人类的智慧。阿卡巴族人的悟性终究不如人类,我学习能力最快,参悟得多,因此,我成为了阿卡巴族的导师,他们也叫我巫师。”

  阿卡巴族渴望成为人类,需要有个真正的人类成为他们的‘参照榜样’,而巫师便是这样的角色。

  他的存在,是阿卡巴族的主心骨,身份地位如同酉长。

  因此,能够得到巫师赐名,就如同受到天赐般的恩惠,是阿卡巴族认为最值得庆祝的一件事——想成为人类,就得先拥有名字。

  “当年我母……阿加莎用什么方法来抑制你们体内的暴躁因子?”

  “她从外面带来了一种叫做药,用针打进大家的身体里,可以维持很长时间不变身成狼。”

  时宛言明白了。

  原来铝合金箱子,就是她母亲带过来的。

  由于阿卡巴族人的情况是天生基因自带,所以没有任何疫苗可以凑合,她推测当时候用在阿卡巴族人身上的药,是由水母香菇提炼而成的。

  这种镇定剂,确实不能维持长久效用。

  “如今阿加莎离开了三十年,药剂早就用完了,阿卡巴族人只能回到从前的生活,想进各种办法抑制住身体。”

  “那大家都用了什么办法?”

  “唯一的办法就是出门,入夜以后,大家就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哪怕变身成狼,也无法出去害人。”

  “那也还是太遭罪了……”

  时宛言心生同情。

  她已经在脑子里思考着要怎么帮助阿卡巴族人解决问题了。

  忽然,她想起了什么问题。

  “阿卡巴族人的基因里,是不是还有自愈的能力?”

  巫师诧异地看了她一眼,诚实地道。

  “是。”

  “那酉长的情况又是怎么回事?”

  “酉长几年前被人类抓走了。那时,他为了族人,离开森林,到外面去求助人类,结果被抓走,从他背后抽走了血。他有幸逃回来,但已经全身伤,并且失去了自愈的能力。”

  时宛言大吃一惊。

  按照巫师这话,酉长塞西尔很可能是被人抓去实验室,进行各种虐待、驯服,并且没日没夜地抽血做实验。

  他被人从脊椎抽取了骨髓,还伤了脊椎,以至于身体失去了自愈的能力,每况愈下。

  如今白血球多于红血球,导致血癌晚期。

  时宛言这才终于明白酉长的病究竟是怎么来的!

  也终于明白,前几天阿卡巴族对她和封景城夏延露出百般警惕的模样是为何。

  ……

  时宛言从巫师的家离开,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阿卡巴族人全将自己全关在屋里。

  她回到房间,把今天从巫师口中听来的一切全告知封景城和夏延。

  两人也表示非常震撼。

  封景城忽然想起山洞的事。

  “山洞岩壁上写的都是什么内容?”

  “那是我母亲,为阿卡巴族人留下的记载。内容提到他们每到圆月之日,夜里就会化身成狼,白天才能恢复成人类。一旦变成狼,他们会暂时失去记忆和理智,连最亲的人都认不出来,非常危险。”

  “原来如此。”

  难怪时宛言看完岩壁上写的字之后第一时间就赶回来救夏延。

  夏延发现自己又一度幸运地跟死神擦肩而过。

  若不是时宛言,他或许已经死无全尸。

  “那你接下来还有什么打算?我们明天早上就离开吗?”封景城开口问。

  时宛言摇摇头。

  “不,先把酉长的病情治好,既然已经开始治了,没理由半途而废,这不是我的风格。”

  她顿了顿,又补充。

  “明天我们再去其他山洞找药,给他们多准备一些,这样,到了夜里,他们就可以不用化身成狼,平安度过这几天。”

  封景城早就猜到她会这么想。

  无论她做什么决定,他都会支持的。

  “我明天陪你一起去。”

  “嗯。”

  夏延回到自己的屋里去休息。

  时宛言终于有时间坐下来翻看母亲留下的手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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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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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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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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