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1年的纽约,截然不同于另一个时空,此时的纽约,尽管名字未变,但是曼哈顿岛上的建筑却发生了变化——一座座明式的屋宇取代了街道两侧的欧洲建筑。不过与几百年后曼哈顿相同,此时的曼哈顿市政归化整齐,方格形的街区散于岛上,甚至后世中央公园的位置,也显现出了公园的雏形。
“这就是天朝之城吧!”
蜜雪儿看着那些充满异域风情的建筑,忍不住问道身边的人。
“这里就是天朝之城!”
“天朝之城”,这是欧洲人对纽约的别称,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异域风情的建筑,充分反映出他们对天朝的想象。
而对于这一称呼,纽约的明人欣然接受了,甚至也自称是“天朝之城”。
作为大明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皇帝本人对这里倾注意了特别的热情——主动参与到城市的市政规划之中,曼哈顿的整体规划便出自兴乾皇帝本人的设计。对此,所有的纽约人都深以为荣耀。
“天朝之城”一定程度上也是属于他们,属于这座城市的荣耀。
身为纽约殖民总督的方中发,在迎接移民到来时,显得很是热情,甚至在新到移民中攀起了亲戚。
“哎呀,本官也是南直隶人,本官家在桐城,贤弟家在南直隶何处?”
“回总督话,小民家在苏州。”
“苏州是个好地方啊,天下再美不过江南,江南再美不过苏杭,说起来,本官可是已经多年不曾去过苏州了。”
何止是苏州,就是大明也已经五年不曾回去了。
“方总督是桐城人?”
看到那边总督与移民亲近的交谈,李明典便扭头问道正在登记的事务员。
“没错。”
“那岂不是与当今首辅是同乡?”
正登记名册的事务员头也不抬的答道。
“何止是同乡,总督是方首辅的亲侄子,总督的父亲是首辅的亲弟弟……”
看似随意的回答,让李明典惊诧的看着那位正与移民谈笑风声的总督。
我的天,居然是首辅的亲侄子!
首辅的亲侄子居然会到这几万的域外殖民地。原本还为自己来这么远的地方,离开了祖地,而心有些许不满的李明典,这会只剩下了一个念头——既然首辅的侄子能来这里,我这平民百姓来这里自然也是应该的。
有时候,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方中发而言,至少在几年前,他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会来北美,向他的另一位堂兄一样,作为方其义唯一的儿子,尽管父亲在他九岁时去世,自伯父归返后,对他就是极尽照料,尽管不曾徇私,但可以肯定的是,原本他的人生都已经注定的应该如何。可是当他从书院毕业后,通过文官考试成为低品阶官员时,在他以伯父为楷模一步步的实现梦想时,堂兄探索新航路凯旋归来的消息,让他久久不能平静。
是成长于父辈的荣耀下,还是开创一番自己的事业?
每一个人都需要面对这样的现实,五年前,在伯父的家中,即将晋升到吏部文选司的他提出了希望到殖民地任职的要求。当时方以智甚至还有些不太能理解,直接加以拒绝,毕竟,他是其弟弟唯一的血脉。尽管方以智拒绝了,但方其义还是主动上书吏部,请求往殖民地任职。
殖民地的总督,看似位高权重,可从来不为官员所喜,毕竟,那里距离本土太远,身处蛮荒之地,谁知道会是什么结果?
非是不得已,没有谁愿意去殖民地。
一任五年,任满之后,但凡是殖民地官员,都会急急的返回本土,一天不想多呆。可在五年任满后,方中发却要求连任。本来作为大明最远的殖民地,纽约殖民地总督就没有合适的人选,于是,吏部自然顺水推舟同意他连任一任。
在过去的五年间,他错过的许多,错过了儿子从书院毕业,错过了儿子的婚事,错过了孙子的出世,可在另一方面他却见证了这座“天朝之城”的崛起,现在这里早已经整个北美东海岸最大的城市,也是最繁华的城市。
不过短短十几年间,汉人就像欧洲人证明了,在城市建设和市政管理上,他们远远领先于欧洲。
正当方中发亲近的与同乡聊天时,一名海关官员跑来轻声说道。
“总督,从英国来的“女儿船”来了。”
听到“女儿船”来了,方中发的面上带笑,对周围的移民说道。
“本官那里还有事情,便不打扰诸位了,待过些时日,等大家在新村安顿好了之后,本官必定会到新村与诸位畅饮。”
所谓的新村,就是移民的安置点,一个新村就是一座小城,一个聚居点。现在纽约殖民地有数十个这样的新村。
“女儿船上一共有多少人?”
往码头走去时,方中发问道。
“一共413人,途中有3人死于疾病。”
“嗯,413名女子,还好,还好,明年这个时候,我纽约殖民地,就能再多出四百多幼儿,如此,久而久之,这北美必定尽是我华夏人。”
在往码头去时,途中可以看到不少穿着汉服的西洋女子,她们往往会拉着一个明显带着混血儿特征的孩子。而这些西洋女子往往都是乘女儿船来此的。
而所谓的“女儿船”,是纽约、南非等殖民地的特色,当时英国同意把纽约殖民地租借给大明时,整个纽约只有四五千人口,而明人不过只有一千多人,即使是到一年后,也不过只有两三千人,比起殖民地时的英国人、荷兰人人口严重不足。这两三千人大多是军人、商人和少量流放犯,几乎没有什么女性。女性多半是女仆或官员的家眷,人数少得可怜。那时陛下一心想让北美殖民地繁荣起来,因此对“嫁女”之事很积极。但是当时国内却鲜少有女子愿意嫁那么远的地方。
同样的问题不仅发生在纽约,在西平(南非)等非洲殖民地也是屡见不鲜,其中一些流放犯甚至不得不与当地土人成亲。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最终殖民地的官员们做出了另一个选择——从欧洲引入年青的女子。
相比于国内日益富足的生活,在欧洲的贫民窟中,千百万欧洲人在那里苦苦挣扎,忍受着饥饿、疾病,年青的女子甚至可以为了一片面包出卖自己的身体,她们中的许多人都愿意来到新大陆,在这里开始新生活,只是她们负担不起船票。
于是乎在殖民地官员们的策划下“女仆计划”出笼了,一个由殖民地总督府资助的雇佣欧洲各国女仆的方案开始在英国、法国以及西班牙等国实施。在短短的十二年间,超过7万欧洲各国的年青女人,作为女仆被大明的船只带到各个殖民地,成为无妻室的大明移民的女佣,但最后无一例外的都嫁给了她们的雇主。
这些异国的女儿们不负殖民地总督们的希望,养育了数十万儿女,在过去十几年间,这些殖民地的人口迅速增长,往往得异于此。这些飘洋过海来到大明殖民地的欧洲姑娘几乎全部出身贫苦,很多人在幼年丧父后,被无力抚养的母亲送到孤儿院,或许流放于街道。对她们来说,跨越大海来到大明的殖民地成为“女仆”是一个改善境遇、摆脱原来的生活的机会。而运送她们的船,则被称为“女儿船”。
“我的上帝,你看,那些的房子可真漂亮!”
上岸的女孩们,欢喜的打量着周围,当然,并不仅仅只是打量着周围的建筑,她们中的许多人,已经聪明的打量着码头上的那些明国人了,尽管语言不通,尽管相貌迥异,但是,她们仍然可以看出这些明国的男人们与英国男人的不同。
尽管码头上的男人们服色各异,但毫无疑问的一点时,他们看起来面色都很健康,身材魁梧,完全不像是伦敦等地的许多平民那样,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相貌都很漂亮,而且即便是码头的工人,衣服也很干净。
“果然,他们都是一群绅士……”
有了这个发现之后,女孩们总算是长松了口气,毕竟,在此之前,她们都还担心着自己会碰到什么样的“主人”,现在看来,似乎,这些主人都还不错。
与其的女孩一样,在下船之后,菲丝立即从随身的提包中取出镜子——十年前,明国的廉价镜子大量涌入,玻璃镜已经从奢侈品变成为一种极为普通的商品,这也是为什么公司提供给女孩们的行李中,有便携镜子的原因。
拿着镜子的菲丝,并没有和别人说话,而是看着镜中的自己,梳妆打扮起来,相貌本身就很漂亮的她,知道如何让自己变得更加漂亮,况且,她知道,她的命运取决于自己的相貌。
正当菲丝精心打扮着自己时,方中发到了码头上,然后对女孩们说道。
“我是大明纽约殖民地的总督,欢迎你们的到来!”
当总督的口中出人意料的吐出英语时,这些来自英国的女孩无不是显得颇为惊讶,不过在惊讶之余,又听到方中发却又用国语说道。
“你们有多少人能听懂我现在说的话?”
举起手的只有不过区区数十人,不过即便是如此,方中发仍然满意的点点头,这些女孩能在路上学会一些国语很已经不容易了。
“小姐们,很快你们的雇主,就会把你们带回家,作为女仆,你们需要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而语言是你们之间沟通的前提,如果不能够掌握国语,那么又怎么让雇主了解你们,你们又怎么去了解他呢?”
来到纽约已经五年的方中发,当然知道这些欧洲女子不像大明的女子那么含蓄,她们更为直接,所以他也直接道出了她们的想法。
“我知道,你们中的许多人,并不仅仅只是希望作为女仆,当然我们欢迎你们成为新家庭的女主人,但是,一个真正的女主人,首先必须与她的丈夫进行沟通,所以,我希望你们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能够尽快学会汉语,当然,你们的邻居中,有很多女人都和你们一样,她们都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你们可以向她们学习国语……”
每一次,面对这些来自欧洲的女孩们,方中发都会向她们强调语言的重要性,语言、文字以及其文化,这是华夏文明的基础,尤其是在这片同样存在着许多欧洲移民的土地,大明的殖民地想到持续发展下去,国语必须要加以推广,只有如此,才能确保最终大明的移民会同化欧洲的移民,而不是被欧洲移民同化。
在欢迎女孩们的到来之后,方中发面含笑容的看着女孩们往仓库走去,她们将会在那里再进行一个月的培训,她们将要在那里学习简单的国语对话,学习如何烧制大明的饭菜,尽管现在的纽约殖民地,许多家庭同样吃面包,吃欧洲的饭菜,但是这些女人必须要学习如何成为大明人。
尽管实际上,那些单身已久的男人们,压根就不在意这些,毕竟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妻子,其它的,他们并不在乎,可是总督府却很在意,毕竟,这关系到这片殖民地的将来,她们中的许多人在半年内与自己的雇主成婚。然后为他们的雇佣主生儿育女。
置身于码头上,偶尔可以看到于码头上奔跑的孩子们,每当看到他们的时候,方中发的心情显得很是愉悦。
也许,等到这一任期结束,离开纽约时,这座殖民地的人口将会突破十万,这里也会成为全大明,最富庶的一块殖民地。
也许,等到十几年或者几十年后,一条铁路会把日益繁荣的纽约与此新城联接在一起,东西海岸通过铁路结为一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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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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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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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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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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