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摇光脑中蓦然灵光一闪:“宣公子,据闻你祖母在你出生时梦麒麟入怀传言是否无误?”
“确有其事。”说话的不是宣麟,而是许源,当日他恰好在宣家。
“然后此事就传出去了?”夜摇光又问。
“当日老夫人大喜,进产房便说了这事儿,人多口杂便传了出去。”许源对当日的事情记忆犹新,因为那云霞染透的天,以及宣麟见母落泪而啼的事迹,这完全不是虚构。
闻言,夜摇光看向宣麟的目光闪过一丝惋惜之情,情绪闪得太快,除了一直留心她一举一动的温亭湛,以及对她为何而如此询问好奇的宣麟,没有任何人能够看到。
“尝尝,这红烧肉不错。”温亭湛突然伸手夹了一块红烧肉给夜摇光。
夜摇光垂下眼帘,便尝了尝,而后认可的点了点头。
接下来再没有人说话,用完晚膳之后,夜已经深了,大家就各自散去,温亭湛却道:“湛有一事欲请教宣公子,不知现下可有叨扰之处?”
推着宣麟的随从准备说话,却被宣麟抢先了一步:“麟亦有事请教温公子和夜公子,温公子若是不弃,便去麟的学舍喝一杯茶。”
“听闻宣公子乃是好茶之人,收集名茶无数,看来今日我二人可以饱一饱口福。”温亭湛笑着点头,然后转头低声对萧士睿说了几句话,萧士睿就和禾山长等人一道离开,他和夜摇光随着宣麟一道。
宣麟的学舍自然是在嬴天书院划分的区域内,有一间独立的学舍,原本是分给山长,可嬴天书院的山长因为宣麟情况特殊,并且出入不便,便将这个独立的让给了宣麟,为了不妨碍到其他人,也能够静心宣麟也就接受了。
温亭湛和夜摇光一到来,宣麟就让下人准备好,便坐在茶几旁,亲自煮水,泡茶,分茶,这茶泡出来竟然是酒红色,非常的漂亮,而且还带着一点花香,夜摇光单是闻着就喜爱不已,但是她还没有开口,宣麟就将茶水给倒了,过了两道,直到茶水变成了淡褐色才给他们一人端了一杯。
“尝尝,这是麟偶然得到一棵茶树,自己炒制的茶叶。”宣麟目光在灯光下透着一点温暖的柔光。
温亭湛和夜摇光先是闻了闻,茶分外的清香,恰似白雪纷飞下绽放的梅花,清冷而芳香。于是夜摇光忍不住就喝了一大口,茶水一入口夜摇光脸都变绿了。这绝对是她喝过最苦的茶,但是当着宣麟的面,她又不能吐出来,只能苦着脸吞下去,然而茶水一滑入喉头夜摇光的眼睛顿时又亮了,这茶明明在嘴里的时候苦涩难耐,但是咽下去的时候,喉咙竟然是甘甜无比,这还是夜摇光第一次喝到这样的茶,不由觉得奇怪,又喝了一口。
“这茶……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温亭湛喝了,也不由赞道。
“嗯,很独特。”夜摇光点了点头,有点像清朝才出现的乌龙茶,但是却又和乌龙茶有区别,喝在嘴里苦如黄连,吞下喉咙甜如饴糖。
“这茶,唤名寒香茶。”宣麟浅笑道。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夜摇光蓦地就想到了唐代诗人的这句经典诗句,这句诗是歌颂梅花,这茶的香味虽然不似梅花,却在闻到的时候忍不住想到雪中傲梅,而且这茶的韵味,先苦后甜,也与这句诗非常的契合。
“好名字。”夜摇光都能够想到,温亭湛自然也能想到,不由点头。
夜摇光端着茶杯突然沉默了,这茶或许是宣麟自己给自己的鼓励,他或许认为是因为他智慧超群,他孱弱的身体是老天给他的磨砺,只要他能够经历过这苦寒,就能够如同梅花一样傲然绽放。
“小枢。”宣麟突然喊了一声,见夜摇光有些错愕的抬头,他不由笑道,“虽则我与你们不过初初相识,但大有相见恨晚之心,你们若是不弃,愿我们能够结下朋友之谊。”
“好啊,我最不耐烦你们文绉绉,客客气气。”这话正合了夜摇光的意,“你叫我小枢,叫他阿湛或者允禾都好,我们叫你……”
“明光。”见夜摇光一时间不知道怎么称呼他,宣麟笑道,“我父亲为我取的表字。”
男子一般弱冠行冠礼的时候,才会有德高望重的长辈赐表字,温亭湛乃是因为父母双亡,所以他已经是一家之主,像萧士睿比较特殊,而秦敦等人都还没有表字,宣麟不过十六岁,他已经有了表字,他的家人是害怕他不能活过二十么?想到宣麟的身体,夜摇光并不怀疑,他的确很难活过二十。
“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温亭湛和煦一笑,“唯有你能衬之。”
夜摇光不由看了温亭湛一眼,有学问就是不一样,这句话她也读到过,但是并没有联想到,出自于荀子的劝学,其意思是:天显现出它的明亮,地显现出它的广阔,君子的可贵则在于他德行的完美无缺。
这句话真的很好的诠释了宣麟这个人,的的确确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能够说得上德行完美无缺。
“不过是家父殷殷希望罢了。”宣麟说着,目光投向夜摇光,“小枢,既然我们结下朋友之谊,可否告知于我,你适才因何知晓我出生的传言后,对我报以惋惜之色?”
夜摇光眨了眨眼睛,看了看温亭湛才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在一个日渐衰败的王朝,有大才之人降世,其出生当夜,他的祖母梦里听闻鼓乐之声,有绯衣神人自云中将一婴儿交托给她。梦中惊觉时,他便出生了,故而家里给他取名为云。然则他长至五岁尚不能言,一日,一道士与他错身而过言:好个孩儿,可惜道破!。”
这句话的意思是,这是个好孩子,可惜家人说破了他的来历,这是泄露了天机。这个典故可不是夜摇光瞎编,而是后世被称为明朝一哥的王守仁的故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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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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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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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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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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