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神棍夫人:夫君,要听话>第1314章:有一只鬼
  “鬼?”夜摇光果然立刻醒了神。

  没有金子速度快的温亭湛随后迈入房门,恰好听了金子的话,便问道:“是哪一个?”

  “那个穿藏青色衣裳之人。”金子回答。

  温亭湛立刻知晓它说的是谁,折身就去将卫荆给喊出来:“你去查一查宋山长。”

  夜摇光瞪大眼睛,竟然是一个府城学院的山长!能够被温亭湛宴请的山长,必须是朝廷所授官职的山长,整个西宁府只有一座学府是被朝廷所重视,也就是所谓的公办书院昆仑书院。

  昆仑书院虽然没有白鹿书院,瀛天书院和岳鹿书院那样的名震天下,但是在青海却是最高学府,不但囊括了整个青海顶尖的学子,还有不少吐蕃的学子。

  “书院那样浩然正气的地方,它是如何生存?”夜摇光蹙眉。

  鬼是阴气,它虽然可以靠着吸纳阳气而增长修为和存活,但它不能长期逗留在阳气极重的地方,古代的书院除非是女学,否则全是男子,好多都还是童男之身,阳气不但盛而且纯。

  “他附了那人的身。”金子对夜摇光道。

  “他是借尸还魂,还是夺舍重生?”夜摇光便连忙问道。

  两种都是鬼魂附着在人的身体上重生,夜摇光自己这种叫做借尸还魂,并且还不是出自本意的借尸还魂,所以她身上没有杀孽。但如果是夺舍重生,譬如黄彦柏那样的就是,黄彦柏是和原主通过交易而得来,这具身体第一支配权的原主允许了,黄彦柏只要将神魂扎根下去,也是不违背天意,不染杀孽。

  可若是鬼魂在遇到了一副和自己相契的身躯,不顾原主的意愿,吞噬了原主的神魂,霸占了原主的身躯,那就是罪孽。

  “我也没有看出来,他身上有法宝,将他的气息隐藏得极好。”金子摇头道,“我初时都没有察觉,若非我去厨房……”

  说道这里金子顿住了,夜摇光翻个白眼,这家伙肯定是在酒楼又发现什么好吃的,但是没有吃够,打算去厨房顺,说了它多少次不能去偷东西,可是这家伙就是改不了去厨房偷吃的坏毛病。

  金子弯着眼睛笑的一脸谄媚:“我想寻个安静的地方享受美食,就看到他出恭从茅房之中出来,走到走廊之上遇上了一只狗,那狗对着他犬吠不止,追着他不放,就恰好看到他眼睛阴光一闪,将那狗吓退。我这才跑回去,在师爹的旁边用精神力看了他的真身。”

  “你没有惊动他吧?”夜摇光担忧的问道。

  “我一直隐藏着!”金子信誓旦旦道。

  每次和温亭湛与夜摇光出去,它都是缩得极小,躺在他们的袖袍之中,而且到了它现如今的修为,它的气息不会外放,就算是修为极高者,没有看到它都感应不到它的存在。

  “那便好。”夜摇光点了点头,就将金子给打发,“快去沐浴,早些歇息。”

  等到金子离开之后,夜摇光躺了一会儿,温亭湛就已经沐浴回来,躺在她的身侧,伸手将她圈在怀里:“我已经让卫荆去查,别多想。”

  夜摇光斜了他一眼,就闭上眼睛:“我哪里有多想,我就是睡意被金子给打散了,我这刚刚酝酿了一点,又被你给破坏。别吵我,我要接着睡觉。”

  温亭湛哭笑不得的看着闭着眼睛的妻子,他没有反驳她,其实比起以前夜摇光的心态已经平和了很多。遇到妖魔鬼怪之事,也不如以往那般沉不住气,温亭湛到现在已经明白了为何夜摇光以前会那般。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存在价值,不能将之扼制与抹杀,否则那就将会是一具行尸走肉。譬如夜摇光她擅长降妖除魔抓鬼,这也算是她赖以生存的技能,体现她人生价值的特长。所以她会比一般人敏感,但其实更多的是,她只想用做这些事情来证明自己的意义和她活着。

  现如今她的改变,是因为她活着不再只是做这些她认为是修炼者义务之事才能够证明,因为她的身边有了他,有了他们的孩子,有了她在乎的人和事,温亭湛很欣慰夜摇光这样的改变。

  这证明他在一点点的将她空荡荡无所依托的心填满。

  这一日早晨,夜摇光醒来的方式格外的独特,她不是被生物钟给叫醒,而是被腹中孩子的踢打所惊醒,猛然睁开眼睛,天色还灰蒙蒙一片。她掀开被子,撩起她的衣衫,看到她的肚皮在动。

  那种感觉夜摇光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但是她有种欣喜想哭的冲动。

  很快,温亭湛也幽幽转醒,就看到妻子盯着雪白的肚皮,不由抓过被子给她盖上:“深秋寒凉,你便是修炼之人,也得当心。”

  夜摇光将温亭湛的手,隔着被子按在她的肚子上:“阿湛,他在动。”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母亲的声音,那小家伙果然又动了一下,这是温亭湛第一次体验到胎动,他虽然懂医理,知晓这是怎么回事儿,但是第一次感受,还是觉得这种感觉很微妙很神奇。

  两夫妻都这样被胎动给弄得没有一点睡意,一直非常无良的在折腾着他们的孩子,就是想要他动起来满足一下他们两的好奇心,等到天微微亮的时候,温亭湛就依依不舍的起身穿衣洗漱去练武。

  练武完了,用了早膳,都穿好官服还折回来,亲了亲夜摇光,然后摸着夜摇光的肚子:“乖孩子,快快睡,等爹爹下衙回来再陪你玩。”

  夜摇光顿时不干了:“凭什么等你回来陪你玩,我才是他娘,他呆在我肚子里,就应该陪我玩!”

  末了,忍不住吃味的抱怨一句:“还说你心中我最重要,以往也没有见你为了我折回来。”

  听了这话,温亭湛哪敢再说别的,连忙讨饶:“是为夫的错,夫人快带着他再歇会儿,醒了就可以陪他说说话。”

  夜摇光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挥了挥手:“你快走吧,别吵着我和儿子睡觉!”

  “夫人怎知是儿子……”

  夜摇光闭上眼睛,拒绝回答。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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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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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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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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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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