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沈吟朝是装着圣朝的地图来到山外的,她知道该往北走能到京城,到了京城能找到皇宫见到皇帝。只是她还真没想到,这个世界竟然会大成这个样子。打听了一下,听说坐马车的话要个一个月才能到京城。
沈吟朝感叹自己这只井底之蛙,同时也更加地期待自己会在这片土地上大展身手了。
第二天一早就去车行找马车要进京,谁知送上门的生意人家竟然不要,还说什么京城不太平让她个姑娘家别去。笑话,京城诶,天子脚下,再不太平也不关普通百姓的事,最多是朝廷派系之间你斗斗我,我戳戳你罢了嘛。
沈吟朝好言解释,那些人不听,甚至她都提出要给双倍的价钱了,结果那几个车夫一个说家里刚生儿子,一个说刚定了亲还没娶媳妇,总之一个个借口推得干净,一句话就是要命不要钱。
奇怪了,去个京城有那么夸张吗,搞得象是去送死一样。沈吟朝只能感叹,这里地方太小,民风太淳朴,都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唉。
车行老板还算是个好人,给沈吟朝指出了一条明路,让她试试搭车去京城。凡是往北去的,不管到哪里先搭一程,然后到了下个地方,再往北搭,这一路过去就能到京城了。
于是我们的下一站皇后的沈吟朝,在镇北面大概一百里处,北上的必经之路旁,一棵枣树下守株待兔。在被过往的樵夫农夫回头了太多眼之后,沈吟朝意识到这是个非常有损她形象的行为,于是找了块布遮了脸,犹豫了一下还是跳到了树上隐身,等有车经过才下去。
不一会还真来了辆马车,因为是第一次沈吟朝比较激动,没把握好时间就跳了下去,正好挡在马车前面,那车夫敢忙生生勒马,轰得一下,马车翻了。
沈吟朝连忙跑去帮忙,只听到马车里面是此起彼伏的哭声。吓得她打开马车窗,看到的竟是七八个四五岁的小孩挤在一起哭。顺手抱出一个现竟然被绳子反手绑着,细细闻了闻,身上还有迷药和糕点残留的味道,沈吟朝立刻明白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被拐卖儿童。
放下那个小孩,听到后头有人靠近,一边还在那里说着:“这位女侠,咱有话好商量,您也看到了,我这一车的货还没出手,哪有钱财孝敬您?不如这样,我留个小童给您做使唤下人,您先放了我们过去,等回头出手得了现银,一定回来孝敬您?”
那个小孩并没有听懂人贩子话中地含意。不过他是明白了一件事。就是她沈吟朝也是坏人一个。于是哭得更凶了。哭得沈吟朝心里冒火。
“你说什么?”她回头怒吼道。有没有搞错。竟然把她当山贼?她沈吟朝从头到脚里里外外无不散着凤仪天下地气质。他竟然把她当作是。山贼?
沈吟朝愤怒了。抽出了为了装淑女而藏在衣服里面地剑来。
“臭娘们。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啊。”说话地那个人贩子看她半天没有接应地人。想只有一个难道还不好对付。就跟他地同伴使使眼色。准备一起上。
沈吟朝冷笑着。好啊。不但把我当作是山贼。而且还敢小看我。今天。你们死定了!
于是。一炷香之后。某两个长期作案没有落网地人贩子被人五花大绑送到了当地地镇衙门。同行地还有被拐骗小孩七名。瞬时升格为真正地女侠沈吟朝一名。
马车充公了,孩子们回家了,人贩子下狱了,县太爷对沈吟朝嘉奖有嘉,甚至在听说她要上京的意图之后还主动表示愿意借官家的马车给她用,那个是可以在沿途驿站休息停靠的。
但是当时的沈吟朝本着做好事不求回报的良好美德,诚恳地拒绝了县太爷,等到走出衙门之后,才后悔莫及。曾经……唉往事不堪回啊……
没办法,女侠不是那么好当的,所以沈吟朝才不要走江湖这条路,要走宫廷去后宫当皇后嘛。她叹口气,只好再次回到刚才的地方蹲点,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快下山了。沈吟朝暗自誓如果再有马车是什么人贩子通缉犯之类的,她一定要先留下马车,再自己把人带去衙门。
天蒙蒙灰,肚子咕咕叫,马车轱辘轱辘转,沈吟朝就知道自己那是吉人天相,老天是不会忍心让她在这荒郊野外树上凑合一夜的。当那辆马车飞驰而来,沈吟朝远远地就向它挥起了手,不过好像被无视了?
没关系没关系,沈吟朝安慰自己,道夜里眼神还能像她这般好的人不多,还是跳下去让他们看得清楚一些吧。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一次她算好了距离再跳,谁知这辆马车的度不是一般的快,一直都在加,结果沈吟朝竟然直接跳到了马车上。
别把马车给压坏了,我还要指望坐它去京城呢,早知道就跟着娘好好学她说的那什么物理了,娘总能很神奇地算出什么度啦自由落体啦之类的东西,反正杀人放火……不是,是丢暗器飞烟花,那叫一个准。
当然现在后悔哀叹也已经来不及了,沈吟朝心有余悸地小心踏了踏马车,嗯不错还结实着,心里着实松了口气。然后马车停了下来,里面的人钻了出来,都是是练家子,而且还拿出了大刀对着她,她立刻抽剑应对。
“山贼?”两个声音同时响起,月光下看见一个青年惊讶的脸,是刚才赶车的那位,还有一个从车里出来的大叔,两人神情都仿佛在说,怎么一个女孩子家家出来做山贼。
沈吟朝实在受不了了,一个这样,两个也是这样,于是举剑怒吼一声:“你哪只眼睛看我像山贼了?!”
“师叔,师兄,生什么事了?”马车的帘子被撩起,那只月光下玉石般晶莹的手顿时吸引了沈吟朝的注意力,然后她见到了一位美人,月光朦胧看不清到底是如何眉目,但是周身的气质就是美人的气质,那温柔的声音让人听着就舒服。
“没什么,倾云你先进去吧,你病还没好,夜里风又大。”年轻一点应该是师兄的,立刻很温柔地对那个美人姐姐说,但是手上的剑却依然对着沈吟朝。
扫了一眼那个叫倾云的美人姐姐,说实话月光下因为树影斑驳,脸色不能作为判断的依据,而仅从声音来判断的话实在是不好说。沈吟朝手痒着很痒为她诊治一番,学医多年,她能够真的亲手诊断的人少之又少,除了每年必要来跟菲雅报到的天罗教众人。
看在美人姐姐的份上,沈吟朝决定暂时放下她师叔和师兄认她做山贼的这个耻辱,把剑一横,很有气势地问道:“你们是要去京城吗?”
谁知话音刚一落,那两个人脸色突变,突然间那剑就一起招呼上来,沈吟朝连忙起势抵挡,不明所以地跟他们交手。
大致有些明白为什么那些车夫都不肯送她去京城了,原来单是问问别人是否去京城,就要招来杀身之祸啊。一看这几个人就是江湖出身,兵器随身带着,难道这就是江湖规矩,提京城者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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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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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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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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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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