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不爽,打你还需要理由吗。”
花娘怒视小厮,打自己太疼,还是打小厮出出气吧。
小厮的身子又矮了三分,小声道:“不需要,是我该打。”
“还不滚去伺候好客人们,我去劝劝湘君,这个时候可不能耍小孩子脾气,这可是关乎梦春斋的未来呢。”
现在花娘悔的肠子都青了,可是自己做的孽,再苦也得受着。
秦观带着郑达和熊大登上彩衣馆画舫,绫依人带着几女迎接秦观。
这杭州的妓馆很是有意思,到了出台赚钱的年纪,就会给姑娘们取一个花名,每个妓馆都有自己特定的姓氏,比如梦春斋的女子都姓梦,彩衣馆的女子都姓绫,心月楼的女子都姓楚。
**乃是贱业,而且是最脏的那种,有辱祖宗,自然不能用祖宗的姓氏示人,所以妓馆就想出了这么个法子,隐去本姓以求点点安慰。
此时在画舫一层,已经有了好几桌的客人,秦观看过去,没有认识的,秦观的待遇更高,被安排在二楼,这里如今只有秦观一桌。
看下人们走了,郑达有些兴奋的小声说道:“少游兄,今年可是沾了你的光,你不知道,梦春斋、心月楼、彩衣馆这三家的画舫最难上,就算上来了,一般也只会安排在一楼,除非高官、大才子那种,才可能被安排在二楼雅间的,我今年沾了你的光。”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这个道理秦观明白。
不多时,绫依人带着一个极是俏丽的小丫头过来,对秦观道:“秦公子,这是我彩衣馆今年新出阁的妹妹,名唤绫香儿,会参加今年的花魁大赛,特地唤来给秦公子敬一杯酒。”
秦观看这个小丫头,也就十四五岁样子,很是漂亮,尤其一双眼睛明媚透亮,让人看了很是喜欢,不过秦观却没有别的心思,这女孩虽然漂亮,可却少了几分成熟女人的味道,最多算是极品大萝莉范畴的,不是秦观的菜。
古代人好像就喜欢这种幼齿,像绫依人这样十八九岁的年纪,正是花开艳丽的时候,在这里的人看来,却已经有种昨日黄花的味道了。
不是她们不美了,纯粹是男人喜新厌旧的心里造成的。
她们再如何出色,也只是男人的玩物。
她们或许还能红上三五年,但是现在就已经出现了危机感,毕竟新人辈出,男人心易变啊。
小丫头怯怯的给秦观斟满一杯酒,又给自己斟了一杯,吐声如兰道:“奴绫香儿敬秦公子一杯。”
秦观端起酒杯喝了。
放下酒杯后秦观问道:“你学的什么才艺。”
“奴跟随依人姐姐,学的唱词和琵琶,古筝也会一些。”绫香儿道。
秦观点点头,每家妓馆也都有自己的传统,彩衣馆主攻词曲音乐,心月楼主攻舞蹈,而梦春斋主要培养有文采的女子,是那种才色双绝的女子。
几家都有拿手的东西,也难怪这三家是如今杭州最有名的三家妓馆,其他的都赶不上他们,只能沦为二流。
绫香儿不在陪侍,她还要去准备后面的表演,而绫依人却是坐下,陪着秦观饮酒。
郑达很是兴奋,往日这些花魁,最多也就是弹唱一曲就离开了,哪有这样亲近的时候,能让绫依人亲自作陪饮酒,今天算是来着了。
别看郑达读书不行,却很会调节气氛,虽然席上只有他们三人,却不显得冷清。
梦春斋画舫二楼。
一桌三人正在饮酒闲聊,其中两位是沈逸辰和朱鹏,沈逸辰对面是一个长相儒雅的青年公子,一身冰蓝色丝绸交领长袍,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滚边,脸上透露出十分自信的表情。
这人正是花娘口中有江南第一才子之称的林远林公子。林远的家事不俗,父亲乃是工部侍郎加龙图阁直学士,林家在苏州乃是大家族,林远的才学十分出众,又善诗词,是上次江南乡试的解元。
他与沈逸辰、朱鹏交好,这次过来游玩正好赶上花魁大赛,就被沈逸辰邀来。
林远看了一出热闹,见秦观登上彩衣馆画舫,转头对沈逸辰道:“刚刚那人就是秦观秦少游吗,还真是个有意思的妙人,他写的那几首诗词我都读过,确实非常惊艳,沈兄,听说你的风头完全被他压下去了。”
林远戏谑的看着沈逸辰说道。
沈逸辰很干脆的说道:“技不如人我已甘拜下风,第一次见他,他写了一首“鹊桥仙”,直接让我将已经写好的诗稿撕毁,第二次就在鹿鸣宴上,那首“明月几时有”震惊了所有人,那首词至今还在我脑海里回响,我此生怕是也写不出那样的好词。”
林远道:“那秦观拒绝梦大家的邀请,竟然说什么不想谈诗论文,只是出来散散心,真是个很烂的理由。”
朱鹏笑笑:“你不知道,那秦观平时也是如此,他那几首诗词,都是在科举考试,七夕诗会,鹿鸣宴上所做,平时很多人邀请他参加诗会他都是拒绝的,沈兄与他交好,邀请他参加诗社也被他拒绝了,你知道他说什么吗?”
林远好奇:“他说什么?”
“他说诗词只是游戏而已。”
林远一愣,随即点点头,“现在我对这秦观也生出兴趣了,沈兄,有机会帮我引荐一番。”
沈逸辰道:“现在吗,那不如我们到彩衣馆找他。”
林远抬手阻止了沈逸辰:“沈兄不急,既然那秦观说诗词乃游戏,那我们就先与他游戏一番如何。”林远一直自负甚高,见沈逸辰极力吹捧秦观,让他起了争胜之心,
沈逸辰一愣,“你打算如何。”
林远笑笑没说话,而是吩咐旁边服侍的丫鬟,“去将梦络语姑娘请来,我有一首新词送给她。”
不多时,梦络语款款而来,年岁不大只有十四五岁,但却面容绝美,可你看她时却不会生出什么淫邪的想法,反而更像一个大家闺秀,透露出一种知性美。
后面还跟着花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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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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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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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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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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