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独自于山道上行走的中年人个头中等,身材瘦削,瘦削的脸膛黝黑,尽是一片风尘仆仆之状,他身着一袭洗得发白的灰布长袍,脚穿着一双破旧的满是补丁的棉靴,手中拄着一根竹杖,他就这样沿着崎岖的山路一步一步向上攀登着,虽是寒风刺骨,但他的额头依然不时的滴着汗,终于来到了峰顶,他便朝着远处看去。
今天正是冬天里难得的晴日,那座既雄伟壮丽又空虚窳败的古都,完全展映他的眼底。置身于山顶的个纵目远眺,神思飞扬。两年前,在第六次拜谒孝陵,寄以对故国的思念之后,他便返昆山,将家产尽行变卖,从此掉首故乡,一去不归。
在过去的两年之中,他便一路北游,以结纳各地抗清志士,考察北中国山川形势,徐图复明大业。远行避祸当然也是一个原因。
月前,沿着山海关一路考察当地山川地形的他,在得知达素所领的十万清虏于宿迁惨败之后,尽管当天晚上,他站于山岭上高声哭喊着“高皇帝保佑”,尽管他恨不得立即南下,但他并没有立即南下,而选择来到京师。
他日北伐,必以京师为目标!
也正是怀揣着这个心态,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他走遍了京师附近方圆百里,除了将山川地势记于纸上,更是绘制了一份地图,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将来的北伐做准备。一面记录着山川地势,他一面又思考今后的道路应当如何去走。
是往南京?
还是往清河?
亦或是南昌?
摆在他面前的一共有三个选择。
未曾北游之前,他也曾数次准备南下,赴福建参加沿海地区风起云涌的抗清复明事业,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都未能成行。
而现在,江南恢复,江北已平,天下大局变化越发有利于大明的时候,即将面下的他却显得有些踌躇,毕竟,这三种选择代表着三种截然不同的可能。
凝视山下的京师,看着那已经尽染腥膻之气的京师,收起笔墨的他眉头略微一皱,不能再犹豫了,是时候南下了!
太阳渐渐西下,冬日的夕阳,以它血色的光焰将天地渲染成一片血红,那血红就像是清虏于中原之地杀戮所成,甚至就连那枯黄的茅草也给染成了红色。极目远眺,群山起伏,苍穹寥廓,古都森严。这一幅山河图画,在此刻他的心中激起的却是一种悲壮之感。
这是天子守以国门的京师,如今,天子已尽其誓!
我等大明之民,必将复还国都!
一股山风吹来,内心被那种莫名情绪笼罩的他略感到一丝凉意。是的,是时候下山了。
是时候南下了!
雪路上,一人独自背着行李,沿着无人的官道一路往南,那刺骨的风雪不时吹打在他的脸上,而他眯着眼睛,那面上却是带着些许喜色,再过几日,应该便能到徐州,待到了徐州,便等于进了大明的地界了。
“不知离徐州还有多远?”
自言自语间,瞧着远处风雪间路边似乎有个茶棚,已经疲惫不堪他的便加快脚步,朝着那茶棚走去,这寒冬中,便是于茶棚中避上一时的风寒,喝着一碗热茶,也是实属难得。
尽管茶棚不过只是草帘掩着风雪,可是那炉膛里的散发炉火,却使得刚一进入茶棚,他便只觉浑身一暖,就在他让茶棚的卖茶老汉让一壶茶的时候,棚内却传来一声欢喜的喊声。
“可是宁人?”
下一瞬,茶棚中原本正在喝茶的两人便起身朝他走来。
“啊,青主兄,咦,用卿兄,你们这是……”
正拍扫着身上雪花的顾炎武惊喜的看着面前的两人,他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上了两位老朋友。说话的这位走在前面,名叫傅山,字青主,山西阳曲人,顾炎武极服其志节。于学无所不通,经史之外,兼通先秦诸子,又长于书画医学。
“这是欲往何处?”
“好你个宁人,怎么就许你南去,就不准我等南去?原本尚不知你的音信,未曾想却在这里碰到你呀!说来也是,但凡忠贞之士,听闻这等好消息,又焉不南下?”
后面哈哈笑道是阎尔梅,他曾为复社巨子。甲申、乙酉间,为史可法出谋划策,却不为史所用。随后他仍继续坚持抗清活动,妻妾自杀后,他便平毁先人坟墓后,随后散尽万贯家财,用以结交豪杰之士,立志复明。期间与山东榆园军合作,削发为僧,自诩“蹈东和尚”,以河南少林寺为联络点,携幼子云游四方,积极组织反清复明斗争,虽屡屡失败,亦百折不挠。他曾两次被清军抓获,意志不屈,寻机逃脱后流亡各地,结交各地义士。
而在顾炎武北游之时,先后与两人结交,现在在这南下的路上不期而遇这两位好友,他自然十分高兴。
“好你个蹈东和尚,此次南返,正好途经沛县,原本正寻思着,能否寻着你让你尽地主之谊,未曾想却在这里碰着你。”
能于这途中巧遇知己好友,本就是一件喜事,那边卖茶的老汉听着这三人的话声,立即明白了,这三位定是南下投奔大明的义士,那神情瞬时变得很得恭敬。
“三位先生,既然今日与此相逢,小老儿这锅中尚煮有羊肉,若是不嫌这酒差,三位先生不妨喝上两杯去去寒。”
卖茶老汉的建议,顾炎武又岂会拒绝,他立即点头说道。
“如此甚好,快,快些上份羊肉,再温上两壶酒。今日非得与两日兄长好好喝上两杯!”
“好,一定得喝上两杯,不单是为我等故友重聚,亦是我为大明!”
显得十分快活的阎尔梅,话中完全没有丝毫顾忌。而心知此地曾遭清虏杀戮,百姓心在大明的顾炎武,亦是开口笑道。
“好,为我大明,你我同干此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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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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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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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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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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