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铁骨>第211章 门前
  实验室仍在继续,只不过,当朱明忠忙于政事的时候,他的那些助手们会继续进行实验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在17世纪中期的中国,朱明忠已经建立起了世界上第一个工业研究实验室。

  而这个工业研究实验室或许看起来有些原始,但却开启了一扇大门,而作为大门开启者的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掌握好方向,并向实验室提供足够的资金以及灵感,最终让那些有志于发明创新的人,在其中完成他们的发明。

  在更多的时候,作为江淮经略使的朱明忠,还需要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到军政事务,即便是有他人协助的情况下,许多事务仍然需要他亲自处理。

  这天中午,正在公房中处置着各地上呈的军政文书的时候,李贺年这个出身于清河学院的书生手中捧着一个精致的木盒进来报告道。

  “一百柄佩刀已打好,这是其中的一柄,请经略过目。”

  从李贺年的手中取过那柄刀,不过只是略微一看,朱明忠便喜欢上了此刀,只见这刀的刀鞘极为精美,鲨鱼皮制成的刀鞘上,用铜件打出一朵朵祥云花纹,镏金铜件锃亮,如同黄金般闪光。刀把上镶嵌着鲨鱼皮,可耐掌心的汗水侵浸。

  朱明忠将刀抽出,顿时便感觉有一道寒光扑面而来,刀刃锋利,即便是未试刀锋也可知道,这刀是何等的锋利。刀面正中端端正正刻着“取义成仁,精忠报国”八个大字,旁边是一行小楷“朱成仁赠”。

  这刀是兵工厂按朱明忠的授意,为军官打制的佩刀,当然,在某种程度上的也是一种赏赐。

  与其它的军队不同,忠义军的官兵打仗立了功,并不会按朝廷规定升官晋级,且不说在现在朝廷不知下落,即便是上报了,由郑成功代天而赏,让官兵们升官晋级,到时候这是出自“天恩”,或者说出自于郑成功之手。

  与他朱明忠有什么关系?

  所以从一开始,朱明忠便有意一步步的将忠义军“私军化”,从用勋章表彰官兵的英勇,再到设定军衔制,通过军衔制将忠义军的序列排除在品级之外,这种“恩出于上”保证了恩赏皆出自朱明忠,而不是皇上的“天恩”或者郑成功的“代天而授”。从而保证了忠义军是“朱家军”的现实。

  勋章是荣誉,军衔是实际,但是除了两者之外,还必须用一种方式来表达他个人对部属的奖励和赏识。用什么方式呢?

  发放赏银?

  从一开始,创办忠义军时,尽管采用“厚饷养兵”,但在另一方面,朱明忠又倡导“不怕死,不要钱”的宣言,至于拜把结兄弟,那是山大王的行为,他又鄙夷不屑为,更何况,这结拜兄弟互相捅刀,也是寻常之事。军队应该是纪律化的,这结拜兄弟的小团体,本就是一支纪律部分所排斥的。

  就这样,想了许久之后,朱明忠终于想出赠送佩刀的主意,无论是在中国亦或是西方,这都是笼络人心的好东西。军中的官佐不用讲了,即使是文职,既然在军中效力,就要有尚武精神。以个人名义赠送一把佩刀、佩剑,既能表达了自己与对方的特殊感情,又是鼓励忠义军的尚武精神。

  第一批受刀者,人数不能多,必须要少,而且仪式要安排得异常隆重,如此才能使他们感到无上的光荣。这把亲赠的佩刀,今后就会成为忠义军官兵人人企望的最高奖赏。

  而且这佩刀并非是普通的制刀,而是由名匠制成——这多亏了德川幕府十几年前推行的“封刀令”,在开通了前往长崎的航线后,从日本回来的商船,不仅带回了满船的铜,随船的还有数十名偷渡而来的刀匠,那些刀匠因为“封刀令”使得其生计无法维持,他们的到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江北的制刀水平,尽管忠义军的兵工厂借助水力锻锤更擅长规模化生产,但谈到制刀的精良,还是远不及日本,就像郑成功也时常赏东洋刀予下属以招揽人心,就像朱明忠就得到同样的赏赐。

  只不过,这刀并不是倭刀的形制,而是借鉴唐刀与苗刀的形制,而且装饰的也更为华丽精美。

  这些佩刀在更多的时候,是充当仪刀的角色,自然需要华丽精美一些,当然,即便是仪刀,也不妨碍它们极为锋利的刀锋。

  次日下午,春日里的阳光极为灿烂,在经略使衙门前宽阔的辕门牌坊前,聚集着近两千名排长以上的军官,按照忠义军的营制,全军分成三十营,每营两千五百人,每营四个步兵大队,一个辎重大队,一个炮兵大队,而每个步兵大队下设六个中队,每个中队设两个排,每排下管辖两个14人的班。这近两千名排长以上军官,可以说等于把忠义军所有的军官都齐聚于此,当然,并不是所有人,毕竟还有战备值班的部队,而且还有副职军官。

  此时,这些军官一律按忠义军的军制穿着红色的戎装,这戎装上身为红呢缝制,裤身为藏青呢布料,就在几个月前,清河也设立的毛呢厂用于生产呢绒面料,毕竟相比于的棉布,这种面料更为厚实保暖,更适合作为军装的面料,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这个小冰川期的时代,军队更需要厚实的军装。

  在军人特有的立姿下,身着近代式样的军装的他们,这些昂首挺胸立于场上的的军官无不是显得挺拔非常,再加上耀眼肩膀、衣袖上金色、银色刺绣,一个个无不是显得威武不凡。忠义军的这些军官,出身可谓是繁杂非常,他们之中有书生,同样也有自无业游民和种田人,自然也有盐丁。

  但他们之中的绝大部分,去年还只是毫无功名的寒士贫民,但是现在,他们却是忠义军的官校尉官佐,穿着这军装,一个个的脸上无不是骄傲非常,尤其是在看到成千上万百姓围观的时候,更是把胸膛挺起,以免坠了忠义军的军威。

  这才是真正的忠义军!

  置身于街边,注视着场中的忠义军官佐,看着这些立足松柏,纹丝不动的官佐,感受着其中透露出来的气势,陈永华立即明白这是只有百战余生精兵悍卒才有的气势。

  此时于场外围观的陈永华和很多人一样,根本就不曾知道,他们将要目睹一场什么样的盛会,别说是他们,就是那些置身于场中的忠义军校尉军官,也不明白,今天并非喜庆节日,为何要如此隆重对待?

  更重要是,他们不明白为何从城外的军营来到这里。

  正在大家疑惑不已的时候,只听到辕门处的卫兵高声喝道。

  “经略使到!”

  场上顿时随之一静,尽管场外还有人言语,但是场内却是静寂非常,全体军官一律挺直腰板,翘首肃立于场中。只见朱明忠从衙署里迈着稳健的步履,威严地走出来。与这些军官一样,朱明忠同样也穿着一身红色的军装,他的神情肃穆,在走出辕门后,就立于辕门处,凭着那几阶台阶,所有人人都能看清楚他。

  “难道是要北伐!”

  场中的军官们心里猜测,今天一定会是什么大事,若不然,经略又岂会将大家招集于此?

  难道是北伐誓师?

  别说是场中的军官们,便是作为围观者的陈永华,尽管被持枪立于场外的卫兵隔挡于场外,他的心底也不由自主的升起这样的念头来。

  除了北伐誓师,又何需这么大的阵势?

  “可惜了,可惜了,若是能将此景留下,数百年后,后世之岂不也能记下如此壮观场面?”

  置身于场外的周伯奇心道着可惜,但内心中对留下“光影”更是充满了期望,这样壮观的场面,又岂是笔墨所能形容?

  几乎每一个人,在注视着眼前广场上的官佐时,无不是浮现出各种各样的念头,但几乎所有人的心底,都会认同一个观点,这定是为北伐作准备,如此大张旗鼓的盛会,是他们闻所未闻的,而对于那些寻常百姓来说,仅仅只是目睹眼前的这一切,便足以让他们铭记终身,并且在未来不断讲究给儿孙听,对于许多寻常百姓来说,他一生也未曾经历过的什么大场面,而眼前这盛大的场面,会让他们不断的在儿孙面前重复着“想当年……”。

  对于寻常的百姓而言,这是一场盛会,而对于忠义军的官佐来说,同样也是盛会,而对于衙署里如朱大贤、钱磊、顾炎武等文官来说,穿着一身红色公服的他们,同样也感觉胸膛中有一种情绪在聚集着,尽管相比于那近两千人的忠义军官佐的方队,这些他们的队伍并不大,可并不妨碍他们被这种庄严、肃穆的气氛所影响,进而沉浸其中,甚至他们也在不经意间,效仿着忠义军的官佐,排成了整齐的方队。

  而他们,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在辕门前,投在朱明忠的身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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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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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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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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