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江河畔,一名少年站在水中,手中举着一块巨石。
那块巨石,银里透青,明显是一块极重的铁矿石,看那块头少说有上百吨重。
少年举着巨石,在河流中逆流而上,不但把江水视若无物,就连手上的重物好似也没有重量一般。
“轻,还是太轻,八十吨的铁矿石,在我手中轻如鹅毛,这分量是越发的难堪大用了。”
河流中的少年,正是转生为杨戬的王旭。
杨戬不愧是半神,出生便有三阶实力,更具有天生神力,铜皮铁骨,越战越勇几种特性。
自从转生为杨戬,王旭便发现自己不管受伤多重,休息一夜便能痊愈。
而且浑身上下总有用不完的力气,就算举着巨石在河中狂舞三天三夜,到头来也是丝毫不觉疲惫,如果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平日里根本不用睡觉。
跟普通人相比,杨戬就好似天生的VIP玩家,他的出现便是让人羡慕的。
王旭历经无数世界,也没见谁的资质能超过杨戬,他简直是天生的大神通者,为战而生,难怪道家会选他作为三代首徒。
“天赋实在是太强了,这些年来,我害怕被瑶姬仙子看出破绽,根本不敢修炼任何功法,只是利用最原始的手段打磨肉身,就算这样,我的实力也从三阶提升到了四阶。
而且我能感受到,这远远不是我的极限,一但开始修炼功法,我的实力还能再次暴涨。
难怪在封神演义中,杨戬只在玉鼎真人门下学习十年,下山便开始斗天斗地,难寻敌手。
实在是他的身体跟开挂一样,除了生于混沌的神魔外,真难说先天生灵之中,有几人的资质比他更强。”
王旭举着巨石,感叹着这副身体的超级潜力。
按照杨戬的本来命运,他十八岁就会拜入玉鼎真人门下,学艺十年,二十八岁下山助武王伐纣。
下山之后,大小战阵数百起,除了对上三宵那次,被三霄娘娘用混元金斗捉入天河阵以外,鲜有败绩。
要知道,混元金斗可不简单,文殊、普贤、慈航等十二金仙都被混元金斗擒住了,最后是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出面才摆平的。
杨戬败在这里,虽败犹荣。
真要斗起来,恐怕阐教十二金仙中的黄龙真人、惧留孙、赤精子之类排名靠后的金仙,都不一定是他这位师侄的对手。
非要说弱点的话,法宝应该是杨戬的短板。
杨戬到底是生的晚了,虽然是战神般的存在,可到他出世之时,绝大多数法宝都有了主人。
而杨戬的师傅玉鼎真人,也是个没有余粮的穷皮,手上仅有斩仙剑一件拿得出手的先天灵宝,还不如哪吒的师傅太乙真人身价足。
导致杨戬下山时,除了有三尖两刃刀傍身以外,法宝一件都没有。
就连三尖两刃刀,也只是兵器,称不上法宝,论玄妙跟孙悟空的金箍棒差不多,哪里比得上先天至宝的妙用无穷。
“我已经十四岁了,按照神话传记,今年就该是天兵天将下凡,捉拿瑶姬仙子回天宫的日子。如果剧情不发生变化,杨家灭门之后,我很快就会遇到玉鼎真人,被他指引着前往玉泉山学艺。
耗时四年,抵达玉泉山金霞洞,再用十年学会七十二变,八九玄功,然后就是下山助武王伐纣的剧情。”
王旭这么一算,杨戬的行程被安排的还挺紧,十四年后便是封神之战,留给他的时间真是不多。
神话中,杨戬只用了十年,便学会了七十二变与八九玄功,换成他不知道还行不行。
身体还是那个身体,灵魂却是变了。
王旭也不敢说,以他的悟性能在十年间,将道教镇教神功八九玄功学会,额外还要再搭上个七十二变。
更何况,王旭根本不满足于此,他可不想跟神话传记中一样,拿着个三尖两刃刀,赤裸裸的就下山,到头来连个法宝都没有,那也太衰了。
到时,还得好好谋划一番才是。
“二哥,二哥,上来吃饭了!”
王旭正想着,妹妹杨婵来到了河边,手上还领着个食盒。
杨婵是来给他送饭的,虽然杨家人也不知道,为什么王旭从小就喜欢练武,可在瑶姬仙子的支持下,终究是没有反对。
王旭化身的杨戬,是成年人性格,练起武来当人不用别人催促。
杨蛟跟杨婵就不行了,明明天赋不见得比他差多少,却始终对练武提不起兴趣来。
王旭刚开始还会劝说几句,后来也就不在多说什么,因为他知道让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是不可能的。
就连他,因为一心练武,都被杨天佑跟瑶姬仙子,在私下里说是不是生了个傻子。
“二哥,今天的饭菜可丰富了,有红烧肉,蘑菇鸡块,还有你最爱吃的炒豆腐。”
杨婵打开食盒,从里面取出三样菜,还有一大盆米饭。
盆是真的盆,跟家里洗脸用的差不多,杨婵将三样菜往米饭上一扣,满心欢喜的递给王旭。
王旭接过来就吃,渴了就喝一口山泉水,听着杨婵在一旁念念叨叨的说着话。
“二哥,今天我跟娘亲上街,看到了一个公子哥,他长得可真好看,还对我笑着呢。”不知道是不是随了瑶姬仙子的性格,杨婵今年刚十三岁就犯了花痴。
平日里,说的最多的就是公子哥,就跟男人看到好看的女孩走不动路一样,杨婵看到帅哥也两眼发直。
有时候王旭都在想,难怪杨婵后来跟瑶姬仙子一样,春心荡漾思了凡心,跑去跟刘彦昌做了夫妻,这是有前车之鉴的。
“二哥,你在不在听啊?”
看到王旭表情麻木,杨婵又羞又气:“我说话你都不听,下次不给你送饭来了!”
“听什么,听你春心荡漾的话?”
王旭脸上带着不耐,开口道:“你也老大不小了,别整日里目光含春,看到帅哥就走不动路,丢不丢人?”
“二哥,你怎么这么说我?”
杨婵不高兴了,反驳道:“母亲不是说,女孩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吗?我就是喜欢帅哥,难道就你们男人可以喜欢女人,我们女人就不能喜欢男人了?”
王旭摇头不语,平心而论,连他母亲瑶姬仙子,带这个便宜妹妹杨婵,他都不怎么看得上眼。
瑶姬仙子是怎么回事,受不了天庭清苦,下凡偷汉子来了。
你可是玉帝亲妹,瑶池女仙,连偷汉子的事都能干出来,还有比这更丢人的吗。
这是什么行为,相当于一国公主,好好的皇宫不住,跑到皇宫外跟奴隶苟合。
就是偷人,你偷个天兵天将也行,最起码大家都是神仙。
下凡偷人,偷的还是凡间的普通人。
要知道,在众仙眼中普通人犹如刍狗,仙女哪能干出这种事来,简直是个**荡妇。
杨婵也是,从小就看人含春,一看就不是个安分的。
王旭身为兄长,不是不想管。
但是他说了几次,把杨婵骂了一顿,反而被瑶姬仙子呵斥了许久。
瑶姬仙子出身天庭,地位崇高,却最受不得天规天条,是个生性不喜约束的人。
王旭骂杨婵,瑶姬仙子就骂他,说王旭跟他舅舅一样,大男子主义,就知道牺牲家人,阻止女人追求幸福的权利。
可那是幸福吗?
那是丢人,所以在三个孩子中,王旭是瑶姬仙子最不喜欢的一个。
她喜欢老实本分的杨蛟,喜欢跟自己一样敢于追求幸福的杨婵,对中规中矩,古板固执的王旭打心里就不满意。
所幸,王旭既不缺少母爱,也没有恋母情节,不喜欢就不喜欢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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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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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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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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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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