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选择,不一定要真心实意,也可能是相互妥协,利益交换。
王旭出身朱党,一直以来却没拜过码头,跟个独行侠一样,算不上朱党的核心成员。
站在朱党的角度,不可能为了他,去跟皇帝交换利益,让皇帝点他为状元。
对于这个结果,王旭并不后悔,因为朱党是世家大族的朱党,想要获得这些人的认可没那么容易,少不了要做牛做马。
王旭清闲惯了,受不得管教,所以一直以来,都觉得状元不可能落到他手上。
此时再看,有点不好说了,朱党不可能为他让出利益,但是他能自己证明价值啊。
“平蛮策!”
王旭目光闪烁,看着眼前的宣纸,仿佛看到了状元的希望。
“以力量来说,妖族第一,人族第二,龙族第三,蛮族第四。如果说人族跟龙族加起来,等于一个妖族,那么两个蛮族加起来,才等于一个人族。人族之所以无法南征,不是打不过蛮族,而是害怕给妖族可乘之机,这才束手束脚。
以综合力量来说,蛮族比人族要差很多,唯有藏在十万大山之中,借助那里沼气,毒雾,蛇虫猛兽之类的天然屏障,才能跟人族一较高下。
古代人不知道,毒气与沼气的产生,是因为落叶上的微生物发酵,才形成的有毒气体,我这个现代人却知道。
其实消灭沼气的办法很简单,伐树,烧林,只要一把大火下去,这些东西都能搞定,当年开发甘陕之地就是一路烧过去的。”
王旭如此想着,提笔便写:“人族与蛮族,整体对比就像大人与孩子一样,人族无法南征蛮族,除需要顾忌妖族渔翁得利,最大弊端在于十万大山之内毒瘴横行,人族在其中水土不服。
我们想要平蛮,首先要面临的敌人不是蛮族,而是大山内的毒瘴。
毒瘴看似恐怖,实际只是陈年落叶,与动物粪便日结月累下,自然发酵的一种有毒气体。”
王旭尽可能用简单的话,将火攻可以破除毒瘴的大体思路,在平蛮策中说了一遍。
随后,他再次写道:“蛮族不似九州,不存在大一统的王朝,而是以部落方式,结合萨满巫师与神庙进行统治的。人族南征,一但大举进犯,蛮族各部落便会联合起来,组成联军共同抵抗人族,久战之下,难免妖族渔翁得利。
反之,如果以少数精兵为主,采用润物细无声之策步步蚕食,彼此间既联合又对抗的蛮族各部落,很难组成庞大联军与人族交战。
如此一来,可以集中优势力量,采取武力与经济手段,离间各个蛮族部落的关系,逐一消灭与分化蛮族各部。”
写完对付毒瘴的办法之后,王旭又写了如何在没有毒瘴的情况下,与蛮族打好这场仗。
打仗首先要有士兵,在这里他推荐用交州兵为主,交州是最接近蛮族的人族区域,交州兵有丰富的丛林作战经验。
在丛林对抗上,既是不如蛮族,依靠人族武器的犀利,也不会差于蛮族士兵多少。
至于如何分化蛮族部落,让他们无法达成一心,王旭给出的策略,是当年白人入侵美洲的办法。
当年白人发现美洲,准备对美洲进行殖民,需要面对的是数以百万的印第安人。
这些印第安人,分为大大小小数千个部落,虽是一个整体,为了各自的地盘与势力,却又相互仇恨,相互厮杀。
白人当时根本没有足够的军队,来战胜数百万的印第安人,于是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挑起印第安人的内战。
这些人先以贸易为手段,与一些弱族交易,增强弱族的势力,然后再向强族煽风点火,鼓动强族出手灭掉弱族。
弱族之所以弱,是地盘不大,人口不多,没有足够的战士。
他们想要发展,就要吞并其他部落,而经过白人的资助之后,弱族理所当然的开始了扩张之路。
只是短短二十年,印第安人的人口,就减少了十之七八。
各个族群之间,背负着血海深仇,再也无法联合起来,一起抵抗白人的进攻了。
当白人组成军队,雇佣军,成群结队的杀来时,一个接一个的印第安人部落灭绝了。
有些部落,向周围的部落求援,可他们得到的不是支援,而是被砍掉脑袋的使者头颅。
最疯狂的时候,印第安人甚至会帮助白人,打败他们敌对的部落,并将白人看成上天的使者。
而当印第安人内耗严重,白人大举来犯的时候,他们却发现自己身边,已经没有其他部落可以帮助他们。
有一部电影,叫做最后的莫西干人。
这部电影的主题曲,宏大,苍凉,厚重,悲伤,又带着淡淡的无奈。
很多人都将这部电影,看成对印第安人致敬,可王旭觉得,该反思的不只是白人,还有那些印第安人。
正是因为印第安部落间的仇杀,内斗,给印第安文明带来了毁灭。
站在历史的角度,印第安人就该毁灭,他们可悲,但是绝不值得可怜。
如果可怜他们,谁去可怜那些死在内斗中的老人孩子,选择决定命运,印第安人选了一条不归路,有如此下场可以预料。
王旭写的很详细,但是在具体实施上,却写的言语不详。
他只想吊吊皇帝的胃口,让他能拿到状元,该如何实施,他是不会告诉这些人的。
因为这些办法,等他成就大儒之后会亲自实施,并借着灭绝蛮族的威望,踩着蛮族的尸骨成为圣贤。
咚咚咚...
很快,一刻钟的时间到了,王旭还没有写完,就到了收卷的时候。
王旭没有跟其他考生一样,听到收卷的钟声还在写,而是干脆的放下了纸笔。
诱饵他已经抛出来了,上不上钩不在于多写两笔或少写两笔,相信自负明君的大吴皇帝,如果他真的有心平蛮,不会看不出这张试卷的价值。
火破毒瘴,精兵穿插,离间计,贸易战,攻心计,远交近攻,釜底抽薪,分而治之...
王旭闭着眼睛,脑海中,是十万大山火光冲天,蛮族四散而逃的画面。
这些计策,只要有三个实施成功,蛮族便要元气大伤。
六个实施成功,蛮族就要分崩离析。
如果八个都成功,天下将再无蛮族,十万大山将是人族的第十州,未来的蛮族,便是历史上的印第安人。
“你叫什么名字?”
王旭正想着,看到他神态的大吴皇帝,从不远处走了过来。
交卷了,其他考生心急如焚,在场上百人,唯有王旭面带微笑,胸有成竹。
大吴皇帝感觉很奇怪,兵法云,心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为上将军。
王旭的态度,很有大将之风,当然了,前提是他真的言而有物,不是哗众取宠。
“草民王旭,见过陛下。”
王旭站起来,对着大吴皇帝微微鞠躬。
“我知道你,你是个神童,这次考了会试第一,对不对?”
大吴皇帝没见过王旭,却听过他的名字,笑道:“把你的卷子给我看看,让我看看你有没有外界传的那么神。”
“陛下请...”
王旭拿起试卷,递给了跟随在旁边的内侍手上。
内侍拿过卷子递给皇帝,大吴皇帝低下头扫了一眼,当看到平蛮八策,第一策,破瘴策,火攻篇时,目光猛地亮了一下。
有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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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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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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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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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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