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盗墓笔记|重启bg]归处吴山2:心欢>第 706 章 第七百零六章
  其实说是诸葛亮的八阵图并不准确,实际上应该是八阵图的前身——十大古阵之一的八门金锁阵。

  传闻八门金锁阵由鬼谷子创立,后来才被诸葛亮加以完善,成为三国时期闻名的八阵图,而八门金锁阵的阵型变幻莫测,九个阵壁组成八个门,用奇门遁甲的八门命名,无论敌军从哪个门进入,八门金锁阵都可以通过变换阵型的方式来包围敌人,实现吞并。

  不过破解的方法同样很简单。

  看过三国演义都知道,曹仁起兵时用过八门金锁阵,而徐庶明确点出阵型的破解之法,也算无巧不成书,我们最近看电视,中央电视台天天轮播四大名著的电视剧,所以我们都有印象。

  且我爸最爱看三国演义,我小时候跟他看三国跟我妈看红楼,反反复复看了没有十遍也有八遍,虽然以前年纪小,不太能理解这些内容,但胜在重刷次数多,也算略知一二。

  八门金锁阵的主旨在“变通”二字,因为阵型的高度灵活,加上主将的指挥,可以随机应变,面对各敌人的各种方式。

  在进攻时把队伍分成两支,一支为奇兵,一支为正兵,奇兵从杜门入,把左下角的方阵合围起来,让他们不能变换阵型,其他方阵的移动也会受到限制,被攻击的方阵无法退到中心区域,该退的方阵不能退出、该迎敌的方阵不能进攻,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会直接把整个阵眼锁死,八门金锁阵自然就会瓦解。

  好在我们人多,可以分成两支行动小组,每个八人,我跟天真、胖子、小哥还有木安是一组,号称雨村大排档,其他人为第二组,他们没取名,觉得幼稚,不跟我们玩儿。

  小哥和瞎子分别是领队,雨村大排档是奇兵,瞎子的小组是正兵,既然每块砖下面都有承重机关,我们认为只要能在阵型上形成奇袭之势,破掉阵眼,机关就能打开。

  于是简单排练过几遍后,我们站在大门口准备出发。

  临门一脚前,胖子想起什么,抓住小哥:“这机关有次数限制吗?别像输密码似的,输错三次就给咱们全送走了。”

  天真眯起眼:“你现在才来担心这个是不是有点晚了,我们刚才在里面又跑又跳的,不管有几次容错的机会都早就给用完了。”

  “也是。”

  胖子顺了顺脑门上略显凌乱的发型:“不操心了,听天由命。”

  小哥和瞎子对视一眼,两人就走在最前面,率先踏入阵法之中。

  我们保持着一人站一砖的距离,仿佛开小火车一般跟在小哥身后,他走一步我们走一步。

  结果阵型很大,我们几个小卡拉咪根本不够把方阵给围住,稀稀落落的散在阵型四周,不成气候,机关自然也没有开启。

  “他娘的这人还不够,这怎么整,我们上哪找人去。”胖子大声叫骂。

  天真一拍胖子的脑袋:“人数不够背包来凑,反正砖头底下的承重机关对重量没有要求,只要有东西压在上面就行,再不成还能两只脚各站一块砖。”

  胖子捂着头骂声娘,抖掉肩上的背包带就往队伍后头一扔。

  我们一听天真言之有理,都纷纷解开背包扔到后面,我们目前的负重基本是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个大包,还有装备带医疗包等杂七杂八的东西。

  几个人凑个半天,眼看还差最后一块地砖,胖子左顾右盼,大步流星上去从包里掏出一口野营锅,再抄起两个青铜器装里头咣当跺到地砖上,然后马上跑回自己的位置站好。

  我们都静静站着一动不动,半晌过后耳室还是没有任何变化。

  “你们嘴上吹的天花乱坠的,到头来也没蒙对,还浪费时间。”

  胖子抱怨道:“要我说咱们就别跟这老头死磕了,趁早另寻出路才是正经。”

  天真皱着眉,目光略过阵型的每一尊陶俑,喃喃道:“临兵斗者,皆列阵前行,应该没错的……”

  我也转动着视线,一晃看到地上的碎片,忽然想到胖子打碎的陶俑,指着空缺的位置道:“阵型是不完整的!”

  天真“哎呀”一声,对我竖起大拇指:“脑子好使!”

  他让木安帮他踩住地砖,噔噔噔跑到碎陶俑的格子前面,一脚把碎片扫飞,往上一站。

  不等他站稳,只听咕咚一声,主将脚底下的地砖遽然碎裂,出现一条狭长的小洞,而主将的陶俑就直直掉入洞中,旋即有扑通的落水声传上来。

  我们面面相觑,瞎子两步跨上指挥台,一跃跳入洞里,我们赶紧追上前去,只见瞎子一只手扒着洞口边缘,两只脚牢牢夹住还没完全没入水里的主将陶俑——下面是有个圆形的大缸,盛着浑浊的黄水。

  瞎子动作的稍微有点晚,主将陶俑的双脚已经淹没在水中,陶俑面上附着的泥层迅速溶解,水面冒出细小的泡沫,不断往四周喷涌,如同双氧水一样。

  “这水什么玩意,跟硫酸似的,瞎子你小心点。”胖子担心道。

  瞎子看了看脚底板,另一只手伸向我们:“给我跟绳子。”

  我立刻解下腰间的绳索给他:“你要干什么?”

  瞎子没回答我,只用绳子拴着陶俑的脖子,把陶俑小心翼翼的吊下去,直到陶俑全部沉入水面,他拉着绳子晃了晃,神似在炸大虾。

  这时,他才抬头看我们一眼:“将军俑上有特殊的封层,这水能泡掉。”

  “这是怎么个意思,妹儿,你祖宗是让我们给他搓澡吗?”胖子转向我。

  “我猜是他身上有东西留给我们。”

  小哥把瞎子拽上来,让他站到地面上再接着炸大虾。

  瞎子的手法很考究,吊着尸体反复滚了几遍水,提溜上来,陶土被溶化一大半,剩下的土块被瞎子用匕首挑开,陶俑裹着一具白骨,肉身早已腐烂。

  果然在白骨的右手上,有个用铁丝固定好的墨玉小盒,巴掌点大,玉盒上刻着四个大字:贻厥子孙。

  瞎子用刀刃上的倒钩勾出墨盒,检查一遍骨头架子,确定没有其他发现就问我要怎么处理这具骸骨。

  “我看要不就扔水缸里,没准这老爷子喜欢泡澡。”

  没想到这座陵墓里最负盛名的南越王居然会以这么草莽的方式下葬,而且身无一物,也没有什么陪葬品,去世的十分低调。

  他既设置了这个机关,如果不是瞎子捞的及时,他现在应当早就躺在水缸里了,这也算是他给自己选定的归宿。

  我想一会儿:“行。”

  在水下泡着好过在上面站岗。

  说完,天真就把还没有完全溶解完的陶俑往洞里一丢,还装模作样的拜了拜。

  瞎子用布擦干净玉盒上的不明液体,递给我:“你来开。

  “贻厥子孙”的意思就是留给后人,南越王是我祖先,我开倒是合适。

  墨玉通身没有一丝杂志,显然价值不菲,我拨动卡扣打开玉盒,只看见一串点缀着玛瑙的青铜铃铛,而铃铛中心没有铎舌,是空心的,所以这串青铜铃铛并不会响。

  我拿出青铜铃铛,对着光照了照,没照出什么稀奇的,在铃铛下面,还躺着一块鸳鸯玉佩。

  “南越王没有入土为安,而是选择这样处理自己的尸身,说明他死后的任务就是守护这个玉盒,设置这种机关或许是想为身后事留个念想,他生前一直在领兵打仗,对战场上的事大概是了如指掌的,连死后也念念不忘,才会把墓室布置成摆兵布阵的样子,毕竟事死如事生。”

  “可是他们都埋到大山下面了,这玉盒是想传承给谁?猴子吗?”我不解道。

  天真耸耸肩:“可能之前他们的后人还会时不时来祭祀。”

  “他想传承给后人,没必要带进墓里,放在宗族里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就行,这玉盒一定是有指向性的。”刘丧道。

  他甚少参与我们的头脑风暴,天真看一眼他:“那你觉得是给谁的?”

  “很简单,谁拿到就是给谁的。”

  然后他们的目光全都集中在我身上。

  我捏着玉盒,一脸无辜:“我什么都不知道。”

  天真无语道:“我都猜到你会说这话了。”

  “千军万马。”

  天真问道:“问你个问题,你们家族里有什么关于铃铛的都市传说吗?”

  千军万马难得被重视一回,虽然发问的人是天真,他仍然绞尽脑汁想了想:“我印象里只有一个,我也是听张海盐说的,但是他说话杜撰的成分很大。”

  天真摆摆手:“没事,说来听听。”

  “他说过在很久很久以前,张家的内家人有一种子母铃铛的信物,拿着子铃铛的人可以要求母铃铛的张家人帮他完成一件事,但这是好多年前的野史了,没有任何明文记载,并不一定是真实的。”

  “子母铃铛?”

  胖子念了两遍,不以为然:“听上去就像他编的,没听说过你们张家人有这么热心,还到处给人家发心愿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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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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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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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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