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乞丐就是王旭化妆成的,他的目的很简单,能将英叔支走就行了。
果然,听到师兄麻麻地出事,英叔心急火燎的离开了。
王旭也不得再想,这个麻麻地给英叔惹过多少事,能让英叔听到他出事之后,想也不想就认为是真的。
“百家庄距离任家庄,少说有五六天的脚程,英叔就算三天赶到,到了之后发现自己被骗再赶回来,起码也要用五天时间,这个时间足够了!”看着英叔星夜离开的背影,王旭除掉了身上的伪装,这才再次向着义庄走去。
到了义庄中,硕大的义庄只剩下了文才一人,秋生晚上并不住在这。
王旭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找了找英叔的身影,这才问道:“文才,英叔呢?”
文才看到王旭没带夜宵,整个人都无精打采的,泄气道:“师父去师伯那了,恐怕要好几天才能回来,义庄暂时交给四目师叔照顾。”
四目道长养了两天,身体已经好了不少,再多修养几天就该没事了。
王旭没有说话,心里面却非常满意。
英叔连义庄都有安排,显然做好了离开后的准备,短时间内不会再回来了,钱真人那边也能安枕无忧了。
“文才,既然英叔不在,今晚就别睡那么早了,我带你去镇上玩。”王旭来任家镇这么久,也没有去外面好好转过,今天无事一身轻,正好去外面看看。
“真的?”文才一跳三尺高,不等王旭再说什么,就心急火燎的换衣服去了。
中间,四目道长还出来了一次,听到二人要去镇上,揉了揉无精打采的双眼,让二人给他带半斤猪头肉回来。
“文才,大黄呢?”正要出门的时候,王旭突然发现,今天好像没看到老黄狗。
文才伸手将大门一关,又试着推了推,头也不抬的回答道:“你说那条狗啊,它早上一开门就走了,到现在也没回来,应该在外面玩吧。算了,别管它了,秋生就在镇上住,我们叫上秋生一起去听戏吧,今天好像有庙会的。”
王旭想了想,觉得老黄狗在鬼怪纵横的山林都能没事,一个人出去也没什么问题。
不再去想老黄狗,王旭与文才结伴,说说笑笑的向着镇上走去。
任家镇...
“秋生,开门,开门啊!”
“谁啊?”
秋生的姑妈在镇上开胭脂店,晚上他要在店里住,一般不会离开。
听到外面的叫门声,秋生打开店门,一眼就看到了嬉皮笑脸的文才,随后才注意到王旭也在。
“王哥,文才,你们怎么来了?”秋生一个人看店也很闷,看完王旭二人顿时笑了出来。
王旭打量着里面的店面,并没有走进去,而是直接说道:“英叔去麻麻地道长那里了,估计要几天才回来,我们两个晚上睡不着,正好叫你出来喝酒,还能一起去听戏。”
“好啊,我把店们锁上,我们一起去。”秋生也就是二十来岁的年纪,听到有的玩当然不会拒绝。
等了一会之后,秋生把店门锁好了,这才商量着想去哪玩。
“先去酒楼吃夜宵,吃饱了肚子再去听戏,反正现在时间还早,玩到后半夜都行。”王旭提议去酒楼,不管别的,先大吃一顿再说。
文采拍手叫好,他最喜欢占便宜了,有好吃的当然不会错过。
不过这个提议,秋生却没有答应,反而开口道:“王哥,认识这么久了总是你请我们,我们也要请你一次才行啊。我跟文采没钱,大酒楼请不起,倒是知道前面有个小吃摊很不错,那里的豆花超赞,我们请你去吃豆花吧。”
“吃豆花!”文采哭丧个脸,豆花哪有大餐好吃,他还是想去吃大餐。
看着文采的样子,秋生一肚子的气。
交朋友讲究礼尚往来,别人请你三次,你总得请别人一次吧。
有钱有有钱的请法,没钱有没钱的请法,总想着占便宜,这样是不会有朋友的。
“好吧,就去吃豆花,吃惯了大鱼大肉,偶尔换换口味也很有必要。”王旭看秋生的样子就知道,这不是个喜欢占小便宜的人,与文才不是一个性格。
文才只要你请他,他就说你好,有便宜就往上凑,脸皮厚的跟城墙一样。
秋生则不同,他家里是做小生意的,明白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并不认为别人天生就该对自己好。
今天要是坚持去酒楼,秋生可能拉不下面子也会去,但是去过之后就再也没有下次了。
平时别看他嬉嬉笑笑的,其实秋生是个有主见的人。
“王哥,袁家豆花店的豆花,可以说是远近闻名,保证你吃了就会喜欢。”秋生走在前面带路,行走之间每一步都是一样的,看上去距离分毫不差。
王旭观察着秋生的步伐,发现秋生并不是刻意这么走的,而是走出了自己的习惯,于是问道:“秋生,你的功夫跟谁学的,看着不像是英叔的路子啊!”
“我小的时候,有幸得见耿德海先生,在他身边得到了大圣劈挂拳的真传。此后,我师父又融合道家养气功夫,帮我弥补自身不足,所以我的武功不是纯粹的道家路子。”秋生很随意的回答着,说完之后目光一闪,道:“王哥,我师父说你的一身功夫,遇到僵尸了都不怕,我能跟你过两手吗?”
“不好,我的铁砂掌刚强无比,不适合练手。”秋生的手上功夫不弱,但是在王旭眼中也就是不弱而已,还达不到跟他交手的地步。
如今王旭的铁砂掌,已经快到了即将大成的边缘,配合着硬气功,一掌下去铁板也能打穿。
要是一个不好,别说被他一掌打中,就是擦到个边不死也要重伤,秋生的身体可跟僵尸没得比,被他一掌打死怎么跟英叔交代。
“王哥,我们点到即止,你就让我看看呗。四目师叔说,你在短时间内能硬抗黑毛僵尸,我一直都将信将疑,想不通人的功夫怎么能这么强!”秋生没看出来还是个武痴,缠着王旭非要看看他的功夫。
被缠的没办法了,王旭笑着摇摇头,指着前面一棵碗口粗的小树,道:“跟你交手是不可能的,我的掌法还没有到融会贯通的地步,怕自己一时间留不住手。既然你想看,我给你露两手好了,看到前面的那颗小树没有!”
“看到了!”秋生点了点头,随后就看到王旭脚步一滑,对着小树一掌打了出去。
咔嚓...
碗口粗的小树,肉眼可见中被一掌打断,倒在地上溅起尘埃阵阵。
王旭出手后还不罢休,脚尖在地上一点,又一掌打在了小树后面的石磨上。
轰!!
平时用来碾黄豆的石磨,伴随着一声闷响,上面留下了足有八公分厚的手印。
而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偏偏石磨就是不碎,掌印周围连裂痕都没有一条,显示出了刚中带柔的韧性。
“好功夫,这一掌下去,打碎石磨容易,打不碎才难,真是好功夫啊!”秋生凑近一看,顿时知道王旭为什么不跟他交手了。
二人差距太大,秋生学的大圣劈挂拳以灵活为主,用来躲避四肢僵硬的僵尸还好。要是遇到同样灵活多变,力道不比僵尸小的王旭,绝对是磕到就死,擦到就伤,没有任何的侥幸。
“功夫你也看到了,吃豆花去吧。”王旭拍了拍手,无所谓的笑了笑。
文才只是看热闹的,他可没有什么功夫在身,很是外行的追问道:“师兄,王哥的功夫跟师父比怎么样?”
“你觉得呢?”
秋生反问一句,文才挠了挠头,低语道:“王哥一掌下去石磨都能留下手印,师父应该没这么厉害才对,要不然我三天两头被师傅打,岂不是早就被打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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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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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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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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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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