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医生当然见怪不怪了,我昨晚在网上查过了,还需要住院一到两周,我……”袁欢晨拧着眉头,心脏跳得很厉害。
她讨厌医院,很讨厌很讨厌。
两岁那年,母亲就是死在了医院里。
按道理说,两岁的她,还太小,不该有记忆的,可是她就是将那个场景记得清清楚楚。
她最讨厌去医院了。
封锐察觉到她的身体好似都有些抖,他紧紧的拥住她,轻声安抚:“我一直都在,我陪你,晨晨,别怕,我一直陪着你。”
“我……”男人身上的温度通过衣衫传过来,袁欢晨还是心绪不宁。
在她记忆中,除了昨晚,这辈子就去过两次医院。
一次,是母亲死了,她亲眼看到医生将白布盖在母亲的身上。
另一次,是她的孩子死了,她亲眼目睹她的孩子化成了一滩血水。
这一次,会不会是她死在医院?
封锐见她如此纠结又痛苦的神色,突然伸手拍了下驾驶座。
“boss?”司机透过后视镜看向他。
“回家。”封锐淡淡道。
“是。”司机愣了下,还是立刻颔首。
“回家?为什么要回去?不是去医院吗?”袁欢晨闻言,思绪立刻被拉回,不解的看向他。
注意力被分散,暂时缓解了她精神上的压力。
“乖,我们不去了。要不要孩子都是一样的。”封锐拥着她轻声说道。
“啊?不去医院了?”袁欢晨震惊的看着他。
“不去了。”封锐颔首。
她这么害怕,还去什么医院。
他不会让她受罪。
“不行!必须去。”袁欢晨笃定道。
“晨晨,有没有孩子其实都是一样的,我有你就够了。”封锐拥着她,说道。
袁欢晨摇头:“不!我说过,我一定要生三个宝宝。”
说着,她拍打着驾驶座:“去医院,去医院,别调头。”
司机却是透过后视镜看向封锐。
封锐的目光定格在袁欢晨的脸上:“晨晨……”
袁欢回眸,打断他的话:“封锐,比起宝宝来说,这点害怕,我可以忍受。我想和你生宝宝。”
袁欢晨伸手搂住他的腰。
封锐唇角缓缓上扬:“你的话怎么听着有点儿污,你是在婉转的向我……”
袁欢晨怒目瞪他,眉宇间带着倨傲:“向你?只有你求我的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封锐太过于在乎她的感受,她心底的害怕莫名其妙的就消散了,她又恢复了原本张扬倨傲的个性。
“好,都是我求你,死皮赖脸求你。”封锐很给面子的附和。
“本来就是。”袁欢晨抬高下巴。
就算是结婚了,她也要做封锐的女王。
“嗯。”封锐点头。
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只要她肯乖乖的留在她身边,什么都好。
两人说话间,司机已经揣测到了封锐的意思,车子,最终还是开到了医院。
封锐陪着袁欢晨进了手术室,至始至终,他都陪着她,两人的手指紧紧的握在一起。
年轻的护士们羡慕得不得了。
“封总真是太好了,真爱袁小姐。”
“可不是么?我从业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做个腹空境爱人要亲自陪着的。”
“羡煞旁人啊!”
袁欢晨原本是紧张的,听着她们一边闲聊一边工作,她甚至都忘了自己在做手术。
她抬眸看向身畔的男人,看到他的眼神始终没有移开自己分毫,她不由得反握住他的手。
封锐的脸上立刻露出紧张的神色:“怎么?疼吗?”
袁欢晨笑着摇头:“没有。”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原来她早就遇见他了,还差点儿把他弄丢了,好在,他一直在等她。
袁欢晨的眼眸里浮现出一层薄雾。
“晨晨,是不是很疼?你眼睛都红了?”封锐神色更为紧张。
下一瞬,他锐力的眸光扫向医生护士:“工作的时候聊什么八卦?认真工作不会吗?还是想马上就失业?”
护士们立刻大气不敢出。
只有主刀的妇科主任面不改色的继续进行自己的工作。
“我真的没事,”袁欢晨捏了下他的手掌,“我只是很感动,此刻你陪着我。”
“傻瓜,”听她如此说,封锐松了口气,“以后不管你经历什么,我都会陪着你。”
这是他应尽的本分。
“嗯。”袁欢晨应了一声,眼泪从眼角滑落。
从母亲去世的那一刻开始,她就觉得自己像个孤儿一样,虽然后来结识了白轻颜和安纾,可内心的那种孤独感,是友情无法驱散的。
这些年她寻寻觅觅,终于找到了那个对的人。
封锐的长指拭去她眼角的泪珠,声音轻柔:“疼就告诉我。”
袁欢晨只是对着他露出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
整个手术过程中,封锐一直陪着,再和护士一起将袁欢晨推出手术室,不断的问她的感受,最终,袁欢晨疲倦的闭上眼睛,脸上带着安宁的浅笑。
不再是曾经她一贯用来伪装自己的倨傲和对他人的不屑。
幸福的人总是会变得很柔很柔,却是外柔内刚,一如如今的白轻颜。
手术很顺利,一周后,袁欢晨出院。
一个月后,白轻颜、安纾拖家带口的回了卫城,专程来参加袁欢晨和封锐的婚礼。
婚礼在卫城著名的半山腰休闲山庄举行。
封锐满足了袁欢晨所有的少女心思。
整个山庄毗邻温泉池,所以即便是冬季,山下只有几度,山上的温度却能达到二十度,舒适又温暖。
山庄被红玫瑰和粉玫瑰花装点得浪漫异常,从山脚都能闻见芬芳的玫瑰花香。
气球漫天飞舞,彩带在微风中飘飞。
硕大的草坪上,宾客们欢声笑语,赞叹新娘和新郎简直天生一对。
袁欢欣和袁母两人一边招呼客人,一边闲聊。
“妈,姐姐好幸福啊!我当时以为我的婚礼够浪漫了,没想到姐夫这么用心,每一个气球上都刻着姐姐的名字也就算了,连这里所有用的东西都是几个月前姐夫亲自监工定制的,甚至连一双筷子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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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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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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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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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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