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下旬的时候,温亭湛他们即将开课,庄子上的事情基本解决,租子收上来夜摇光留了三成在庄子上,剩下的都一起到带回了杜家村。这期间府城庄子上的庄头也来拜见过夜摇光一次,庄头叫黄大力,四十来岁,虽然好酒色,但为人大方且忠诚,夜摇光也就依然用了他。
府城的租子一样只收了两成,果园里面种了三种水果,柿子、葡萄和朱柰(nai),柰是古人对苹果的称呼,苹果在中国历史其实非常的悠久,宋朝已经出现了咏苹果的诗句:虞翻宅里起秋风,翠叶玲珑剪未工,错认如花枝上艳,不知荚子缀猩红。
这让喜欢吃水果的夜摇光欣喜不已,手一挥就赏了黄大力十两银子,然后命他们快速的将水果都送到杜家村,各家送了一些,村子里也每一户送了一点,剩下的就被夜摇光给田嫂子建议,变着法做了好些东西吃入腹中。府城庄子上田地里也是种着稻谷,而夜摇光新买的五百亩良田都种这水稻,虽然受天气影响,收成并不算理想,加起来也有十几石,夜摇光并没有打算卖掉,全部堆入了粮仓,将家里的粮仓都堆得满满的。
“摇摇,我们去山上打猎吧。”温亭湛穿上了林氏赶制出来的劲装,拿着刚刚定制取回来的弓箭,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自从回到杜家村,温亭湛和金子跑了一圈山上发现了不少肥美的野物就一直念叨着要去打猎,杨子君也是心动不已,若不是夜摇光压着,怕是他们两个早就奔上去了,如今衣服弓箭都备好,又是休沐日,夜摇光看着已经十一月初,再过半个月天便会转凉,大多数动物就要冬眠,再不去打猎,只怕要等来年,而且温亭湛的身手也一日千里,就没有拦着。
“我今日也无事,随你们一道。”夜摇光点头。
温亭湛和杨子君的眼睛都亮了,只差欢呼出声。
三人在半路上遇上了杜荇,杜荇背着药篓子,看着温亭湛和杨子君的装扮,扫过他们手中的弓箭:“你们这是……要去打猎?”
“是啊,杜四叔。”温亭湛笑着点头。
“这正是猛兽存食的时候,你们可要当心。”这一段时日,杜荇已经将夜摇光的本事了解不少,所以并没有阻止,而是细声叮咛。
“四叔放心,我们省的。”温亭湛道。
然后一行人才深入山中,这段时日温亭湛和金子每日天微亮的时候就在深山里蹿,早已经将猎物喜欢聚集的位置摸透。
“脚步放轻。”温亭湛看到两只低头喝水的雄鹿,立刻附耳叮嘱杨子君。
杨子君险些将呼吸都屏住,可奈何温亭湛正搭弓还没有来得及射箭,杨子君便不慎踩到一根枯枝,清脆的声音立刻惊醒了两只鹿,撒腿就赶忙逃命的跑。
“允禾,我……”
“先追!”温亭湛一把抓着杨子君就朝着鹿追去,一边追,一边将搭好的弓箭对准鹿,只待拉近距离就射出。
然而,连发了两箭都没有射中,反而让猎物给跑丢了。
“你不曾学过骑射,有不足之处实属正常,何必懊恼,林子这么大,没有了野鹿,还有其他猎物,天日尚早,再寻便是。”夜摇光看着温亭湛垂头丧气的模样不由安慰道。
虽然温亭湛已经有了功夫底子,可弯弓射箭有其诀窍,夜摇光不懂,温亭湛也不懂,当然这东西不难,夜摇光带温亭湛来打猎就是让他多自个儿琢磨,并且体会一下丛林生存的法则。
温亭湛很快就打起精神,然后和杨子君又朝着另外一地方寻去,夜摇光让金子跟着他们,以防有什么意外,金子可以及时通知她,自己寻了一棵树,一跃而上,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枕臂躺下。
约莫过了一个时辰,温亭湛和杨子君就回来了,手上很寒碜拖着一只瘦小的野兔,两人进山时的高昂气势早不见影,只有满满的疲倦。
金子回到夜摇光的身边,就迫不及待的比划着,述说着他们两人有多惨,有多笨,说完还双手捂住自己的脸,一副它不认识他们的模样。
夜摇光哭笑不得的伸手弹了弹金子的脑门,才对二人道:“山里以打猎为生的猎人也未必日日都有收获,今日不行,明日我们再来便是。”
“我只是想让摇摇换点口味。”温亭湛闷声道。
夜摇光一愣,她蓦然想起来,几天前她似乎不经意说了一句天天都是这些肉,有些腻歪,没有想到她不过随口一说,温亭湛竟然谨记于心。
心里暖暖的夜摇光跳下树来:“想吃野味,很简单。”
说完,夜摇光指尖一挽,根据五行之气来判断猎物的方向,不得不说陌钦不知道给她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她回来之后修炼得更快了,好似被人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快,所以现在她已经可以顺着五行之气的波动判断不同东西的方位。
敛了气,夜摇光就朝着右前方飞跃而去,远远的将温亭湛和杨子君还有金子给甩下,很快就再一次寻到了鹿群,夜摇光迅速的翻身,不发出一丁点声响躲在了石碓之后,指尖微动,一缕缕无形的五行之气飘散而出。
闻到这一点五行之气的鹿好似打了兴奋剂一般站了起来,就朝着夜摇光这个方向飞奔而来,被夜摇光绕了几圈之后,砰的一声狠狠的撞在了石碓之上,然后晃了几晃,便晕了过去。
后赶来的温亭湛和杨子君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就这么简单?顿时觉得他们方才追着鹿群狂奔的举动好傻。
“咯,打猎何须弓箭?”夜摇光用嘴努了努肥硕的雄鹿躺下的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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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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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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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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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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