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心机乱>第十回 金戈铁马心胆寒
  “小姐?”一个妇人在门边试探性地叫了一声。

  “小姐多半还没有醒,”这是那个廖婶的声音:“进去好了。今天天气好,孙将军说要多走一段路,待会儿让小姐在马车上睡吧。”

  只听“呀”的一声,两人推门进来,又不约而同地惊叫道:“咦!小姐……”

  “小姐怎么了?”门外两名侍卫听见这声叫喊,便跟了进来,我听得出,说话的人还是那两个昨夜站岗的人。

  两个妇人来不及回答他们,先冲过来,在我床上好一阵折腾,灰尘如同瓢泼大雨一般落了下来,我死死捂住口鼻,好不容易才强忍住不咳嗽。

  “小姐不见了!”一个妇人首先叫了起来,“你们两个赶快去禀告将军!”

  “慢着!”

  又是廖婶的声音。我伏在床下,只见一双三寸金莲缓缓地绕着床转了一圈,不由得有些担心:难道她竟发现了我的所在么?

  “这儿有个字条。”她又说。我顿时松了口气。

  房间里暂时没有人说话,想来她正在读那张字条。

  再开口时,廖婶的声音已经变得怒气冲冲了:

  “你们两个夜里守卫,难道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紧接着,一团绳子被扔在地上,廖婶大声骂道:“小姐逃了,你们难道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听到?!”

  那两名侍卫也慌了,但他们到底是行伍出身的人,当下就仔仔细细地将半夜听到窗户开阖的声音、自己掉以轻心的事情说了。

  廖婶叹了口气,说:“走吧,咱们一同去见将军。我看得马上去追人。”

  又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四人从房里走了出去。过不了一会儿,楼下众马嘶鸣,车行辘辘,竟是去追公主去了。

  我见那廖婶也被我骗过,长出了一口气,这才从床下爬了出来,掸掉头上和身上的灰尘,照了照镜子,将身上的衣服收拾妥当,悄悄溜出旅舍。慢慢走了半天,方才买到一匹瘦马。一路上所遇到的人尽是朝着出城的方向走,见我这个满身尘土的年轻人竟要进城,都出言阻挡。

  “黄天羲要来!”一个挎着青布包袱,领着儿子儿媳以及五六个孙儿孙女的老人含含糊糊地对我说:“小官人不晓事,千万不要进城了,赶快随着我们,逃远些是正经!”

  我苦笑,将身边的一些碎银子给了他们一家,让他们好好赶路。

  “官人要进城?”第二次问路,一个妇人又对我说,“不知官人是要寻亲还是要救人?如今城里十室九空,官人的亲友多半都逃了出去,官人还是自己躲开吧。听说北朝那个人明日就要到虎偾口啦!”

  我谢过她,依然朝着京城走。那种明知是死地仍旧执拗地想要归去的心情,连我自己也不能理解。自己追忆起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对于南齐竟然有了如许深的感情。也许是在以往我呼唤做父皇母后的人将天下最贵重的珍宝堆在我面前,却似乎还不知道应该怎样疼爱我的时候;也许是以往大哥偷跑出御书房陪我去抓蛐蛐的时候;也许是在皇叔不顾自己的安危,在城破之际心心念念地要将我送出宫的时候……他们对我,从未有过一丝一毫的怀疑,我在他们的怀抱中,安乐幸福,从未有过在西赵宫中所受的欺侮、穷困和窘迫、恐惧。在南齐的那个皇宫中一点一点的长大,我竟然已经那么自然地将他们当成了我最近的亲人。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弟弟和母亲还在西赵那帮人的手中,我想我或许真的会待在南齐,真的将自己变成那个长公主齐青枝。

  行到正午时分,遇上了一群商旅,他们也是要到京城去,只不过是去城郊接自己的家眷。我不敢与他们搭话,便慢慢跟在他们身后,随着他们向益州行去。一路上他们打尖,我就打尖,他们起行,我就也起行,好在一路上人口众多,他们并不在意我跟着他们。

  一路上,路途渐渐地变得越来越熟悉,人也越来越多,我认出这正是京城附近的官道,心中顿时放心。

  晚上,这群商旅在路边的空屋中歇宿,我也在附近找了个地方,却不敢睡着,只是吃了些干粮,坐了一夜,第二日清晨,起身又向前行去。那群商旅反而落在我身后,迤逦来到城郊的山上。此地已经靠近虎偾口,并能居高临下远远望见益州城门了。

  离京城越近,我开始有些担心能不能混进城去。最好是先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可是不表露身份,又该如何进城呢。正在踌躇间,忽然听见前面的商旅们一阵惊呼,抬头一看,他们正在向不远处指指点点。我顺着他们所指的方向望过去,只见对面远处的平原上出现了一支精骑兵,缓缓地朝益州城这边行来。跟在那先行兵之后的,竟是绵绵不绝浩浩荡荡的大队人马,遍体黑甲,黑压压的如同一片乌云,旌旗森森,遮天蔽日。那淡青色的旌旗上,赫然绣着一个黑色的“辽”字。辽东乃是黄天羲的封地,这支军队自然就是黄天羲的人马了。

  正午的骄阳之下,只见那些骑兵呈一字型一齐摆开,虽然散漫,却带着不可一世的傲气,令人凛然生畏。那队人马渐行渐进,城外的人都纷纷逃进附近的密林之中,浑身颤抖,只怕他们会就此开始杀戮。然而队伍一直行到益州城门前都没有异动,城上的守兵张弓搭箭,严阵以待。队伍直到临到城门下,这才向两边一分,一人一马,缓缓从队伍中越众而出。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那人的身上。

  离得太远,我看不清那人的面目,只能勉强看得见此人未穿铠甲,只穿了一件白色的云纹锦袍,脚下踏着一双黑色的朝靴,靴子尖上镶着明珠,在阳光下莹润闪耀。他身下骑着一匹白马,那马儿的四只蹄子上金光灿灿,竟然是纯金打造,正好应着那人手中马鞭的颜色。那马鞭粗重有力,似乎带着片片鳞甲,就如同一条金龙一般。此时阳光耀眼,照在那人身上,说不出的尊荣华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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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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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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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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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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