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冯南所在的世界不同,明明处于同一个相位坐标,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要问冯雪为什么知道,因为如果只是里世界的话,冯雪的精神应该能和自己的身体产生联系才对。
冯雪忽然感觉到,这可能是作者埋下的一个雷,说不定将来等自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的时候,就会有一群神话级从那个世界里冲出来……
恩,就是这种传统套路!
然而,冯雪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他毅然决定——
将滨海市的巨人驱逐出去!
诶,等等,好像有什么不对?
啊,对了,不是巨人,是杀手……
既然冯南让自己小心四季,那自己就拿四季开刀!
冯雪的脸上露出一个颜艺级的笑容,看起来就好像是在琢磨着如何坑钱的g胖。
……
五月二十一日,星期日,阴历四月廿五,正值小满,宜祭祀、安葬、平治道涂(也就是修整道路的意思,当然,要是理解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什么的也可以)……
天空一轮下弦月细如银线,仿佛只要一缕微风,便能将其遮掩起来。
月黑风高,却正是杀人放火的良机。
冯雪今天早早便已经睡下,直到凌晨两点,确认家中三女都已经睡熟之后,才悄悄从床上爬起,穿上一身藏青色的夜行衣跳窗出门。
很多人对夜行衣都有一个错误的认知,那就是颜色。
古代的夜行衣是黑色没错,那是因为古代没有现代这样多的灯光,再加上古人多夜盲,才使得黑色夜行衣在夜间难以分辨。
但在现代,若是穿一身黑色的夜行衣在夜间奔逃,看起来绝对不会比亮白色隐蔽多少!
在这个年代,排除那些黑科技的光学迷彩和隐身类的超能力,最适合作为夜行衣的颜色应该是深灰色和藏青色,其次则是深蓝色。
而那些会穿黑色夜行衣出门的,不是被小说忽悠了的菜鸟,就是那些艺高人胆大,穿一身夜行衣只为了表示自己是坏人的大佬。(所以要是有哪位读者得到超能力想要行侠仗义,可别穿一身黑的出门啊!不然被抓去切片可别怪我没提醒过。)
奔走在黑夜之中,冯雪忽然没来由的有了一种舒适感,似乎这样的夜色下才是自己所应该存在的地方。
但是他很快就将脑中的想法甩了出去,这显然是前身记忆中的冗余部分,虽然前身带走了所有的情感,但是随着记忆不断被冯雪所融合,一些习惯性地东西仍旧在侵蚀着冯雪自身的人格。
冯雪对此一直报以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态度,一方面他觉得自己既然拥有了前身的身体,就应该担负起前身的责任,但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这样有可能让自己不再是自己。
不过随着他超能力的开发,这种担心便多余起来,因为随着无数平行世界自己的知识的涌入,前身那一份记忆从最开始的对半分,变成了现在这种只占很小一部分的情况,而其他能力中又没有任何涉及人格的记忆,这样一来,冯雪反而能够轻松抵抗住前身的人格侵蚀。
当然,一些小习惯上的变化却也是难免的。
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即使是夜猫子也大都已经回家了,现在仍旧奋战着的除去网吧里的修仙党,恐怕也就只有各种可能会被屏蔽的酒店了吧?
空旷无人的街道上,并不怎么明亮的路灯并不能驱散多少夜色,反而让没有被光线照射的地方显得越加的昏暗起来。
不时间驶过的车辆将夜的寂静打破,随后又快速安静下来。
冯雪慢慢的走在街道上,开始寻找自己的目标。
在这种一个人都没有的大街上寻找躲藏起来的杀手,这听起来似乎有些不靠谱,但冯雪却有着自己的独门秘技。
要知道,这段时间以来,冯雪每天看到的头上有字的人比比皆是,其中除了只有一个职位的龙套之外,也不乏有着明显阵营的家伙。
而冯雪,此时,就走在某个杀手经常出没的地方。
是的,冯雪并不是来找人的,他只是寻找一片经常有杀手出没的地方而已。
慢慢的放开气势,使自己在不被人察觉的情况下进入里世界,随后,挂着一丝坏笑,冯雪慢慢的搞起了小动作。
杀手这种职业听起来那是相当的神秘,但是对于同样身处于杀手圈子中的人来说,这却是一个非常好猜的职业,就好像同一家补习班里出来的学生能够轻松猜到同班同学的解题思路一样,因为自己也是这么解的。
而冯雪此时,就是要故意留下某种似乎是无意间留下的信息。
这不只是听起来很别扭,要想实施起来那更是相当难以把握,太过刻意的话会引起对方的怀疑,而太谨慎的话,又容易被对方忽略掉。
不过有了里世界这种之后,这一切就变得容易了许多。
悄悄地拿出一小片碎布,这是从池原的尸体上弄下来的,别误会,冯雪可没有什么奇葩属性的恋物癖,收集超能力者的随身物品是孟凡告诉他的小技巧。
因为高等级的超能力者的气势会沾染随身携带的物品,使之带上超能力者的气息。
听起来好像没什么卵用,但是这种沾染了气息的物品是不会刺激到普通人的,所以如果做成护身符长期佩戴,就能让普通人免疫物品原主人气息以下的能力者的压迫,从而感知到里世界的住民,但也只是感知而已,充其量不过是能感觉到身后有人在看你的程度。
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是鸡肋,但对于看不到超凡者的杀手来说,却是有可能避免死亡的神器。
不过冯雪此刻显然并不是要用它做什么护身符,而是要坑人。至于坑法嘛……
冯雪在阴仄仄的笑容中,掏出了一团纸,然后将其一角与布片重叠,用一根丝线从顶端吊在一米二三左右的位置上,然后,站在大约十米开外的地方,丢出了一枚飞刀。
灌注了冯雪精气神的飞刀巧妙的撕下一小片布片,同时带着些许纸屑扎进了小巷之中,也不知道究竟飞去了哪里。
接着,冯雪却轻轻地在周围踢起了些许浮土,才满意的离开了这里。
他的行动还远没有结束,或者说,这也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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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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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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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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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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