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呀,凌风,你们都误会了,我根本不是那个新娘。”夏飞胭努力地表白着。
“那天我见到的不是你吗?”那天自己见到的新娘分明就是她,为什么她和那山大王一样都不承认这个事实呢?张凌风心里疑惑,脸上却不露声色。
“那天你见到的是我啦,但我不是那个新娘。。。。。。”夏飞胭把当初哄骗袁野的那番话拿出来照本宣科地对张凌风说了一通,边说边偷眼看张凌风的反应,可惜除了专注地聆听,张凌风再没有流露出别的神情。
“那么你的家乡是在什么地方呢?只要是在我大唐的版图上,凌风都可以想办法帮你回去。”虽然张凌风语气平淡,但是他是的确有这个本事,才会这么说。
夏飞胭可是做贼心虚呀,她怎么知道自己的家乡应该在哪?难道说一千多年后的地名?那他还不和那些虎头寨的人初见自己一样以为自己脑袋不正常啊,现编一个?不要说自己历史地理学的不好编不出来,即使真知道这个时代都具体有些什么地名,那也不能说啊,万一这家伙一发扬了雷锋精神真要把自己送回去,或者派人去打听,那不全露馅了吗?
“其实,我不是大唐人。”这不睁眼说瞎话吗?就是到了自己穿过来之前的那年代,自己也是大唐人多少代的后裔呀,没办法,形式所迫,列祖列宗就不要太计较我善意地小小谎言吧?我得先过了眼前这位若干代前美男老祖宗的关再说。
“哦,那你是从哪来的呢?”偏偏张凌风的“职业习惯”就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
“我,那个。。。。。。”夏飞胭啊,你赶快想啊,这个时候都有什么国家和唐朝有来往,还要和大唐人长的差不多,夏飞胭的脑袋现在就象一部高速运转的机器,拼命地调动自己那点可怜的历史知识,终于她想到了,不过不是从历史书或者课堂上学到的,而是从她那爱看武侠书籍的老爸那些宝贝书里看来的,但是她不能确定那写书的是不是就很了解这个时候的唐朝外交,管它呢,先死马当做活马医就这么说,看他怎么说再决定下步怎么办。
“我的家乡是在靠近新罗的一个不知名的小地方,那里的人因为战乱又闹灾荒都已经离开了,我又怎么能回去呢?”老天,保佑我,可别再让张凌风追问个没完没了啦,他可真不好骗,夏飞胭有点紧张地看着张凌风。
张凌风略一沉吟:“可是你又怎么会姓夏的?或者你根本就不姓夏。”
“我姓夏啊,我也不知道怎么就那么巧,和那个逃跑的新娘同姓,我们那地方是有很多大唐人混居的,姓什么的都有,我的祖先就姓夏,这有什么奇怪的?”说了半天就这句话最真,夏飞胭说的最顺溜,最理直气壮。
“原来是这样,”张凌风想了想说:“当日我是亲眼见你穿着新娘服饰被山贼劫持,昨天又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你当王家新娘接下山,如果我把你刚才那番话拿去告诉大家,你认为会有人相信你不是那个新娘吗?”
“别人我不管啊,你相信我刚才说的吗?”夏飞胭期待地看着张凌风,从昨天晚上的表现来看,他应该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也许,大概,可能,他会相信自己吧?
“我——”张凌风仿佛要把夏飞胭看透似的,深深地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一下,然后慢悠悠地说:“当然不信,我只相信证据。”
“哎哟,那我要怎么证明嘛?我都说了,没有人可以证明啊,你总不能指鹿为马,为了交差,硬要我冒充那个新娘,把我送回王家去吧?”夏飞胭真急了,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嘛?看来便宜真是占不得,只是为了穿了那衣服臭美了一下就要替个从没见过面的陌生人去嫁给一个死鬼?
“呵,”张凌风见夏飞胭情急的样子轻笑了一声:“你是说我办事情会草草了事,图清闲吗?凌风如果是那样的人,也就不必时隔这么久还找到虎头山上去了解这件事情了,你放心,我不会强迫你去承认什么,只是就象你刚才说的,从你这边来看是找不到证据能证明你的身份,但是我们换个方法一样可以证明的,你不必如此担心。”
“哎,你有办法早说啊,吓死我了,一想到那死老头满屋子的大小老婆会把我当敌人看,我就鸡皮疙瘩直起。”夏飞胭说着把袖子一挽伸了胳臂给张凌风看手上竖起的毫毛,以表示自己没说假话。
张凌风后退一步,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他带夏飞胭来到前面县衙,找了几个衙役吩咐了一番,然后示意夏飞胭和自己在这里等一会。
时间不长,有衙役回来禀报写布告画图像的人已经在外面等传。
“请他进来。”张凌风说。
一个中年书生模样的人应声微低了头走进来,垂了手站在张凌风面前。
夏飞胭不知道张凌风要办什么事情,也注意地看着他们两的举动。
张凌风对那人说:“当初寻找夏姑娘的画像是你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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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从昨天下午起,就进不了作者后台,上传不了新章节,所以今天把昨天的第二更补上,还是晚上7点左右上传。喜欢本书的朋友们请投推荐票,收藏,粉红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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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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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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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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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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