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果然如温亭湛所料,窦刑将窦英和缉拿,以欺君罔上所犯大不敬之罪关押到了牢房。但窦英和毕竟是一府知府,朝廷钦封的正四品官员,不论是萧士睿还是窦刑都没有处置的权利,得交给湖广提刑按察使来审查,确定窦英和所犯之罪无误后上报朝廷,由陛下圣裁。
“明日我们去郭府,今日我们做什么?”听到消息之后,夜摇光兴致勃勃的问道。
“今日带你去见一个人。”温亭湛牵着夜摇光的手就往外走。
“我们去见谁?”夜摇光好奇。
温亭湛却没有说话,竟然将她带着回了他们到了这里临时购买的宅子里,等见到那个睿智沉敛的少年之后,夜摇光才恍然,温亭湛明明计划第二日就暴露萧士睿的身份住进府衙,为什么还要临时买一个宅子。
那个少年,他依然坐在轮椅上,他着了一袭浅茶色的深衣,袖口和领口是碧绿色的绸缎用金丝滚边,腰间是同色嵌了一块白玉的腰带,束发的发带也与腰带同系列,就连玉佩上的纹饰都一样,除此以外再无任何配饰,可他静静坐在那里,就有一种安宁悠然浊世风华。
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维其有之,是以似之。
夜摇光不由想到这样一句话,表里如一、德容兼美,如平和安详作结。
“咳咳。”温亭湛不由轻咳两声,夜摇光却依然坐在宣麟的对面,双手托腮欣赏着美男子。见此,温亭湛不由扶额,对于夜摇光好色这一点,他真是要多无力就有多无力,正如她振振有词说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没有人能够剥夺她欣赏美的权利。
“小枢,我之颜色比允禾如何?”宣麟见此,也饶有兴趣的问道。
“不可比,不可比。”夜摇光笑着摇头,眼珠子还在宣麟的身上。
“何解?”两个聪明绝顶的少年,竟然没有明白夜摇光口中的不可比,到底是两者不能相提并论,还是不能比较,亦或是谁比不上谁。
那一双艳丽的桃花眼看了看温亭湛,又落在宣麟的身上:“春兰秋菊,各有千秋,不能相提并论。”
听了这话,宣麟不由想到一件事,于是又问:“谁是兰谁是菊?”
“当然我家湛哥儿是兰花。”夜摇光理所应当道,“我家湛哥儿温润清雅又不似雍容华美,你呢淡泊清韵又不缺飒飒英姿。”
“哦,我仿佛听闻允禾曾在永安寺作诗,直说菊花是俗物。”宣麟的笑容蓦然加深。
卧槽,合着是在这里等着她,果然这两个都是腹黑的主儿。
夜摇光伸出手指头勾了勾,示意宣麟靠近,宣麟也稍稍做做样子倾了身,夜摇光还将手伸出来挡住温亭湛这一边:“知道为何同是开在秋季,词语却是春兰秋菊,不是春兰秋莲么?”
“不知。”宣麟摇头。
“那是因为先人都认为唯有秋菊可与春兰媲美,故而平分秋色,自然两看生厌,春兰自然不喜欢秋菊,而喜欢秋莲。”夜摇光一本正经的解释。
“哈哈哈哈……”宣麟听了夜摇光的话,不由大乐,然后拍手道,“小枢果然是妙人。”
“那是,这世间再也寻不到如我这般完美之人。”夜摇光毫不犹豫的臭屁道。
这让宣麟笑的有些停不下来,温亭湛也是无奈而又温和宠溺的看着她。
见宣麟终于停下来,夜摇光才道:“你就得多笑笑,才能有朝气,别十六岁的人,浑身透着六十岁的暮气。看你的气色似乎好了很多。”
宣麟这才回过神,原来夜摇光是故意逗乐他,不由感激道:“多亏小枢的酒,一别四月,我往日每日都要三餐同药,如今一日一碗足以。允禾又相赠一盒凝神香予我,夜间睡得也安稳,来前才看了大夫,说我身子大有起色。”
“给我把把脉。”夜摇光伸出手。
宣麟也乖乖的卷起衣袖,将手腕伸出来,他的肌肤非常的白,白得有些透明,加上清瘦,手腕上的筋脉都依稀可见。
夜摇光用五行之气探查了一番宣麟的五脏六腑,虽然没有什么改善,但到底这四个月没有恶化,饭要一口一口吃,慢慢来。
“你们说事儿吧。”夜摇光知道温亭湛寻宣麟,并且大老远的来了一趟,定然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商议,她坐在一旁拿起一个石榴开始剥皮。
温亭湛从怀里取出一封信件,递给宣麟。
宣麟接过时,夜摇光瞄了一眼,上面有火漆,火漆的图案是一片柳叶,纹路非常的细致,夜摇光没有猜错,应该是柳老头的信件,竟然被温亭湛给拦截,但是有火漆,总不能拆开了看吧?
火漆就是蜡封,即将燃烧的蜡烛滴下的蜡液滴在信封弥封处,趁蜡未凝结前用私人蜡章盖上标记,类似盖邮戳。不少人干脆将随身的戒指刻成私人印章,因此,戒指图案就象普通印章那样,正好相衬。
夜摇光正担心呢,宣麟就看了看,然后毫不犹豫的将信给拆了。夜摇光不由瞪大眼睛,这东西一拆要还原可不那么容易,温亭湛既然已经猜准了里面的内容,何故要多此一举?心里虽然疑惑,但是夜摇光没有开口问。
信纸总共有三张,宣麟将最后一张留下,另外两张递给温亭湛,两人都在看信,不同的是温亭湛看的是内容,而宣麟似乎在看字看纸。
等到温亭湛看完两张纸的内容,宣麟将最后一张也递给他:“柳家老爷子很谨慎,墨乃是选烟墨,纸是玉水纸,信封也尤为普通,字也并非柳老爷子的字。”
纸笔字都随处可见,就算落在有心人手里,也做不了证据。柳老爷子取信窦刑的信物肯定在柳家送信人的手上。
“无妨,原也不指望在这上面做手脚。”柳家老头子活到如今,官居正二品退下来,若是没有这点防范意识,柳家不可能在他的手中兴盛,温亭湛心里明白:“我再写上一张,劳你还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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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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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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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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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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