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铁骨>第101章 决断
  河口这是一个黄河岸边的一个市镇,在市镇外面就是君子津。滚滚黄河在这个地方掉头南下进入晋陕峡谷。

  关外无城,同样也无市。可是这河口却是一个极为罕见的市集,如果不是这里的百余户百姓穿着蒙古人的衣袍,说着蒙话,谁能相信,蒙古人居然不放牧,反倒是于这里生起了买卖。这君子津渡口是通往鄂尔多斯草地的必经之路,这些百姓与寻常的牧民以放牧为生不同,他们世代于此摆渡为生。

  这天将放明的时候,数千穿着盔甲的大队骑兵便出现在这里,那些操着满语的骑兵一来到君子津,就立即拿来渡口的百户,命其备好船只。

  “主子,船比咱们想的多一些,足足有十六条的木船,每船可坐十人或者两骑四人,除了木船之外,还有几十个羊皮筏,每个羊皮筏能坐几十个人,这河口的百户说,若是能给他几天的时间,还能再制至少,几十个羊皮筏来……”

  那领兵的都统听着下属的报告后,眉头紧锁着对一旁的信差吩咐道。

  “立即把信带送回去!”

  几个时辰后,从河口君子津送出的信,就被送到福临的面前,昨个还是满面笑容的福临,这会脸色阴沉沉的。

  “几十个羊皮筏子,这才能坐多少人?”

  他之所以会如此气恼,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从君子津传来的消息,而是昨天晚上另一个人送来的消息。就在昨天他下旨褒奖阿布奈的时候,察哈尔亲王福晋马喀塔派亲信心腹送来了一封信——接到马喀塔的信后,福临被吓的大惊失色,那阿布奈那里是“恭顺”,分明就是包藏祸心。

  “一次过去几十人,想把人都送过去,怕不得几个月,恐怕不等阿布奈打过来,咱们就饿死在黄河两岸了!”

  福临之所以会说阿布奈打过来,是因为有马喀塔的信中提到,阿布奈已经点集旗下的兵丁到了鄂尔多斯草地,只待妇孺过河后,就会于路上拦杀旗中的妇孺。

  对于马喀塔送来的信,福临并没有生出丝毫的怀疑,因为马喀塔不仅仅是察哈尔亲王福晋,按辈份马喀塔还是他的姑姑,他是太宗皇帝的第二女,天聪九年许配给察哈尔部蒙古林丹汗之子额哲,额哲去世后,于顺治二年依照蒙古夫兄弟婚的习俗复嫁给额哲的弟弟阿布奈,对于永宁长公主冒死差人送来的密信,福临当然不会有所怀疑。

  可即便是再不怀疑,这边阿布奈想要趁其过河以加以阻拦的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

  “皇上,为今之计,是要趁阿布奈以我等上当时,把尽可能多的兵马送到对岸去,非如此。”

  “皇上,那阿布奈不过只是想要趁火打劫,若是我等能趁其不备之时,把兵马送至对岸,其必定不敢袭扰大军……”

  遏必隆等人的话语落在福临的耳中,只让他的眉头紧锁着,这个道理他未尝不知道,可是问题是,现在怎么把大军运过岸去。那边从君子津传来的消息,已经再清楚不过,每次不过只能运过去数百人而已。

  正在心烦意乱的时候,福临突然看到跪着的宁完我全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似乎压根就不曾担心过河的问题。

  “宁完我,你可有何良策?”

  原本气定神闲的宁完我,听着皇上的问题,只是睁开那半眯着的眼睛,然后笑眯眯的看着福临说道。

  “皇上可知道君子津是由何而来?”

  相比于他人的烦燥不安,宁完我却显得很是淡定,他非但没有回答皇上的问题,反倒是在那里说起了故事来。

  “皇上,这君子津恐怕是黄河最老的渡口之一了,按《资治通鉴》上的记载:东汉桓帝刘志到西部榆中去巡视,而后又转向东行到代地,也就是今张恒一带。随行队伍中有一名来自洛阳的商人,因为迷了路,就投奔君子津渡口,津长于是安排他住宿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津长推门叫他起来赶路的时候,他已经直挺挺地死在了床上了。没有办法,津长只好将他就地掩埋。后来,这个人的儿子从洛阳赶到这里寻找父亲,得知父亲去世,便决定运遗骸回乡,打开棺木后发现他父亲带的金银货物原封不动,没有丝毫损失。因为这津长不取分文的君子之行。于是桓帝将这个地方命名为君子津。”

  讲着这个故事的时候,宁完我完全没有理会皇上的不满,皆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模样。瞧着他那副模样,虽说心里不快,但福临仍然只能忍着,毕竟宁完我是朝中难得的老臣了,他虽说是汉人,可于大清国也是忠心耿耿,能以花甲之的一路追随朝廷到现在,实在也是难得。

  “再往后来呢,这两汉衰败,云中郡渐无,至唐宋之后,此时便不见汉人,但却千年渡口仍存,只是汉人离开此地后,于此北地各族皆不长擅造船,而鄂尔多斯自古皆是肥美牧地,自然不容弃之,这北地各族欲于此放牧,就得过黄河,可却又不擅长造船,这样一来,为了过河他们倒也给逼出了一个法子来……”

  绕了一大圈,又绕了回来的宁完这会才看着皇上说道。

  “就是那羊皮筏,其制法也很简单,就是编圆木棍为排,下栓数个、数十个皮囊即成。使用时皮囊在下,木排在上。可乘人,可载货。而皮囊多用山羊皮制成。皮囊的制作方法是,将羊宰杀后,先去头,然后从颈口处取出肉、骨、内脏,剩下一张完整的皮子。将其放入水中浸泡数日,捞出曝晒一日,将毛刮净,灌入适量食盐、水和植物油,再次曝晒至外皮呈红褐即可。组筏时用口吹充气,扎好口便成。皇上……”

  再次叩头,宁完我看着皇上笑道。

  “按奴才询问蒙人,那羊皮筏小筏可坐数十人,大筏可坐近百人之多,这阿布奈为偷袭我等,非但不曾告知他人,而且又特意送来数万活羊,若是皇上下令将那些活羊宰杀制成皮囊,可得数百皮筏,如此,又何需为过河烦恼?”

  宁完我的这番话说完后,再次叩头表示谢恩,尽管没有什么恩,可按满人的规矩,主子让奴才说话,就是恩典,自然需要叩头谢恩。

  “宁完我!”

  原本满面愁容的福临听着宁完我的这番话后,那里还有丝毫烦燥,他更是激动的说道,

  “此次我大清上下能顺利过河,全凭宁完我你所献良策……”

  双眼盯着的宁完我,至少有那么一瞬间,福临甚至动了封其为侯的念头,可这个念头刚一浮现,那边又立即打消这个念头。

  “奴才惶恐。”

  宁完我再次叩头后,视线看着周围笑道。

  “其实,奴才也就是多看了两本杂书,这大清国将来还得全凭诸位,全凭皇上,奴才顶多也就是于旁边吆喝着,给皇上您摇旗呐喊,这行军打仗的军国大事,还得靠其它人……”

  宁完我之所以会这么谨慎,是因为他明白自己的身份,他虽说是汉军旗,可毕竟也只是奴才,而且在很多旗人看来,如果不是汉人不可靠,大清国也不至于如此,所以由不得他不小心。唯恐激怒了其它人,到时候不明所以的丢了脑袋,这一路上,稀里糊涂丢掉性命的汉官,可不止一个人。

  “你这奴才,也就是这张嘴!”

  笑骂了一句,福临当然知道宁完我为何会这般小心,不过他也没有点破,身为皇上的他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奴才,若是奴才不知道自己个的身份,那这奴才肯定是长久不了,就像洪承畴那狗奴才一般。

  “宁大人客气了。”

  宁完我这么客气,这朝中的满臣对他自然也会客气一些,遏必隆于一旁言道着其客气时,又问道。

  “宁大人既然知道这皮船过河,想必,对大军如何过河,早成竹在胸了吧!”

  遏必隆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这过河自然也有过河的讲究,毕竟,半渡而击可是千百年来的教训,更何况大家都已经知道,在对岸那阿布奈就虎视眈眈的等着他们过河,等着趁他们过河的时候,给他们来个半渡而击,如此一来,自然需要更加小心了。

  “其实,这件事倒也不难……”

  沉吟片刻,在众人的视线都投在自己身上之后,宁完我才缓声说道。

  “他阿布奈不过是想趁我兵民分散于两岸时,打我军一个措手不及,想破他这法子,再简单不过,皇上只需要……”

  宁完成的话声不大,不过听在福临等人的耳中,他们无不是纷纷点头称是。

  “……如此一来,纵是其欲加以袭扰,恐怕也是有此心也无此胆,毕竟其麾下不过只有两万人马,如此又岂敢袭扰我等?”

  宁完我的话声落下之后,一直沉思不语的福临,先是思索片刻,然后才看着众人问道。

  “嗯,大家可还有其它的什么意见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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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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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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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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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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