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旭,牛家村,牛姥爷家的牧童。
不对,我是王旭,但我不是牧童。
不对,我是牧童,前年闹蝗灾,我已经被爹娘卖给牛老爷了,正在给牛老爷家放牛。
“王旭,快点起来,你该去放牛了。”
迷迷糊糊中,王旭被人推醒,张开眼,看到的是一位十二三岁大,穿着打补丁衣服,长着一张大饼脸的顽童。
“嗯...”
王旭下意识的应下,眼前这人他认识,是马夫的儿子小虎,他的玩伴。
起床,穿衣,提着水桶,来到院子内打水。
牛姥爷家,虽然被叫一声老爷,其实只是乡下的小地主,并不是真正的贵人。
不过这也足够了,整个牛家村,有三分之二的土地是牛老爷的。
前后三院,十二间房,放在牛家村这样的地方,能把人羡慕的直流口水。
王旭轻车熟路的打水,清洗牛圈,就像往日那样干活。
忙乎了大半天,牛圈终于打扫干净了,看着摇着尾巴往自己身边靠的老牛,王旭下意识的说了句:“胎迷!”
“咦,胎迷是什么?”
这话一出口,王旭就愣住了。
他挠了挠头,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胎迷这句话是从哪蹦出来的。
“小畜生,又在偷懒了,看我不打死你!”伴随着暴怒声,一名穿着长衫,拿着烟袋锅的老者,劈头盖面就向王旭打来。
疼疼疼...
烟袋锅打在脑袋上,王旭哎呦一声惨叫。
“牛老爷,我不敢了,不敢了...”下意识的,王旭便开始求饶,整个人往牛后面躲。
牛老爷看着躲在牛后面的王旭,和目光不善的老牛,拿烟袋锅往手上脚上磕了磕,扬声道:“快去放牛,牛要是掉膘了,老子把你卖到青楼当兔子。”
“是,是...”王旭赶紧牵着牛往外走,相比胎迷是什么,无疑出去喂牛更重要。
毕竟,他是牛老爷买来的,买的时候就签了死契,被打死都是白死。
牵着牛,王旭轻车熟路的往山上走,山上的水草更加丰美,老牛最喜欢吃带着露水的晨草了。
“牛啊,牛啊,别看是你在驮着我,其实你的命比我金贵多了。”
坐在牛背上,王旭抚摸着老牛的犄角,一时间有点想入非非。
如果爹娘没把他卖了,再过几年,他也该跟村里的大顺哥一样娶媳妇了吧。
听说,娶了媳妇,就是一家之主了。
今年不过十二岁的王旭,虽然不知道娶媳妇有什么用,可他对身为一家之主的牛老爷印象深刻。
牛老爷就是一家之主,整个老牛家都围着他转,稍有不顺非打即骂,别说他们这些签了死契的家奴,就是只签长契的雇农,一个个也得陪着笑脸。
轰隆!!
一声惊雷,天空很快黑了下来。
“遭了!”王旭脸色一变,今天出门走得急,居然忘记看天气。
牛可是精贵物件,整个牛家村,也就牛老爷跟里正家里有牛,要是老牛淋了雨,生了病,牛老爷能将他活活打死。
王旭赶紧催促老牛快走,寻找着可以避雨的地方。
天无绝人之路,就在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眼见就要大雨倾盆之时,王旭远远看到了一座小庙。
“幸好有座庙,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王旭赶紧将牛赶进庙里,这座位于半山腰的庙宇不大,只有一间大殿,连个偏房都没有。
大殿内,供奉着一座石像罗汉,而在角落里,则铺着厚厚的稻草,墙上还挂着一件打有补丁的僧衣。
王旭将牛拴在柱子上,坐在铺着稻草的角落里,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
心里念念叨叨的庆幸着:“幸好这里有间小庙,不然我今天就惨了。”
这场雨,一直下了两个多时辰,快到中午的时候才停。
看到外面雨过天晴了,王旭不敢逗留,赶着牛就向外走。
下了山,低头一看,不是什么时候,身上居然粘了一根稻草。
将稻草捧在手里,王旭抬头看了看半山腰上的寺庙,心想道:“要是没有这间寺庙,让牛淋了雨,我回去肯定少不了一顿毒打。不行,这颗稻草是属于寺庙中老和尚的,他的寺庙已经帮了我很多了,我怎么能带走他的东西呢?”
王旭手捧着稻草,驱赶着牛原路返回,欲将这根稻草物归原主。
“老和尚,谢谢你的寺庙,这是你的稻草,我还给你了。”王旭将稻草捧在手里,恭恭敬敬的放了回来。
这一放不要紧,他低头向墙角看去,发现墙角上居然有条不太明显的裂纹。
王旭蹲在墙角扣了扣,只一下,便将裂纹扣开了。
入眼,里面是一个暗格,暗格内,放着一尊巴掌大小,金灿灿的佛像。
“金佛?”王旭擦了擦眼睛,不敢置信的将金佛拿了出来。
金佛入手很重,比铁都重,王旭用牙咬一下,便在上面留下了一个清晰的牙印。
“真是金的!”
王旭大喜过望,有了这尊巴掌大的金佛,他还给牛老爷放什么牛。
恐怕整个牛家村加起来,也没有这尊金佛值钱,他这是要发达了啊。
贪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王旭看了看左右,抱起金佛就跑,丝毫没有注意到,在他跑出寺庙的那一刻,有一行批语留在了墙上。
不爱寸草爱真金...
“这个王旭,连寺庙内的一根草都舍不得带走,下了山还要还回去,说明他内心中还是有小善的。只可惜,面对比草贵重千万倍,足以改变他一生的金佛时,他动摇了,这说明在大是大非面前,他难以把握住。”
“话是如此,可真正能不为外物所动的能有几个,大梦钟下,将暴露一个人的真性情,不管平时怎么伪装,梦境中的他们总是最真实的,恐怕就算你我进去,单以心性来说,也不会比他好多少吧?”
“这...”
“不要吵了,梦境有三层,我们接着看吧。”
......
我是谁,我是王旭,洛河边的一位读书人。
我自幼苦读诗书,以封王拜相为志,何奈家境清寒,三年不知肉味。
幸好,得洛河江畔洛娘资助,才不至于连笔墨都买不起。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王旭一年年的考下来,别说举人了,连个秀才都不曾中,熬的是两絮白发生。
洛娘苦等王旭不成,被家人逼着,嫁给了城东李员外重病的儿子冲喜。
这一冲可好,堂都没拜,就把李员外的儿子冲没了,年纪轻轻成了寡妇。
漏屋偏逢连夜雨,被赶回娘家的洛娘,又被家人逼着再嫁。
洛娘抵死不从,请来贞节牌坊,扬言终身不嫁。
三年之后,屡试不中的王旭,心情苦闷泛舟洛河。
偏巧,在江上救了同样泛舟而来,失足落水,洛城知府的儿子。
有洛城知府照料,王旭第二年中秀才,第三年中举人,稀里糊涂进京赶考,愣是中了进士回来。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王旭中的进士之后,被许给了青阳县令一职,续职之前,王旭骑着高头大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找到了守着贞节牌坊的洛娘。
高高的贞节牌坊足有三丈,用来拴马刚刚好。
王旭推门而入,一个有情,一个有意,贞节牌坊也挡不住干柴烈火。
而就在郎情妾意,半推半就之时,门外的贞节牌坊上,显露出了一条批文:“贞洁烈女配郎君。”
“不爱寸草爱真金,贞洁烈女配郎君,此人,道德有亏啊!”
“不然,西域古佛大帝曾说,红尘俗世本就是一场大劫,千古红尘,有谁敢说自己道德无亏?”
“再看吧,大梦钟的第三梦,才是真正的考验,前两重梦境,不过是为了让人在梦中梦内越陷越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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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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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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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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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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