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元配>202.番外之妻子写给丈夫的信
  陈萱一向认为,小丫头虽然长的像老太太,但是脑袋瓜像阿年哥,这从小丫头上学的智慧就能看得出来,在幼儿园就展现出远胜同龄人的聪明。陈萱不太了解美国小朋友的学习进度,但是在小丫头升一年级的时候,入学测验时就有老师建议小丫头可以直接读二年级了,因为数学上一百以内的加减法小丫头都会了,还认识许多单词,能看懂一些简单的课外读物,连简单的乘法也会一些。不过,小丫头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叫苏珊的小姑娘,小丫头想跟好朋友一起升学一起读一个学校一个班级,所以,尽管陈萱挺希望闺女能直接读二年级的,不过小丫头一向有自己的主见,她不愿意跳级念书,也只好随她了。

  陈萱认为,闺女之所以这么聪明,肯定是像阿年哥的缘故啊。

  但是,魏年得说,他闺女的文科上的天分,尤其是写诗的本领,绝对是从妻子这里继承的。

  因为比较复杂(冰淇淋与诗)的原因,魏年很吃了一回闺女的醋,于是,转而要求陈萱要给他写一封歌颂爱情的情诗。陈萱哪里会写诗啊,尤其是她闺女那种对着个破冰淇淋都能写两首诗的人,相较之下,陈萱简直一首诗都写不出来。

  最终,陈萱很朴实的给阿年哥写了一封信。

  信是这样写的:

  阿年哥:

  我实在不会写诗,就给你写一封信了。

  提笔在即,又不知要写些什么。有许多话想和阿年哥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那就从头说吧。

  很久很久以前,在我还小的时候,有时会听到乡里人说起我和阿年哥的亲事。他们的口吻羡慕极了,说我以后会嫁到北京去,只要嫁给阿年哥,一辈子的福气都有了。我那时,偶尔闲了也会害羞的在心里悄悄的幻想,不知道我将来要嫁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又是什么样的模样相貌。我至今难以忘记,成亲那日见到阿年哥你的模样,不像见到一个人,仿佛见到我生命中的天神,那样的俊美光耀。当时我觉着,阿年哥你比咱们屋屋顶的电灯炮还要亮堂。我的心脏,一辈子都没跳的那样快,我心里,都不能相信,我竟然嫁给阿年哥你这样优秀的男人,我的心里,惶恐的很。那时我的模样,我也记得,我照一眼镜子都觉着自惭形秽。那晚你离开后,我照镜子照了好久,终究得承认,咱俩是不般配的。

  这是我第一件要感谢阿年哥的事,谢谢你没有随波逐流的与我做夫妻。如果彼时勉强做了夫妻,我想,就算我再活一辈子,仍不会是现在的我。

  阿年哥你那时真高傲啊,都不拿正眼看我,我知道,肯定是嫌我那时不好看。不过,知道我不打你的主意,还答应以后有适应的时机就跟你离婚,又变得那么和善。还会给我买外头穿的昵料大衣,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穿那么贵那么好的衣裳,我那时就想,不知道以后什么样的女人才配得上阿年哥你呢?我真没想到,阿年哥你竟然会喜欢上我?开始我都不大敢信,并不是不喜欢你,而是那时依旧是觉着不大能配得上你。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阿年哥的呢?

  我一直觉着,我从见阿年哥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阿年哥。可如今细作思量,这种论断并不准确,那时我对阿年哥谈不上任何了解,又谈何喜欢呢?尽管阿年哥相貌英俊,可在彼时,我对阿年哥的感情,怕是后半生终身有靠的依赖更在好感之上吧。旧式女子就是如此,在家里依靠家里,出嫁后依靠丈夫。那时的阿年哥,对于我而言,就是我一辈子的依靠。你英俊、富有、自信、飞扬,拥有我缺少的一切优点。可是,这样的向往,就犹如一个贫寒的人向往一件不属于自己的珍宝,这是更多的是一种因为自身贫乏而对丰富滋生的无限渴望。

  当阿银把我的名字写在我的手心时,我心中的喜悦其实比初次见到阿年哥最更甚,我高兴的第二天早上都舍不得洗手。我这一路走来,遇到了这么多愿意帮助我的人,有阿银,有许家姐妹,有许太太、许先生、文先生、楚教授、容先生,还有阿年哥你,我有记不得的字问你,你也肯教我。连想跟你学洋文的事,你也肯答应。你那么细心,会先去参加文先生的沙龙,知道这是正经地方,再带我和阿银过去。也会带我去吃西餐,喝咖啡,送我那么好的钢笔、笔记本、雪花膏,我那时可心疼钱了,你现在也有不大节俭的毛病。不过,我心里还是很高兴收到这些礼物,虽然后来我也把钱还给你了。当然,后来咱俩真正做了夫妻,我又把那些钱从你的私房里扣回去了。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阿年哥的,那时你晚上总想跟我叨咕如何喜欢我的话,我不让你说,你还不高兴。其实我是觉着,那时的我仍不大能配得上你,我是想学习的更快些,才能匹配得上阿年哥你呀。

  我其实很羡慕咱们小丫头这样的人,天生就有很多自信。我不行,我天生是自卑的,长的不大好,人也不大聪明,初次见到你时,我又丑又乏味。我的自信是从我认得自己的名字开始时,一点一滴靠学习累积而来的。我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想得到别人的夸赞,想你和儿女们以后向别人介绍我时,会非常自豪的对别人说,这是我的妻子、妈妈。

  我想,只有成为这样的人,才能与阿年哥般配。

  我想成为像阿年哥一样出众的人,想在出门时,与阿年哥并肩而行,而不是如旧式妇人一般,如同菟丝子攀附青松似的存在。当我能与阿年哥并肩时,我才明白阿年哥当初对我说过的话意义:没有感情不能做夫妻。

  这句话,真的是对夫妻双方最大的尊重。

  我想,就算是现在多少自诩为新式的女子,她们在婚姻中得到的快乐也不会有我这样一个半新半旧的妇人多了。我在我们的婚姻里得到的相爱的丈夫、可爱的儿女,还有一大家子的亲人。每天早上醒来时,看到阿年哥你的睡颜,我心里便充满感激与欢乐。每天晚上休息时,只要有你在身边,我都觉着安心塌实。

  最重要的是,我得到了自尊与自信,正是这两样无与伦比的品质,才让我得到了阿年哥你这样优秀男人的追求,并且能心安理得的接受你的追求。

  我想,这也是阿年哥会喜欢我的原因吧。

  不般配的婚姻,经过努力,也能成为最幸福的婚姻。几年前,阿银曾问我,要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做丈夫时,我这样说,我说:一定要找一个懂得尊重你,尊重你的努力、你的学识、你的事业,也像你这样努力,且愿意为婚姻付出的男人,才是最好的婚姻。我想,以后许多年,待咱们的小丫头长大,到谈婚论嫁的年纪时,我也会这样告诉她的。

  ——你的妻子,陈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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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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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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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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