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断魂阁派的都是些废物,杀不死那袁野不说,居然连个女人都杀不了,张凌风肯定对我起了疑心,不然我也不至于要象现在这样匆忙的转移这些东西,不然过两天他办事情回来想把东西转移都没机会了。”钱县令阴沉着脸说。
当初袁野单人夜闯县衙,那份来去自如的功夫着实令钱县令害怕,是他不得不做出与山贼妥协达成和平共处的重要原因之一,还有个原因他不愿大动干戈下决心灭山贼的重要原因就是山贼的存在从某方面来说还件好事,有山贼骚扰,对发展生产力就会有影响,继而就会影响到赋税等等,每年因为这个原因,钱县令上缴的税收是这一带最低的,有时候还要向上面申请点“补助”,向城内富裕的商户索取点“赞助”,美其名曰是拿去“剿匪”,其实这些钱都落入了他自己的腰包,现在这些贪赃枉法得来的财宝成了最有力的罪证,他能不急着转移吗?正好张凌风要离开几天,钱县令忙找了亲家刺史高大人帮忙把自己的家当运回老家。
除了钱家的人和几个亲信知道这个事情,就只有作为山大王的袁野最清楚钱县令的敛财手段,所以钱县令一直想对袁野除之而后快,只是苦于找不到机会,现在好不容易盼来个张凌风,谁知道他的兴趣不在灭而在于和谈,这着实让钱县令大失所望,如果真谈成了,自己不就完全暴露了吗?所以钱县令不惜重金买凶杀人,那些钱花的他心疼,可是他明白不破财就免不了灾啊。
“爹,爹,你真要杀珠娘啊?”钱公子被人扶着走进大厅。
“你不好好在床上躺着跑这里来干什么?这都不是需要你操的心。”钱县令关心地说。
钱公子被袁猛打的不轻,但听说家里住进了个美貌少女,那颗色心不免又蠢蠢欲动,偷看了夏飞胭那么一次,认出她来,他还不知道那天是夏飞胭故意把他诓出城,心里还在做佳人垂青的美梦,无意间被钱县令知道这事,钱县令从夏飞胭和山贼的关系上很快就想通了这一切都是别人设好了圈套让儿子钻,于是他干脆准备连夏飞胭一起干掉。
见儿子还念念不忘那害他性命的女子,钱县令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生了这么个好色蠢笨的儿子呢。
鸟鸣,鸡叫,大声的吆喝,马匹的跑动声。。。。。。
夏飞胭翻了个身,多么熟悉的感觉,有点象回家了一样,自在随意,就是睡到太阳晒屁股,也不会有人说自己是懒虫。
不过今天早上是不是动静太大了点?以前山贼们都没这么勤快,怎么自己一段时间不在他们都改了生活习惯了?
夏飞胭梳洗好,出了门,看见山贼们都在整装待发,一派忙碌的样子,不觉看看天,虽然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打劫不需要这么早出动的吧?
“喂,今天这么早干嘛呀?”夏飞胭拍拍旁边一匹马,看也没看清楚上面坐的谁就问。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告诉你又好去出卖我们?”袁猛气乎乎的声音从夏飞胭头顶传来。
夏飞胭一怔,自己怎么那么巧刚好拍上了袁猛的马,这可真是拍到马蹄上了,看来这家伙对自己还气的很呢。
“猛子,你干吗啦,你大哥都没说我哪做的不对啦,你还生哪门子气呢?”夏飞胭抬头看看黑着脸的袁猛。
“我那么相信你,你就伙同外人来害我,大哥是大哥,他原谅你不代表我也原谅你,哼。”袁猛把头一扭,倔强的表情让夏飞胭哭笑不得。
“你不说我找胡子大叔问去,才不稀罕你说的啦。”夏飞胭自我解嘲地说着,就往袁野的房子走去。
“胡子大叔,胡子大叔。”夏飞胭来到袁野门前,边喊边向里面张望。
“什么事?”袁野拿了刀正准备出门。
“你们今天起这么早干嘛去呀?是不是有好玩的地方?带我去呀。”夏飞胭拉着袁野的衣袖大声央求说。
“抢劫,你想去?”袁野边走边说。
“少来啦,没见过抢劫还那么积极,一大早就跑出去的,是不是不想带我去玩?”
“你什么时候看过我们不抢劫会这么多人一起跑出去的?”
“胡子大叔,有个事情我一直想和你说,但是又怕你听了不高兴,我也不知道说好,还是不说的好。”
“那就不用说。”袁野很干脆地打断夏飞胭的话。
现在他们已经走到寨门口,几个山贼小头目已经清点好自己手下的人,汇报给黄哥,黄哥又来向袁野汇报。
“嗨,黄哥。”夏飞胭跟黄哥打个招呼。
“怎么了?夏姑娘,昨天晚上没睡好,怎么无精打采的?”黄哥微笑着问。
“不是,你们都不把我当自己人看,我想我真不该回来的,等会我就走了,先跟你告个别吧。”夏飞胭苦着个脸说。
“怎么没把你当自己人了?不会是我们有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吧?”黄哥觉的自己态度好象没问题啊,虽然昨天夏飞胭做的那个事情把自己的计划完全打乱了,自己可是连一句埋怨的话都没有,听说大王也没有怪罪她什么,还闹什么别扭呢?
“我知道,你们都恨我把那个新娘放跑了嘛,跟你们说话都爱搭不理的,除了黄哥你外,谁都对我爱搭不理的,没意思了,我还是哪里好玩去哪里,免的碍你们的眼。”夏飞胭嘟了嘴,一脸不高兴。
黄哥心想着平时挺大方的夏飞胭怎么今天变的小心眼起来了,到底是个女孩子,不过,如果她真要走,自己说话估计不管用,想到这里他看了看袁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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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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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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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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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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