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起床了,不然就没热的早饭了。”
“知道了,蓝老师,我昨天晚上睡晚了些。我很快就下去。”
没错,昨天晚上,我看见了七彩满月上中天,那真是让人怀疑自己是否在梦里的奇异景观,我还向七彩月许了愿。
不过这可是个秘密,一来说出去就不灵了,二来说出去会被人笑死。
还是赶快洗洗下去吃吧,去晚了不仅软蛋圈儿和热牛你会没有,连收桌子洗碗这种事也得干――这就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呀。
快速但仔细的把自己收拾干净,我下楼往餐厅走去。我的小懒猫阿喵还在睡,它只在自己饿了和想醒着的时候不会睡,我只要帮它把牛奶和熏鱼拿上来就行了。
来到餐厅,人还不算多。虽然我比平时晚醒了一会儿,但蓝娜老师叫我的时间可没有晚,我只是错过了清晨的早读而已。
本来管理员老师是没有义务叫我们起床的,但蓝娜老师的姐姐是我舅妈的老同学,虽然关系远了点,她对我还是很热心的照顾的,在开饭前她常会来叫我。
迅速而斯文地把餐桌上为数不多的金黄软蛋圈儿都扫到盘子里,在客气的向值班的同学要一杯加了半勺菊糖和小半勺苦咖粉的热牛奶,我坐到餐厅的3号“黄金点位”上。
所谓的“黄金点位”都是本人亲自选定的风水宝座――从1号到5号视野一流、交通方便、而且与冷热风机和魔法光灯都距离合适的最舒适位置。
因为固定坐一个位置很奇怪也不太方便,所以我选了5个位置随机的坐。
我做任何事都是有理由、有考虑的,所以熟悉我的人都相信我是一个理性的人。
“早安,阿弥。”这么礼貌的和我打招呼的是我的手帕交――洛云。
手帕交这个词似乎有些古老,一般我是应该用死党的,但事实上我们确实是手帕交。
我和洛云是在林德标准初级学院的女红课外兴趣小组初次见面的。
当时上的第一堂课,就是学习用一种又细又滑,一头尖尖一头有个略扁长小孔的小金属棒――就是那种叫做“针”的外域东西配合蚕丝线在一块手帕上任意绣出一种图案。
在初级学院我几乎没有在什么科目上拿过第一名以下的成绩,这个女红班是我被我老妈连哄带骗报进去的。
她说女红班是所有课外兴趣小组中难度最大的,也是最能培养气质、修养与耐心的,而且只有女生才能学。
特别让我动心的是她还说如果学好了女红刺绣,将来有男生或什么粗鲁的女生来向我挑战时,这一手一定可以让我漂亮的赢一场。
抱着修炼秘密武器心态的我来到女红班才发现这里的小男生居然占了一大半,当然有着我那样伟大目标的是应该没有了,想来钓小美人鱼的恐怕占了大半,至于剩下的几个似乎是准备将来当个模范丈夫吧。
而其余的女生多半是古典的灵秀淑女,象我这样潇洒的另类实在没有。
不过里面还有另一个另类,那就是洛云,一个漂亮的精灵族女生,尖尖的耳朵,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金黄的头发,当时就不高现在也挺矮的个子。
居然有个精灵族的精灵会来学女红,我实在觉得很好玩也很诧异。
在她甜甜的过来和我打招呼并自我介绍后,我们很快就熟了。
她说是因为仰慕人类的精巧技术,如“双面猫绣”那样的东西,才特地来学习的。
精灵族从来都没有像针线这样东西,在他们居住地衣服都是感应植物自然形成的,所以她很好奇。
洛云的父亲是精灵族的驻外大使,因此她一直在我们人族的学校学习。
她对女工的基本功已经练习好一段时间了,所以绣出来的东西实在令我这个人族女孩脸红。
在洛云面前,我总习惯的称人类为人族,因为其实精灵族和我们一样都是人嘛。
我想洛云现在应该已经了解到我们人族中的大多数早就对针线没有概念了,衣服都是工厂一次合成的,只有极少的古老世家才有手工针线缝制的工艺品服装。
如果不是像我这样见多识广,在那么小的年纪就知道针线除了可以绣手帕、头巾外还曾经用于衣服的合成工作,班里的其他人早就要嘲笑她了。
所以我们可以说是非常投机的成了朋友。
后来,我帮她找各种与女红、工艺品、艺术、文艺等她感兴趣的相的资料,她在帮我在女红班以及我后来报名的一些什么墨画、墨字甚至管风琴班中得到了不少第一。
――精灵族的人都不重视名次奖金这种身外物,何况我们可是同用一瓶香水的冰丝手帕交呢。
洛云坐到我旁边,秀气地吃着东西,只是她的眼睛老是向我这边转。
“嘻嘻,看阿弥吃东西真奇妙!”
都多少次了,她怎么对我吃早饭时的一点习惯还是没有适应,有那么有趣吗?
图书馆的早餐在我看来只有几种可以吃的东西,所以每次都得早点儿来取。今天的软蛋圈儿还行,稍硬了点儿;不过牛奶没搅拌好。
“屯屯起!”
轻瞧一下杯子,杯子里的牛奶翻滚起来,这是我妈妈教我的一个简单的小魔法。
“屯屯落!”
又一敲,搅好了,尝一口,温度也合适,好喝。
吃饱喝足,我满意的舔舔嘴,反正现在是没人注意我的礼仪的。
“阿弥小猫,吃得好香呀,有没有给我留点儿?”
“不好意思,您没吩咐,我不知道,因此没有。您昨晚睡得可好。”
不用看我就知道,来的是我的另一个死党莉莉安。
莉莉安是妖精族的,个子只比我矮一点,肤色深一些,头发总是五颜六色的,很好认。
莉莉安的父母从商,但她一点商人般精明算计的头脑都没遗传到,热情大方,正直的简直可以跟有时的我相比。
和莉莉安的交情有是另一个有趣的记忆了,不过想起来太复杂了,早餐时间还是不要回忆那么多。
我们是从初级学院到中级学院将近十年的老同学,只是在高级学院由于学习方向不同而去了不同学校,分开了有四年的时间吧,现在为了准备正式学院特别联考我们又凑到一起复习。
虽然学部方向不同,但我们都想考卡西卡学院,所以就又聚到一起,来到有着据说是卡西卡学院最好的特考培训站的望月城图书馆,参加封闭的特考培训班。
说来也奇怪,我们仨除了我是废话比较多的人外,她们两个平时都没那么聒噪,洛云甚至可以算是个很安静的人,但只要我们三个中的任意两个凑到一起,我们几乎马上就可以上天入地的侃上两个小时。
即使是在现在这种倒计时的紧张日子里,这一点也没太大改变,我们的想法是,只要把神聊的主题定在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如那种“黑白猫牛”的论文写法上就可以了嘛。
不过今天我们的话题似乎与学习远了点。
莉莉安先回答我的问候,带着重重的起床气,她说:“睡的一点也不好。我等了一个晚上也没看清楚七彩月。”
洛云说,“昨天不是下雨了吗,怎么会有月亮呢。”
“我去郊外的观星台等的,那里没下雨,而且云层也不厚,可等了大半夜,只有几分钟时间我看到了七彩月的一点影子。真的很漂亮,可一晃就没了。”
“那你总还看到了嘛,我昨天晚上在雨声中入睡,早上在蛙声中醒来,连梦里都没有七彩月的痕迹,我还很羡慕你呢。”洛云又说。
“哈哈,那你们可要羡慕死我了。我昨天半夜梦醒,就恰好看到七彩月上中天了。”
“真的!”她们马上凑过来,让我讲个明白,连听到我的话的一些其他同学也围了过来,我只好把昨晚看到的景致添油加醋的描述给他们。
不过,居然有几个家伙表示有所怀疑,因为关于七彩月的描述实际是大同小异的,而且我说过我奶奶见过七彩月,所以如果我随便讲讲也应该不会讲错。
甚至有个叫明斯特的家伙作为一个天文狂热分子提出质疑,他说昨天晚上他和他的同人在望月城及其周围的许多观星台设立了通宵观测点,但遗憾的是,最多只有3到5分钟的时间有人看到过七彩月的光环,绝对没有像我这样清晰的长时间观察报告。
对文明人我总不能挥动我野蛮的拳头吧,不过我昨晚既没准备留影机留影,也没用魔法影象储存石,似乎没什么好证明的,但我干吗要费心提供证据说明我没瞎编呢。
与顽固的无神论者讨论魔法与神灵是不现实的,他们只会对自己不理解的东西扣上一些奇怪的理论,然后以还待探讨做结。
我虽然爱争论,但我不和我不感兴趣的家伙,特别是无聊的小男生争论,简直是降低我的水准。
所以我大度的挥挥手,“不信拉倒,我可以理解你们这种摘不到龙血莲的心情。”
六脚蛇下不了水,就说水中的龙血莲是不存在的,这帮家伙也一样。
“阿弥,你用了什么新的指甲油吗?很绚呀。”洛云忽然拉住我的手翻过来看。
咦,真的,我的指甲上有一层似曾相识的绚光,和昨天晚上月光照到手上时的感觉一样,七彩闪耀,从各个不同角度看,各有不同,只是指甲上的基色不象月光那样会变化。
管它是怎么来的,“你们看,这就是七彩月光留下的标志,我因为有极好的魔法体质,所以对七彩月奇异的能量有所感应,才有缘看到它,我的指甲也是映射了部分七彩月光才成这样的。”
与魔法一扯上关系,许多不解的疑惑就都解决了,在这里备考的学生,无论是准备考科学部还是神秘术部的,都对魔法有种天然的敬畏,因而他们中的大部分马上就接受了我的解释,关于七彩月的讨论很快又继续下去。
我胡乱讲着,心里庆幸好在没哪个家伙敢问我有没有向七彩月许愿,违心的话我虽然常说,但能不说时,我还是很诚实的,做人要有操守有原则的。
“你以为是在向七彩月许愿吗!”忽然很大的一声斥责,把我吓了一跳,谁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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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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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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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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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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