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们说不在乎穿,但是真有新衣服穿,还是挺高兴的嘛,真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啊!夏飞胭看袁猛开心的表情,就觉的自己这钱花的痛快值得。
夏飞胭把自己要买的衣服报了个数给掌柜,掌柜一看来大买卖了,也心里高兴,他一时拿不出那么多现成的衣服,就准备去相熟的同行那里调拨些货来,只是那样一来就需要些时间。
“时间长点没关系,只要来得及在关城门前出去就可以了,但是你一定要挑好的呀,我要结实耐穿的,如果货不好,我可不要的哦,我们先去吃饭,吃完饭来取衣服。”夏飞胭跟掌柜谈好价格,让袁猛换了新衣服,然后就带了他们兄妹直接找吃饭的地方去了。
为了节约来取货的时间,夏飞胭也没走太远,在附近找了家干净的小饭馆,只有父女两人,父亲掌勺,女儿跑堂,听那父亲“杏儿,杏儿”的喊,就知道那手脚麻利,长的可爱,乖巧的女儿名字就叫杏儿。
饭馆虽小,地点也有点偏,想必是这父女两都是实在人,味道应该也过的去,待人又周到热情,所以生意还是不错的,正是吃饭的时间,馆子里面几张桌子都坐满了人,夏飞胭本来想另找地方,杏儿忙招呼道:“如果你们不嫌弃,我在门前搁张桌子可好?”
“好啊,好啊,我要饿死了,就在这里吃吧,不要再找地方了。”袁猛不等夏飞胭开口就赶忙答应。
袁芬对着夏飞胭一笑,那意思是:看,我说的对吧,二哥看见吃的就什么都顾不了啦。
“好吧。”夏飞胭也不是个那么挑剔的人。
得到同意,杏儿就准备去拿桌凳,袁猛跟在她后面大声说:“你快去准备饭菜,越快越好,东西在哪?我去拿就行了。”
没见过象袁猛这样猴急的要吃饭还一点都不加以掩饰的,杏儿把放桌凳的地方告诉了袁猛,一边偷笑一边到厨房给她爹下菜单去了。
夏飞胭她们自己摆好桌凳,落坐后,夏飞胭左看看袁猛,右看看袁芬,满意地笑着说:“哎呀,我现在感觉自己都象观世音娘娘了呢。”
“为什么呀?”袁芬好奇地问。
“你们看,我左有金童右有玉女呀,可不成观世音菩萨了吗?”夏飞胭伸了手在袁猛乱七八糟的头发上轻轻抓了一把:“就是猛子这头发还要收拾一下,保证回去好看的你大哥要不认识你这个兄弟了。”
“是吗?”袁猛一乐。
“对了,小芬,我昨天给你大哥的新衣服怎么没看见他穿呀?”夏飞胭想那野人头该不会是不愿意接受自己的好意吧?
“不知道呀,他也没说,不如等会回去,你自己问他吧。”袁芬说。
“他不会是不喜欢吧?要是不穿就浪费了,不可惜吗?”夏飞胭想袁野不会那么不识好歹吧,这可是自己第一次送衣服给男人呢,如果他就准备放到烂掉,那也太不尊重自己的劳动和心意了吧。
“你回去问大哥不就清楚了吗?他真的什么也没说呀。”袁芬一脸的无辜。
“好,等会回去我就问他去,什么意思嘛,不喜欢,不想穿就还给我好了,我还省了钱呢。”
三人聊了一会,饭菜端了上来。
“恩,看不出来,这样的小馆子,味道还真不错。”吃了几口,夏飞胭赞道。
“大哥说过,东西只要能吃,填饱肚子就可以了,别的没分别。”要埋头苦干的袁猛能抽出这么点宝贵的时间来说两句话可是很不容易的事情,现在他的面前已经堆了半尺来高的空碗了,看他现在的架势,还远远没有填满肚子。
“猛子,干嘛老是你大哥说呀,你自己觉的呢?”夏飞胭又忍不住逗他。
“我?”袁猛楞了一下,把口里一大团饭用力咽下去,然后挑了口菜,尝了尝,还挺认真地:“好象真的比芬做的好吃,芬,你吃这个,这个真的好吃。”说着他把一盘菜推到妹妹面前,好象他们兄妹两从来就没吵过架斗过气,然后又开始了下一场风卷残云的狂吃。
杏儿又端了几碗饭过来,放到袁猛面前,笑语盈盈地说:“大哥,我们家饭好吃吗?”
“恩,恩。”袁猛正忙的不亦乐乎,嘴巴是没空说话,只是鼻子里面哼着。
夏飞胭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杏儿笑了笑,光给袁猛拿饭这小姑娘就跑了不下十趟了。
“这位大哥是个实在人呢,吃的多才说明我们的东西好吃呀。”杏儿忙对夏飞胭解释,她还没见过吃相这么豪放可爱的人。
“杏儿,怎么今天学乖啦,早早就在门口等着大爷我呢?”忽然一个轻佻的男声从夏飞胭身后传来。
就见刚才还满面笑容的杏儿脸色刷的变白了,惊慌地扭头边往饭馆里面跑,边喊:“爹,爹,钱公子来了。”
她身后一个着紫色绸缎长袍的年轻公子哥大摇大摆地率领着几个家丁模样的人也跟了往里走。
夏飞胭因为坐的方向问题所以只看到这公子的后脑勺,但从他那嚣张的气焰,说话的语气和走路的姿态已经觉的这不是个好家伙了。
袁芬和袁猛此刻注意力还只在饭菜上。
很快,就听见里面“噼里啪啦”传来桌凳碰撞,掀倒的声音,里面的客人也开始纷纷往外跑,而夏飞胭他们这桌因为摆在门口,暂时还没受到波及。
夏飞胭站起来,向里张望,旁边一家店铺的伙计好心地提醒她:“姑娘还是站远些吧,当心那些人砸红了眼,不小心会伤着姑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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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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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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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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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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