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修魔归来>第二三九章 河汉倾宵,中日流采
  一个普通人,一把年纪不结婚,最多亲戚朋友,街坊邻居私底下说几句。可要是一个宪政制国家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一把年纪不结婚,那就不是私底下说几句,那绝对会占领很长一段时间的话题榜榜首,直到这位继承人结婚为止。

  这位亲王阁下名叶祯,今年三十有七,不但没结婚,他还没女朋友,没夜生活,没绯闻对象,出现在人前时永远一副禁欲派形象。向他求爱的淑女不知多少,他却从没多打量过人一眼,根据意外流露出来的消息来看,叶祯大约是……脸盲症。

  据皇宫从事官们的被获准透露出的一些细节里,早已经有大手综合出结论来——想要在皇太子殿下那里混到脸熟,只需要一面。但是,如果想在豫王殿下那里混到脸熟,起码需要半年,如果五官特点不够突出,又不常出现在豫王殿下面前,那么至少需要三年。

  结论:不是脸盲是什么!

  殷流采:还怪萌人的,天道君,你真没骗我,这真是我家的天道君?

  “那这样,也认不出我来呀,难道说我得在身上抹点特殊的香气。”殷流采第一时间就想到金亭寺,那冷冷雪杉香,惯是苏世襄最爱,这一点就是她从上古归来,也没有改变过。

  那如雪里杉林的木质冷香,殷流采也极爱,倒是陌上花,她没从前那样喜欢了,花香虽淡,但却会在身上余下一丝甜。殷“姥姥”自觉年纪一大把,不再适合“甜软少女”梗,遂不再爱用陌上花。

  金亭寺如今用的虽已不是金亭寺的雪杉,却是出自九阙中山海阙中,一处雪山顶上的杉树,取木心研粉,合以几味香料,以雪山上食杉花粉的蜂结的蜜提炼出蜜胶来。这样合出来的金亭寺,比从前更冷冽清寒,却余一丝柔似春风的微暖,仿佛是冬日严寒至极时,雪下乍开一朵花,吐露出虽还远,却已初绽峥嵘的春意。

  幸亏,她时不时爱用这香薰一薰,倒不必刻意再薰上几天,只需要在身上带个香球,香气就能明显一些。她这也是为这时是肉体凡胎的苏世襄考虑,她自己闻得到身上的金亭寺,她怕叶祯闻不到。

  叶祯倒是好见得很,这位没什么业余爱好,唯一的爱好就是每周末没什么事时去爬爬山,什么骑马射箭打球虽然会,却不并不爱好。普通人想撞对叶祯爬的山太不容易,殷流采想撞那还不是一撞一个准。

  “万一他要还是记不住我怎么办?”殷流采默默问候天道君,怎么会给苏世襄这么个乍一看很萌,其实很让人烦恼的毛病。

  事实证明,殷流采的担心很没有必要。

  周末,叶祯照旧去爬山,秋日的山野处处砌彩摇黄,山山叶坠,野陌花香。叶祯喜欢爬山,喜欢的无非是这份清静和野趣,枝头的鸟雀松鼠,地下不知名的各种野花和铺落一地的种子,没有扰人的公务,只有远远坠着的随行保镖,没有灯红酒绿的应酬,只是空山鸟语,冷露黄花。

  叶祯遇到殷流采的时候,殷流采刚刚采集了几袋子野菊花,打算回去蒸点野菊花水,弄个野菊花枕头。当然不可能是一朵一朵摘的,她手一挥,开得正好的花全进了布口袋里,只是袋口都还没束,更没来得及往戒子里扔,就被叶祯撞个正着。

  见到殷流采,叶祯的关注点却在几大袋野菊花上:“野菊颇苦,并不宜入茶饮用。”

  咦,都学会主动搭讪了,还是有进步的嘛。殷流采这么想着,一边束袋口,一边答叶祯的话:“并不用来入茶,蒸花为露不苦,晒干用来充枕头也不妨碍。”

  叶祯点头:“倒也雅致。”

  这个调调,殷流采有点扛不住,她对温文风雅挂的苏世襄,有点接触不良:“还好。”

  保镖这时已经跟上来,叶祯向后方扫了一眼,摆摆手示意不必上前:“我叫叶祯,不知是否有幸,能获知您的名字。”

  殷流采:这味儿,真有点受不了,不过,你想干嘛。

  “殷流采。”

  “流光溢彩?”

  竟然也有这样一个词啊,怪不得道祖鸿钧说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呢,但是化嗔仙君给她取字的时候,取的可不是这个意思,而是取自一首道家先贤的诗:“是河汉倾宵,中日流采。”

  这里的中日,其实就是“终日”,但终字不符合这首诗饱含祝福的期盼,那位先贤就用了“中日”两个字,取如日中天,光辉闪耀的意思。

  叶祯笑着点头:“是要下山,还是继续爬山?”

  殷流采想,巧合不能太多,所以还是得继续爬山,加深印象:“你是打算登顶?”

  这山还挺高的,殷流采要不是修了道,这近三千米的山,她就是经常锻炼也得爬一个多小时。这还是中间不怎么歇气儿,要是歇气儿,起码得两个半小时以上。

  “只需爬上去,稍后下山有车来接。”

  这里的车虽然还不能飞太远,但三五十公里不成问题,当然,一般普通人还不能用上这样的车,也就皇室权贵有土豪们能尝尝鲜。要真飞远,这玩意儿死活不如私人飞机好用。

  殷流采倒不是担心自己,她是担心待会山上夜深露重,叶祯什么也没带,又穿得单薄,会着凉感冒。既然叶祯有成算那就没关系,跟着一起往上爬就是。

  两爬上顶峰,拍拍照,赏赏风光,交谈几句,来接叶祯的车就过来了。叶祯邀殷流采上车一块下山,等到了市区换了普通车子,又邀她去吃饭,吃过饭,两人临别还互换了联络方式。

  等到第二天殷流采起床,整个舆论的风向都变了,话题榜榜首再不是#殿下单身的第XX年#,而是另一个刚刚被顶上去的话题#殿下恋爱的第一天#。殷流采点进去一看,里边是她和叶祯昨天在皇家饭店还穿着轻便运动服,一起进餐的图片,九连张,张张精美如同宣传大片。

  下边的吃瓜群众画风全是这样的——

  殿下约会的方式肯定没打开对。

  怪不得殿下会单身这么多年峭是没原因的,哪有带刚谈恋爱的小女朋友一起去爬几千米山的,就问小女朋友有没有发出绝望的哭声。

  那山快三千米了啊,殿下下午才去的,还能赶上晚饭说明什么,你们已快来告诉殿下。

  说明小女朋友肯定快要累屎了呀。

  虽然殿下恋爱才第一天,但是感觉已经是最后一天了呢。

  殷流采几乎快要笑到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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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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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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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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