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子宴喜欢吃芒果,她也是前两年才发现的。
而且她如果记得没错,阿梨也是很喜欢吃芒果的。
这两个人,大抵就是命中注定要在一起的,谁也掰不开的。
傅子宴去处理芒果,阿梨无事可做,便被推着一道去了。
但去了她也没法帮什么忙,就在边上看着傅子宴处理。
“这芒果好大啊,待会吃一半,另外一半榨汁呗?”阿梨托着下巴说道。
傅子宴看她一眼,点点头:“好。”
“你今天一早出门,是为施先生的事情吗?”阿梨又问。
傅子宴“恩”了一声。
“那施先生怎么样了呀?”
“暂时就那样,但保释不出来。”
“哦。”阿梨说:“虽然我可能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但我能感觉到,你对施先生挺在意的,你在意的人,肯定都是好人,所以我觉得施先生一定可以逢凶化吉,很快出来的。”
傅子宴眼眸轻闪,又看她一眼。
阿梨的一双黑眸一直盯着他手里的刀子,看的很专注,很认真。
犹如很多年前那样。
“阿梨……”傅子宴薄唇微动,终是情不自禁的喊了一声。
阿梨抬起头,对上他的目光,问道:“怎么了?”
傅子宴垂下眸子,轻声道:“你……想记起以前的事情吗?即使那些对你来说可能是非常痛苦的……”
选择来梨城,是傅子宴的选择。
他跟阿梨的问题,绵延了三年,那几乎成了他的心病。
阿梨失忆了,对他的态度算是友好,甚至可能还存在点心动的成分。
但没了两个人共同走过的回忆,不管对于阿梨还是对他,都是一种缺憾。
尤其是,他并不希望未来的每一天,都活在担心阿梨会记起过去的担忧和无措里。
可阿梨会这么想吗?
这份忘记是她潜意识里的表达吗?
比如说,她其实很排斥去记起?
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他好像从未认真考虑过她的想法……
阿梨“唔”了一声,她皱起漂亮的眉头,似乎是很认真的想了下:“我不清楚哦,我是个缺失记忆的人,对周围的一切都陌生的很,虽然有个父亲吧,但我能感觉到我跟他并不亲厚,如此算来,你这个丈夫,反而成了我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了吧!”
傅子宴怔了下,听见阿梨又说:“过去的一切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没有去考虑过,但我觉得,即使我想起来了,而那些回忆是我不愿想起的,我大概也不会后悔陪你来到梨城……”
阿梨温和一笑:“真的先生,我很喜欢梨城,喜欢这里的山,这里的水,这里的蓝天白云,还有这里的人,而且……”
她眯起眼睛,吸了一口气,才说:“而且,我也觉得这似乎是上天给我们的一次机会哎……要不然,可能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吧!”
傅子宴眸子轻闪:“你怎么知道我们……”
话还没说完,他便自己停住了。
他忘了李婶。
自从奶奶去世,阿梨失踪,傅子宴就彻底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人。
他那时候经常会来找李婶,而李婶寡居多年,子女都在外地,看傅子宴这孩子这般,心里也是喜欢,当儿子一样疼惜的。
傅子宴对李婶也是很好,当初还想过将李婶接到北城,但李婶却拒绝了:“我闺女嫁到了别处,回来次数少,儿子在省城工作,买了房子的,不算大,够他们一家三口住,也提出过让我过去,但我去了便要跟两个孩子挤一起,我这人啊,睡觉不老实,估计不行,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我不习惯城里的生活,在这乡下,轻松自在,还有街坊邻里偶尔打打麻将,不是挺好的?”
傅子宴也觉得自己唐突了,李婶不跟自己亲生儿子住,怎么可能跟他去北城?
他想了想,提出另一个反感:“我在省城给您买个大房子,您可以跟儿子一起住!”
李婶听了又拒绝:“这不是让我不劳而获吗?我那小孙子也好几岁了,可不能教坏了孩子……我就住这儿,挺好的,再者,这一处老房子,总得有人守着吧,万一哪天阿梨回来找不着了呢?”
就这最后一句话,让傅子宴放弃了接走李婶的想法。
是啊,阿梨的母亲离开了,阿梨也离开了。
但沈思烟是葬在了北城,阿梨迟早还是得回来的。
傅子宴每年不仅爷爷奶奶的忌日回来,沈思烟的忌日也会回来,清明节也一样回来。
每次回来,守着那处后山,一守就是一整天。
只是可惜的是,两年时间里,他从未见过阿梨回来。
每次都是李婶给他送饭添衣,李婶对他,的确是当亲儿子一般疼的。
傅子宴对李婶,其实也是一样。
回梨城之前,傅子宴跟李婶通过电话,告知了李婶阿梨的状况。
傅子宴这三年来,跟阿梨的夫妻关系不和,李婶也多少知道点。
即使傅子宴并未说什么。
可每次回到梨城看李婶的只有傅子宴一个人,阿梨不但未回来,甚至一个电话都不曾打过。
李婶再傻也猜出七八分。
得知阿梨失忆,李婶便多问了一句:“那失忆后的阿梨,对你怎么样呢?”
傅子宴顿了下,说:“还好。”
李婶松口气:“这样便好。”
甚至李婶还规劝傅子宴,若是现在两人夫妻关系融洽,其实也不必非要记起过去,夫妻俩小日子过的顺心即可。
还让傅子宴考虑要个孩子。
“我是当母亲的我太了解了,天大的事儿,女人为了孩子都可以忍的,只要你们有了孩子,哪怕阿梨记起了过去,看在孩子的分子上,应该也会退让的,毕竟你们之间,也并不存在太不可逾越的隔阂不是?”
还规劝傅子宴,这件事情一定要放在心上,否则他们的婚姻可以维持三年,五年,但必定无法永远维持下去。
到时候若阿梨跟他提出离婚,他又该怎么办?!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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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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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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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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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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