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中的话声不大,但却清楚的传入朱明忠的耳中,低头正翻看着公文的他,直接说道。
“调一个营进六安州,煽动兵役者,为首以违抗军法处置,无需起诉审判,为首者腰斩,妻女入营充为营妓,家人贬为贱民!从者一率流放台湾!”
没有丝毫感情的言语,从朱明忠的嗓间迸发出来,在“甲兵制”推行的一个月来,看似平静的江北,实际上却是暗流涌动,表面上的顺利,并不能掩盖百姓们抵触兵役的事实。
乱世用重典,朱明忠很清楚,在这个时候,容不得他有丝毫退缩或者示弱,一但他有任何示弱,这股暗流就会变成涛天的巨浪,非但有可能导致“甲兵制”功亏一篑,甚至还将会动摇他在江北的统治基础。而这一切都是他无法接受的。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表现出极为冷酷的一面,营妓、贱民,换成一年前,朱明忠绝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但是现在,他却可以轻易的“勾决”数百人,并将那些素昧平生的女人变为营妓。
时间会改变一个人,残酷的环境会让人变得更加残忍以适应环境。现在,他已经适应了这一切。
对于经略的决定,朱大咸没有做丝毫反对,身为左参议的他,自然知道“甲兵制”对于忠义军重要性。随后,他又汇报了对逃兵家人的惩处以及缉拿。
“到现在只有3176逃兵,还好,逃兵的比例甚至还不到4%,比最初想象的要好一些,”
略点下头,对于这个比例,朱明忠倒是非常满意,原本他以为会有1成的人选择逃跑,何没曾想却只有三千多人,比例远小于当初的估计。
“那现在怎么办?是按原定计划处以苦役,还是?”
朱大咸出言询问道。
“乱世用重典,现在正是战时,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回答道。
“抓住的逃兵,一率斩首示众,家人贬为贱籍,并通传各营,令其引以为戒!”
如果逃兵的人数有一成的话,朱明忠自然会选择苦役,但是现在,因为人数不多,所以他才会选择一个更简单、更具威慑力的处置——斩首。
“另外,传令各府县,各保甲必须协助军属做好田地耕地,保证他们的收成,若是军属家庭田地因其服役而搁荒,课保长、甲长罚金,以赡养军属。”
打个巴掌给个甜枣。严厉的处罚之后,再加以适当的抚慰,正是招揽人心所必须的,也是安稳人心所必须。
“另外,再次传令各府县,军人服役期间其家人一率免服徭役,若地方违命征发,必严惩不怠。”
随后朱明忠又补充道,
“嗯,还有,就是军列属家庭田赋免征,这一点务必要做好,既不能让人占了便宜,也不能寒了兵士的心……”
尽管并不清楚,这些优抚政策能否让人们接受兵役,接受“甲兵制”,但是朱明忠很清楚,在二百七十余年后,在那场中国近代史上规模最大的浩劫之前,基于备战的需要所推行的兵役法,尽管同样曾遭到民众的抵触,但最终民众还是选择了接受。
对于新鲜事务人们总要有一个适应和接受的过程,而乱世用重典,就是为了迫使人们接受,就像是这天下的百姓在刀子的面前接受了辫子,甚至在两个半世纪后,剪辫子时还在那里哭喊着“我的辫子”。无论如何,他们必须要接受兵役制,那怕是用刀子强迫他们接受。
“嗯,还有一件事……”
沉吟片刻,朱明忠对朱大咸说道,
“毕勤那里你去知会一声,告诉他,让报纸上每一期至少要在一期宣传“甲兵制”和“兵役”的文章,要让百姓们知道,这当兵打仗是我汉人的传统,是我汉人立足于世的根本,要让这天下的百姓都知道,如果汉人虽多,却不能只想着别人如何,只有我汉人人人踊跃从军,才能灭蛮夷于塞北,保家国安危。”
听经略提及兄长,朱大咸的神色显得有些不太自然,父亲对兄长一直颇有怨言,怨其做了顺民,而兄长的悔意,在父亲看来,不过只是时境迁移罢了,自然对其更瞧不上。
“平臣,按道理来说,你们兄弟之间的家事,本来与我无关,我自不应该插手,可既然毕勤已有悔意,不如你便劝上一劝,毕竟,他也是师傅的儿子!”
朱明忠的劝说,让朱大咸点点头,最后他又苦笑道。
“下官知道,只是……父亲的脾气,您不是不知,哎,希望将来有机会吧!”
在朱大咸离开之后,朱明忠颇是无奈的笑了笑,有些事情,不是别人能劝得动的,他的那个师傅委实太过耿直了。
稍做了一番感叹之后,朱明忠又继续翻看着手中的报告,在翻看其中的一份公文的内容后,让他立即命人将钱磊喊来。
“现在供应不上新兵的军需?”
看着钱磊,朱明忠反问道,尽管在忠义军的军令部有后勤部,但是诸如军装、军鞋等军需的生产,都是衙署协助采办,而这种采购办法是朱明忠从后世学来的那一套办法——分包,将军装、军鞋的采购,分包至各县,再由各县委托给擅长针线的女眷缝制。
去年正是凭着这个办法,解决了数万新兵的军装以及帐篷等物资的生产,毕竟平均到每个县,每县也就只有一两千套。按道理来说,是不应该出现这样的事情啊。
“去年都没有问题,怎么今年有问题了?”
朱明忠有些不解的问道。
“回经略,去年采办军服、帐篷时,当时只要求数量,而不要求质,以至于军装针脚各异,以至于官兵操练时,时有衣服针脚扯破,官兵上下对此无不是哀声怨道,所以这次下发图样时,对缝衣的针脚有要求,一寸几针,且需用双针,从而务求坚实,以避免兵卒训练时因其动作扯破军装……”
朱大咸的解释,让朱明忠微微一愣,他这才想起来,这个时代的缝制衣服是全凭手工缝制,即便是他的衣服,也是女工一针一脚的缝制,只不过相比于普通的军衣缝的更精细一些。
“这是因旧式军衣只需用松散针线缝制即可,而新式军衣,因其款式要求,需要用密集的针脚,所以非但现在军衣的加工价高,且缝纫女工缝制不快,如此一来,这军衣供应自然也就有问题了,还有就是军鞋,在按忠义军营制每周六天,有五天需要日夜操练,每天日出时分,需先武装拉练十里,然后再于训练场上操练队形,日日如此,这布鞋自然是不耐操练,按营制每年四双布鞋,两单两棉,完全不够兵士使用……”
钱磊的解释,让朱明忠只觉得一阵头大,来自后世的他,压根就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
“再就是这军衣又岂是一套外衣,按新定的营制,三年役期,每人发冬服两套、春秋两套,大衣一件,中衣两套,现在忠义军全军包括新兵在近十七万大军,仅军服就需要数十万套,如此供应不上,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过去怎么没有人说过这些?
眉头皱成一团的朱明忠,怎么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问题,甚至就连同呢绒的缝制也碰到了问题——很多女工都没有缝过那么厚实的料子。而对于习惯了后世工业社会大生产的朱明忠来说,这一切问题都是他未曾想到的,现在被摆放到了眼前,自然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最后,他还是颇有些无奈的道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好了,暂且不考虑这些,嗯,先保证每人两套棉布的春秋装和内衣,至于冬装,现在天气已经转暖,现在没的必要制作冬装,先紧着急需的来……”
春秋装实际上就是棉布缝制的单衣,相比于冬装,单薄的春秋装更容易缝制。
在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想到损耗量大的鞋子,朱明忠稍作沉思后,看着脚上的的皮靴,这种皮靴并不属于传统的中式靴子。而是他设计的“普鲁士式”的高筒靴,不过因为制作复杂、成本相对昂贵,只有军官和衙署的卫兵才会穿着这种靴子。之所以昂贵,是因为牛皮的缝合费时费力,所以才仅局限于少数人穿用。
“也许,可以在军队中推广皮靴……”
看着脚上的黑色皮靴,朱明忠暗自寻思着,不过要想要在军队中推广皮靴,就要解决一个问题——军靴的缝制,尽管这些皮靴都是用桐油麻线缝制,但却是用手工缝合,缝制起来可以同样的费工费力,更重要的是成本昂贵,这才是阻挡它推广的根本原因。
“要想个办法,先解决这个问题……”
于心底沉思着,心知瞧着不起眼的鞋子。直接关系到军队战斗力的朱明忠,一边寻思着如何解决军鞋的问题,一边吩咐道。
“鞋子磨损,这个现在也没有办法,毕竟这些皮靴都是官佐自费购买的,嗯,可以暂时先推广草鞋,让士兵们自己打草鞋,至于布鞋,留着行军打仗的时候再穿,先勉强对付一下……”
几乎是自然而然的,朱明忠想到了草鞋,其实对于草鞋,他并不陌生,在忠义军刚刚成立的时候,士兵们的鞋子大都是草鞋,在对于长期处在穷困状态的官兵来说,他们在当兵之前,有不少是苦力出身,过去就穿不起布鞋,自然只能穿草鞋了。草鞋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可以随地取材自己动手来制作。第二,是习惯。草鞋本是南方农民普遍的穿着,大多忠义军士兵,基本全由南方农民征召组成,穿草鞋也是从小养成的习惯。而实际上,对于遍布水网的南方来说,草鞋可能真的比布鞋更方便。
也正因如此,甚至直到大量的盐丁补充入军队的时候,草鞋也是他们的“标配”,不过后来随着布鞋的普及,尤其是经济条件的改善,使得忠义军可以发放制式的布鞋给士兵,并向军官发放皮靴。
不过尽管如此,布鞋在军队中,仍然没有取代草鞋,忠义军的士兵只要一有空闲,便会自己动手打草鞋,这几乎成为这个时代士兵生活中的重要简影。行军作战身上总要带两三双草鞋,预备在旧鞋穿破时替换。草鞋基本由稻草编成,若想再结实耐穿一点,有条件的也会在稻草中间杂以麻缕或布条。
而当士兵们在打扫战场时,对于敌方士兵尸体上的不能穿的破军装甚至烂布条也要扒下来保存起来,留作以后打草鞋用。而到后来,因为忠义军的厚饷,加之布鞋便宜,所以忠义军现在基本上已经见不到草鞋,尤其是那种冬时的草窝鞋并不适合忠义军的队列训练,所以从进入冬天起,忠义军就要求士兵必须穿布鞋,而不得穿草窝鞋。
但是现在,面对骤然膨胀起来的军队,民间的制鞋作坊,自然也就无法满足需求,而更为重要的是——新征兵都是征召兵,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拿着厚饷,如此一来,容易损耗的军鞋自然也就变成了问题,摆在了众人的面前。
其实又何止是这一个问题,军队数量的膨胀,带来了太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最终都可以归于一个问题——后勤。
“看来,是时候成立现代化的军事后勤机构了!”
想到从入江北以来,一直执行的那种分工式的由地方协助实施的后勤保障,朱明忠便意识到,这种后勤保障已经不可能再满足军队发展的需要,有必须建立现代化的后勤保障机制。
心底这么沉思着,朱明忠开始思索着后世各国通行的一些后勤保障机制,尽管对于那些机制并不怎么了解,但是至少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的这种分包式的生产,已经不适合军队的发展需要。
“嗯,也许,应该可以建几座被服厂、军靴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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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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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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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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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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