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铁骨>第305章 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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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世纪有什么娱乐?

  戏园子里听戏、茶馆里听书,要么就是秦淮河上游戏于脂粉之间,无非也就是这么一些娱乐罢了,但是这些娱乐却并不适合达官显贵,或许寻常的官员尚还能与秦淮河上的花船之间游走,但若是身份显赫的话,自然不能去那些地方。

  对于身为江淮经略使的朱明忠来说,17世纪的生活或许有些乏味,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却也能享受到在21世纪无法享受到的快乐,除了权力、美色之外,他还喜欢打猎。

  在21世纪,打猎,别说是平头百姓没有打猎的权力,即便是有,那些动物也是保护动物,扒几个鸟蛋都能给你刑拘了,更何况是打猎。更何况是即便是想打猎,也得有猎物可打不是。

  但是在这个时代,南京周围的如栖霞山之类的山岭上虽说没有想象中的百年巨木,但却也是郁郁葱葱的,山中更是有诸如狼、野猪之类的凶猛野兽,而在沿江的芦苇荡以及沙洲之中更常见鹿科动物子。

  也正因如此,在抵达南京之后,在随同郑灵回娘家的时候,朱明忠便趁机邀请了郑成功一同出城打猎,在这个时代,或许这是唯一能让人心情舒畅的娱乐活动了。而对于身为延平王的郑成功来说,平时他同样也是在王府之中深居简出,没有任何娱乐活动的他,只是稍加思索后,便同意了。

  第二天南京城外郊野上一片好风光,天色澄蓝,阳光充沛的照耀着秋收后的田地、鸟儿在柳树上鸣唱着,那柳枝被微风吹拂着,在芦苇丛间,一只子正小心翼翼的走着,不时警惕的看着周围,这种子肉一直都是南京的百姓的最爱,因其肉质鲜嫩。

  突然,一声枪响之后,那子便猛的一下摔倒在地上,脖颈处更是鲜血直流,远处这才传来一阵马蹄声,那柳树上的鸟顿时被惊飞了。

  “大将军好枪法!”

  看到郑成功又是一枪打中猎物,朱明忠由衷的佩服道,尽管他在江北的时候,也时常出去打猎,而且每次都收获颇丰,虽然在江北因为没有山林,只能猎到一些野鸡野鸭以及些许鸟雀、野兔之类的猎物,也算是颇有经验了,但是相比于郑成功来说,这枪法似乎总差那么一点。

  “枪法?”

  略微一愣,郑成功拿着手中的枪说道。

  “是你的这线铳好!”

  说话间,郑成功摸着手中那支火铳的铳身,那核桃木制造成的铳身在阳光下油光闪亮。

  “虽说鸟铳可以击落飞鸟,可那毕竟有些夸张,纵是江北的自发铳,两百步也就没有什么准头了,可是这线膛铳别说是两百步,即使是三百步、四百步也可以击中猎物,成仁,你这线膛铳造的好啊,打的远且准,纵是神兵也不过如此啊!”

  这支线膛铳,可以说是郑成功的心爱之物,不过它却还是朱明忠送来的礼物,与寻常的线膛铳相比,它的表面更为精美,镏金的花纹可以说精美至极。

  “线膛铳虽说打准,可就是产量太少,价格太高,而且装弹太慢。”

  跟着在父亲身边的郑经听着其对朱明忠的夸奖,立即开口说道。

  “世子所言极是,线膛铳确实有所不足,尤其是装弹太慢了,甚至需要用上锤子,也就是打猎才能用得上,若是在战场上,反倒是得不偿失。”

  对于郑经的反驳,朱明忠只是略微一笑,然后并解释太多。

  “确实如此,这线膛铳装弹太慢,虽说打的远且准,但确实不堪沙场使用!”

  对朱明忠的这番话表示赞同的郑成功,并不知道,在忠义军中现在已经开始使用线膛枪每营都有一个由营长直接掌握的使用线膛铳的中队。而这个中队的着装不是其他兵卒那样暗红色的军装,他们穿着绿色的军装,因而在战场上有一定的伪装作用。他们并不需要实施排枪队射击,而是作为散兵使用,他们不需要像其他部队那样靠鲜艳的军服来识别敌我。所以,对于那些线膛铳中队的士兵而言,他们只需要在战场上隐蔽,然后在远距离射击“高价值”的目标,还有就是干扰敌军的炮兵使用,令其无法到炮口装填弹药。换句话来说,对他们的使用,基本上就是借鉴后世的狙击手,当然,他们不可能像后世的狙击手一样,凭借着的光学瞄准镜和优良的狙击步枪射杀五六百米以外的目标,但是却可以射杀300米左右,甚至400米左右的目标。足以干扰敌军炮兵的使用,毕竟火炮对于这个时代步兵来说,无疑于一种大杀器。

  突然,芦苇荡中响起了一阵沙沙声,这一次,只见一群野鸭从一处芦苇丛上飞起。原本骑在马上的众人立即从马鞍边抽出另一支枪,这是短管的滑膛燧发铳,其发射的是装在纸包内的霰弹,专门用于狩猎野鸭之类的小形动物。

  全体齐射!

  几乎是在拿起枪的瞬间,众人立即随心所欲地开火!一片霰弹打了过去之后,至少从野鸭群中打下了十几只鸭子。

  接着一阵阵的犬吠在硝烟中响起!然后数十只猎狗朝着芦苇荡中跑了过去,很快便叼来了十几只野鸭。

  整整一个上午,郑成功都在那里享受着打猎带来的乐趣,对于很久没有亲自率兵打仗的他来说,这或许是最好的一种娱乐,享受着狩猎的他,甚至明白了,为何朱明忠会喜欢打猎,在狩猎时可以放下所有的一切,专心猎取着猎物,而不像在府中一样,考虑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临近中午的时候,一行人便就近在城外收获后的田野中,就地享用起了野味,这当然不需要郑成功和朱明忠两人亲自动物,随行的护军之中,同样也有府中的厨师,在厨师准备着午饭的时候,郑成功便对朱明忠说道。

  “成仁,走,你我到江边看看。”

  见郑成功往江边走去,朱明忠便跟在他的身后,保持着落后与他一步左右的位置。

  “成仁,你这次来南京,是不是要当苍水的说客。”

  来到了江边,看着缓缓流淌的长江,郑成功凝视着北方,然后又继续说道。

  “是因为李子渊吧!”

  朱明忠先是点头,而后又摇头。

  “并不是为李子渊,李子渊其人操持两端,为一已之私,行以不义,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其人品卑劣,小弟不屑言他。”

  提及李子渊时,朱明忠的语气中尽是轻蔑,即便是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他仍然无法忘记李子渊对他的背叛,毕竟那次背叛几乎陷他于绝路之中,差点置他于死地。再则李子渊当初的背叛,甚至可以会导致大明中兴大业的崩坏,现在李子渊又是最为关键的时候,背叛了张煌言,恰好表明了这人的人品低劣,完全不顾天下大义。

  “哦,”

  尽管没有回头,郑成功仍然可以感受到朱明忠以李子渊的不满,背对着朱明忠的他,那唇角甚至不由轻扬,露出一丝笑容,毕竟众所周知从朱明忠夺占江阴起,其可以说是一帆风顺,其中虽数度险象环生,但凭借那几番恶战成就了不世的功业。

  可李子渊恰恰是他最大的败笔!

  李子渊曾为其左膀右臂,但却是最关键的时候,背叛了他。朱明忠怎么可能不恼火,可尽管恼火,他却又无能为力,毕竟现在李子渊同样为大明将领,其麾下亦有近十万精兵,且又是张煌言的麾下悍将,即便是朱明忠对其再怎么恼火,也只能打掉牙望肚子里吞了。

  “兄长,现在正是我大明中兴关键之时,那李子渊却背主投奔兄长,其不正是暗藏祸心,一来试图托庇于兄长门下,从而谋取自立,至于这二,其所行所为,正是为了挑起兄长与少司马之间矛盾,以从中牟利!”

  其实,即便是张煌言没有派罗伦前往清河,朱明忠同样也会插手这件事,只不过原本他是想写信给郑成功,劝其为大明三思而行,但罗伦的造访,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最终还是决定来南京,亲自游说郑成功。

  因为是家人的关系,所以在私下里,朱明忠才会称其为兄长,而不像之前那样称其为“王爷”或者“大将军”,毕竟郑灵是他的妹妹,而朱明忠则是他的妹夫。

  “你的意思是,李子渊之所以投我门下,是为了挑拨我与苍水之的关系。”

  郑成功不露声说的道,其实包括王忠孝在内的很多人都已经告诉过他,李子渊背主来投并没有那么简单,而且势力会激化他与张煌言之间的关系,甚至会导致内哄。

  “李子渊其人人品低劣,其当初背叛小弟是为自立,今日背叛少司马亦同样也是为了自立,其之所以投靠兄长,正是欲借兄长之势逼迫少司马许其自立,而这势必会导致兄长与少司马发生矛盾,甚至导致双方合作的大局崩坏,而越是如此,对李子渊越是有利,毕竟,对于他来说,只有趁乱方能取利,若是兄长与少司马完全是铁板一块,他又岂能从中渔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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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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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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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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