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书拉过一匹马来,将缰绳塞在我手里。
我摇了摇头,指着附近的一个小酒肆,说道:“咱们去那里喝杯酒吧。”
其实我到现在还没有决定到底是不是要进宫,因此才提议到那里去歇一歇脚。季书渀佛是看穿了我的想法,就那么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也就罢了。
这时候,店家都已经准备要收酒肆了,看见我们两个人走过来,连忙又将酒桌摆好,殷勤询问我们两人要吃些什么。
“赶了这么半天路,早就饿了,吃些也好。”季书没有看我,看着周围的一马平川说。
我心中一酸:我知道,他也不太舍得我,如果没有九王爷,我们两个人一同成为平民,该有多么好。
酒肆虽小,店主却也为我们摆上了许多的酒菜,香味扑鼻,偏偏我们二人都不想动筷子。
我内心中隐隐觉得,能够归隐山林自然好,可是如果是九王爷他陪着我一起归隐山林,岂不是更加美满。可是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他是枭雄,是雄才大略的人物,怎么可能跟着我一起当一对平凡夫妻?
离开他,非我所愿;然而为了他而留在宫廷当中,亦非我所愿。现而今,靠近九王爷和离开宫廷,是我最大的两个心愿,而今这两个心愿冲突在一起,让我根本无法选择。=我们两个人四目相视,不由得都叹了一口气。
远远的官道上,忽然看见有几匹马从京城中飞奔出来,似乎还在互相吆喝着什么。
这下动静太大,店老板也走出来,朝着那边看过去。
“这么晚了,都关城门了啊……”
店老板一边说。一边向我们解释道:“这十几天来京城中不知道出什么事情了,每日一到晚上就有人马出城来巡查。不过往日都是在晚饭时分,今天却是晚了一些。”
我和季书互相看了一眼,都觉得有些吃惊。
那店老板看了我们地表情,以为我们是外地人,更加起劲地说:“听城里面的人说,皇上前几日在宫中被刺客行刺了!”
“什么?!”我听说他被行刺。自然失声惊叫。叫出来之后才发现自己有些失态,我既是不用朝季书看也知道,他的眼光必定是有些讽刺地落在我身上。
那店老板却认为我只是太感兴趣或是很吃惊而已,继续说道:“其实多半是皇上自己太过谨慎。刚刚定了江山,这有几个叛贼是难免的,对么?”
“回去吧。”季书将银子放在桌上,叹了口气。拉起我来。准备就走。
我夺手不肯,眼睛里留下眼泪来。
就是在这个时候。从城中追出来的其中一人一马冲了出来,高声朝这边问道:“喂,店家,今天晚上来来往往的人中见过什么不对劲的人么?”
“没有。”店家生怕他们过来滋扰生事,便朝那边大声说,声音都颤了。
可是季书竟然大声朝那边喊道:“宁妃娘娘在此!”
那店家吓了一跳,手里的茶杯顿时掉在地上,摔得粉碎。附近的那几个骑兵也聚拢过来,朝这边走来。
我看着季书,他朝着我苦笑,低声说:“你显然放心不下,还是回宫去陪他罢。”
说罢,他将自己面前地那碗酒端起来喝了,朝那边几个人唿哨一声,然后扭头就走。
“等等!你是何人?”
最近地一个骑兵见他要走,便策马朝这边跑过来,张弓搭箭,对准了季书。
然而待到季书转过身来,他们却不约而同地惊叫了一声,道:“何公子!”
怎么,他们都认得季书?
我有些吃惊----九王爷手下地人怎么会对季书这样熟呢。
还没想明白,忽然听见有一个人笑道:“你们大家过来认认,这位公子是不是皇上说是要找的那几个人之一?”
听见这声喊叫,那剩下的几个人也都赶忙策马奔过来,举起火把,朝着何公子的脸上照去。
“是他!就是他!”
好几个火把同时照在季书的脸上,那几个人纷纷惊喜地叫道:“皇上说过要找这位何公子,如今总算是找到了!”
他们团团围住季书,反倒是连我都忘了。
店老板吓得缩成一团,翻身回去紧紧地关起大门,也不管摆在外面的桌子了。当头的一个人跳下马来,在我们面前一跪,然后说:“恭请公子和宁妃娘娘回宫!”
这一来,最吃惊的倒是季书。
“皇上为什么要请我回宫?”他忍不住问道。
“下官不知。”那个领头答道:“不过皇上既然在找寻公子,必定对公子委以重任。”
我心里忽然有些欢喜,连忙上前去拉住他,道:“咱们都回宫去吧。”
这么说的原因不外乎是觉得只要季书还在那个宫中,渀佛我自己就可以拖延着,不用作出什么为难的选择----也许是这样想地。
那些骑兵们都非常欢喜,纷纷争抢着将我们的马拉过来。
季书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看得我心中顿生愧疚,连忙低下头去。
只听见他说:“好,我们回宫。”
这一个“回宫”,便是一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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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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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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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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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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