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这人是衣裳吗?若是……”
不待眼前的壮汉说完话。
已经完全冷静下来的朱明忠就已经直接用剪刀剪开包扎伤口的棉布,棉布刚一松开便看到一个半尺长的满是血污的伤口,伤口处的血污还有些草木灰,这是典型的“中国式处理”,即便是在21世纪,也有许多农民工用烟灰处理伤口,不过它的作用主要是止血,并不能阻止伤口感染。
但现在因为伤口太大,草木灰并未能止住血。所以他之所以会晕倒,完全是因为失血过多。
“想让我救你们队长,就别在那碍手碍脚的!”
在自己熟悉的领域中,重新找回自信的朱明忠的言语中带着医生特有的自信,当然还有一丝骄傲,虽说他只是一个无证行医的“黑医”,可平素里被病人们用言语捧着,自然也养成了那么几分医生的派头来。
他这般一说,再加上那不同寻常人的气质,只让周围的兵卒无不是面面相觑,那里还敢再说什么。
见终于安静下来之后,朱明忠便取出酒精清理一下他的伤口,腹间的剧痛,让失血过多的许远达“嗯”的一声再次痛醒,正在他刚想动时,一个声传到他耳中。
“别动,想活就别动!”
嘴上这么说着,看了眼伤口,朱明忠才松下口气,只是皮外伤,于是便取出碘酒处理了一下伤口,接着又取出缝合针,纫上缝合线,然后开始为他缝合伤口。十五六厘米的伤口只需要二十来针,在众人的惊讶中,朱明忠一针针的缝着伤口,不过动作很慢,之所以放慢速度,却是为了弄清楚这是什么情况。
用手术钳夹着缝合针缝合伤口时,朱明忠不时的用余光打量着周围的这些人。
首先,这些人穿的都是白衣,不过那白衣看起来却只是在一块白布中间剪出个洞,然后罩在衣上,腰间只是系着根一条白布条,就像乡间办丧事时穿的那种孝衣一般。
明末的时候,有那支军队穿着白衣?
再瞧着他们的武器,除去大刀长枪外,还有,瞧着其中四人手中的武器,嗯,应该是鸟铳吧!
应该不会是农民军吧!
可若不是农民军,他们又是什么人?他们说的是客家话,难道说,这里是福建?
福建……难道是郑成功!
想到那位后世让无数国人心神往之国姓爷,想到每每谈及其无力回天的悲叹,朱明忠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内心的激动,难道,自己是在福建?郑成功……不,是朱成功!
但现在是什么时候?
他们会不会是别人的队伍?
“嗯……”
思绪万千的朱明忠显然没有想到缝合伤口的痛楚,缝着的时候,居然把许远达给痛醒了,就是他想要挣扎的时候,差点没缝偏的朱明忠心下一恼。
“别动,连这点痛都受不了,怎么光复我大明江山!”
光复大明江山!
原本痛的浑身是汗的许远达一听,那里还敢再动,只是瞪着那双牛眼,紧咬了牙口,甚至连大气都不再喘,生怕这郎中看轻了自己。看着这位自称“郎中”义民,现在,他倒是真相信此人的身份了,不是因为他剪掉了脑袋后面的那条老鼠尾巴,而是因为对方的这句话。
“这……人,人当真也能缝?”
瞧着这人像缝衣裳似的把队长的伤口一针针的缝着,黑子和其它人一样无不是呆的目瞪口呆。至于队长的痛苦,全是一副视而不见的样子。
“当然能缝,这种外伤若是不加以缝合,伤口愈合的慢不说,还有可能让人流血致死!”
接过那壮汉的话,朱明忠试探着问道。
“不知诸位将军是何人麾下?为何到了这荒郊野岭的?”
虽说心知这人是试探,但许远达还是如实的说话。
“我等既然到了这江阴,自然是国姓爷麾下……”
江阴!
国姓爷……什么!
听着那三个字,尽管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朱明忠那拿着缝合钳的手瞬间一颤,
国姓爷!
郑成功!
或许对于明末清初的历史并不怎么了解,可对于郑成功,但凡稍了解历史的人都不陌生,这个名字在后世,就是民族英雄的代名词。
江阴!
下一瞬间,内心深处的激动却又被另一种不安所取代了!
难道是江苏……不对,是南直隶的江阴?
国姓爷!
郑成功什么时候到过江阴?
郑成功收复台湾,收复台湾之前,他做了什么?厦门?金门?不对!再往前,再往前,这里不是福建,不是福建!
是,是北伐!
对!是北伐!
难道说,现在郑成功正在北伐?
“大明,大明……”
郑成功北伐,不就是大明最后一次中兴希望吗?现在,难道说已经兵败南京了……
“先生,你这是……”
瞧着手指微颤,似有些激动的医生,许远达疑惑道。不过他脱出而出的“大明”却让他放下心来,这人虽说衣着打扮奇怪,可也是心怀大明的忠义之士。看着他那如和尚似光头时,心知他曾经剃发,可却又已经重新蓄发,而他们不过是刚刚打进长江,这江阴还未光复,由不得他谨慎对待。
也许这人就是听到了这个消息,才会剪掉辫子想来投奔。
“你这郎中,为何停了?”
“啊……这就是好!”
急忙麻利的将最后一针缝好,再打上个结,朱明忠又从医疗箱中取出一块纱布沾了些碘酒平铺在伤口处,最后又用棉布条将加以包扎,然后才站起身来。
“将军,你这外伤差不多了,只待七天后折线就行,嗯……”
话音落下,朱明忠又从中箱内取出一板头胞,正准备给他药时,才想起古代人从未用过任何抗生素,身体没有任何抗药性,用这药有些浪费,于是便将那板头胞放了回去,然后取出一袋儿童用的阿奇霉素颗粒,撕开倒出半袋说道。
“这半包药,你按五天吃,若是不出意外的话,七天后,将军定能生龙活虎,重新上阵杀敌!”
“不过只是些小伤,那用得着七日!”
许远达脸上带着笑着,煞有兴趣盯着朱明忠说道。
“你既然是医生,那为何会来这!”
“为何来这……”
谁他么知道为什么来了这,心里叫着苦,朱明忠的嘴上义正词严却说道,
“在下听闻国姓爷挥义师北伐入长江,沿江满虏更是闻风而逃,所以在下便割了辫子来投奔国姓爷,未曾想在这碰到几位军爷。”
好吧,即便如此,那就当个义士吧!至少有个落脚的地方,不用担心没有辫子被砍了脑袋。
“你想从军?”
许远达的神色显得有些古怪,有些不解的看着这个郎中,郎中主动从军,可还真没见过。
“这,这自古那有郎中从军的?”
朱明忠立即驳斥道,
“怎么,难道国姓爷军中,就没有郎中吗?就不需要我这个神医吗?”
“你……神医?”
面对兵卒们的怀疑,朱明忠冷笑道。
“怎么,各位不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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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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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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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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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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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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