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一、一二一……”
随着整齐的脚步声,八千忠义营健儿喝口令扛着长枪,就如同三百年后的军队一般,在江阴的街道上走过。八千人踏着整齐的步伐,踏着共同的步声,就像是洪钟一般不断的敲击在人们的心头。
对于这一幕,像李玉春这样的外地人自然会看傻眼,不过对于江阴百姓来说,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一切,因为每天这些兵丁都会齐步于街上走过,进入城内的营地。他们当然也目睹过从混乱到整齐的那个过程,可即便是如此,当那整齐的步伐从门前走的时候,他们仍然会为之惊讶。
更何况是外人?
整整半个月,朱明忠的这支“忠义营”,其实也就练成了站军姿和队列行进这两项。其他阵列、格斗和小范围内相互配合之类,都还连门儿都没有摸到,顶多也就是再加上一个不知道效果如何的拼刺,还有一个掷弹。
这样的部队拉上战场之后,能不能见真章不知道。但乍看上去,却着实令人眼前一亮,何止是让人眼前一亮,根本就是让人为之惊叹。
“君不见,汉终军……预备,唱!”
惊愕的看着这支浩浩荡荡与眼前踏着整齐步伐走过的忠义营,在李玉春还从惊愕中恢复时,突然,他的耳边猛的响起一个人的唱……不,应该说是吼声,然后这八千将士都跟着唱了起来。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
那嘹亮的歌声,在城市的上空回响着,那根本就谈不上曲调的歌,却不断的给李玉春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他愣愣的听着那歌,至于那歌声中“汉终军”、“班定远”的典故,在这一刻,他全都忘记了,他只是上瞠目结舌看着眼前的忠义营,那心脏不断的剧烈的跳动着,随着那有力的歌声。
“……男儿应是重危行,岂让儒冠误此生?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
立于路边的李玉春,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双手在颤抖着,也许,在今天之前,他总觉为了几缕发丝抛头颅,总是不智,但是现在,当这嘹亮的歌声在他的耳边响起,一种从未曾有过的热血在他的胸膛中激荡着。
“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衿,一呼同志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
无论是那整齐的脚步,亦或是那嘹亮的歌声,只给李玉春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以至于在那种从未曾过心灵的撞击中,他的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
从军!从军!
在李玉春的内心接受这种冲击的时候,在忠烈祠内的吴良友却依然有些恍惚,他的脑海中依然是那些随着口令做着整齐划一动作的“红衣军”,
“这、这……”
回过头,吴良友带着满脸的难以置信,大声询问道。
因为在郑家军中作了十几年书吏的原因,所以对于行伍之事,他并不陌生,看着一队队兵卒,随着官长的命令踏着统一的步伐离开时,他特意走到方阵之中,东瞅瞅,西看看,两只眼睛中尽是不可思议。
其实,原本那些人站在那里的时候,尽管他们的队列整齐非常,但也算是精于行伍的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新鲜的地方,除了那些兵丁看起来更为精神之外。
可当他们喝着口令,离开的时候,面对几千人的方阵,面对几十支队伍皆能令行禁止的列队,甚至踏着共同的脚步离开忠烈祠,他整个人都看傻了眼,他没有想到,朱明忠居然练出了这样的一支兵。
别的不说,单就是在短短十五天内,能让这些兵丁做到令行禁止,恐怕就是戚少保再世也很难做到,若是能给他几个月的时间操练的话的……看着祠前如松挺立的亲兵,吴良友立即意识到,自己这次来对了地方!
“没错,就是时间太短,而且,我这人也不算知兵,这行军打仗的事情,还要再摸索一下,现在也就是花架子,中看不中用……”
可不是中看不中用,这不过就是三百五十年后中学生军训的水平,他们会军姿、会齐步走,可除了这些,他们还会什么?拼刺刀?那是朱明忠根据记忆回忆起来的半掉子。至于投弹,那些黑火药手榴弹的威力,说实话,靠不靠谱,朱明忠自己的心里也没有谱,非经过一番血战,谁知道谁知道这手榴弹加刺刀靠不靠谱?
“这还是花架子?”
看着朱明忠,吴良友试图在他的脸上找到几分谦逊,但除了无奈之外,什么都没找到。
“大人,若大人的忠义营是花架子的话,那么这天下,可就没有什么精锐了!以在下看来,即便是大将军的铁人军,论令行禁止恐怕也不及大人的忠义军。”
这肯定是马屁!
朱明忠在心里暗自寻思着,嘴说道。
“我这忠义营又岂能和大将军的铁人军相比,练这兵很简单,无非京是吃饱喝足,然后往死了练,要是说打仗啊……”
一回头,从吴良友的目中,朱明忠看到了一种近乎于崇拜的眼神,于是便说道。
“大将军的铁人军,那是久经战阵的精锐,无一不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至于我这忠义营,除了一千多号后劲营的老弟兄外,其它六千多人,可都是新兵……”
看着最后一队兵卒离开忠烈祠,他们将会开往城外的校场继续训练。朱明忠的目光微敛,沉声说道。
“或许步子走的标准,但是,他们大都没见过血,一群没见过血、没上过战场的兵……”
摇遥头,朱明忠看着吴良友反问道。
“算得上精锐吗?”
“这……”
朱明忠的反问让吴良友一愣,在愣神的功夫,他又说道。
“大人,既然大人觉得他们没见过血,那不如领兵讨伐便是了,毕竟大人您可是大将军委任的“江南招讨使”,既然现在这兵练好了,那大人自当领兵讨伐周围,大人以为可是这个道理!”
一旁的刚刚晋升为左翼统领的李子渊,听着吴良友这么说则跟着说道。
“大人,见血还不容易嘛,咱们明就出城,攻下常州城便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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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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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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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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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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