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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八四章待机而动

  霍去病的抱负是辽远而且宏大的,这一点,从云琅认识他的那一天起就没有改变过。

  一个人如果矢志不移的做同一件事情,只要坚持的时间够长,总会因为量变的缘故产生质变。

  且不论霍去病,李敢,就是曹襄这个纨绔子,见霍去病在不断地操练他的八百人马。

  也不知哪根筋不对,对自己的五百长门宫卫,三百家将,也开始了惨无人寰的冬训,看样子他的目标不是马踏燕然就是直捣龙庭……

  身为霍去病的司马,长年累月的跟一群极度有上进心,并且志向远大的人在一起,云琅倒是常常有尸位其上的感觉。

  冬天就该有一个冬天的样子,人人都说,春种,夏长,秋收冬藏。

  到了冬天就该躲在暖和的屋子里的看简牍等待冬日过去,却总是有一些人不愿意冬藏,他们似乎更喜欢在冬天待机而动。

  “驾,驾……驭……”

  马夫抖动着缰绳,艰难的控制着不听使唤的挽马,在平坦的谷场上一遍又一遍的实验云氏的新马车。

  马夫已经熟练的掌握了马车的性能,与驾驶方法,无奈,拉车的挽马似乎对拖拽四轮马车非常的不习惯。

  相比拖拽大汉的两轮马车,它需要做更多的反应才能完成马夫传达给它的复杂动作。

  大雪天练车技是最好的,厚厚的积雪深深的车辙印痕可以明显的将马夫的每一次操作都记录下来。

  阿娇对她的新马车非常的关心,马夫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只有等他彻底的熟悉四轮马车的操作之后,云氏才会对马车进行定型,做最后的布置。

  车夫不明白云氏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臭毛病,却不敢质问云琅,只能尽忠职守的干好自己的事情。

  大雪落下了,诺大的荒原也就逐渐变得安静。

  那些背着煤石去集市交换粮食或者铜钱的野人,在这样的天气里,依旧艰难地在雪地上跋涉。

  很快就在白雪皑皑的荒原上踩出一条黑色的道路。

  只要有钱,有粮食,这些一无所有的野人迸发出了令人震惊的工作热情。

  天气寒冷,正是煤石卖价最高的时候,没有哪一个以背煤石谋生的人,愿意放弃这种赚钱的好机会。

  疲惫寒冷,他们不是很害怕,他们害怕的是家里没有粮食吃,在这样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提供热量,就等于死亡。

  野人们背着煤石,尽量靠近云氏的土地行走,虽然云氏不会给他们提供庇护,他们依然觉得靠近云氏就会多一份安全。

  只要不伤害他们,就是对野人的最大帮助,这是云琅过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的一个道理。

  所以,他也愿意给这些无助的野人提供一点虚假的安全感。

  天气太冷,老虎卧在暖和的地板上,无聊的张着嘴巴,让小虫帮它清理牙齿缝隙里的食物残渣。

  每次看到小虫把手塞进老虎嘴巴,东方朔就总想说话,最后也总是忍住不说。

  他觉得老虎锋利的牙齿会在某一个瞬间,咔嚓一下咬断小虫细细的手腕。

  “其实你可以修一条路,一直通到产煤石的地方,虽然中间要过几处山涧,山道也难走,以你家里的那几座桥梁模型来看,应该难不住你才对。”

  自从东方朔吃了云琅那顿非常有仪式感的饭食之后,他总觉得欠云氏什么东西。

  在经历了忐忑不安的几天之后,云琅并没有提出要他去刺杀某个皇帝的事情,也没有要求他做超出他能力以外的事情,更加没有任何要招揽他做家臣的举动。

  这让东方朔每次见到云琅心头都发虚。

  “修路当然难不倒我,修桥也是如此,旁光侯刘颖已经跟我说过无数次了,想不要钱帮我修路造桥,统统被我拒绝了。

  先生难道就没有想明白,我为何会放弃这种不要钱就能得到道路跟桥梁的好处吗?”

  东方朔的眉心出现了一道悬针纹,这是他思虑的表现。

  东方朔瞅着田野里背着篓筐艰难跋涉的野人,松开紧皱的眉头道:“是为了那些野人?”

  云琅笑道:“是啊,我如果开路,修桥,然后再雇佣这些野人用马车拉山里的煤石,相信我很快就能富甲一方。

  只是这样一来,我就开了一个很坏的开头。

  相信很快就有效仿我的人,只要开了这个头,那些野人的末日也就会到来。

  以我大汉有钱人的德行,那些不需要钱就能获得的野人,此生最好的结果将是老死矿洞,一辈子也洗不干净身上的煤灰,用自己的命去为别人赚钱。

  这个钱太血腥了,我不敢要。”

  “你不做,也会有人做的。”东方朔很不满意云琅的迂腐:“如果由你来做这件事情,那些野人的下场可能还会好一些。”

  云琅笑了,东方朔就是这样,总喜欢开头,却不怎么喜欢结尾,也就是说,他只喜欢空洞的描述一张美丽的图画给别人,然后就撒手不管,也不管不顾因为他的建议可能引发的后遗症。

  再没有现代化采煤机械之前,采煤本身就是一件没什么人性的工作。

  云琅如果想发财,制造四轮马车都比采煤容易,还没有心理上的负担。

  他想要云家边上多出一个繁华的城镇,形成城镇的条件很简单,基本上只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人,一个是钱。

  现在,因为煤石的缘故,那个小小的草市子两样都不缺,如果再有一个强力人士推动,一个因为煤石繁华起来的城镇应该很快就会形成。

  现在,这些野人采的每一块煤石,都属于他们,不管采煤的过程有多苦,有多艰难,有多危险,都是为了他们自己,所以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这么危险,艰苦的工作一旦是为了别人,反抗或者不满的心思很容易就会产生。

  在这个很容易抱团造反的时代里,如果云家没有弄好,让这些野人造反了,刘彻第一个砍掉的脑袋将会是云琅的。

  云琅喜欢烧煤取暖,却不很不喜欢因为烧煤的原因掉脑袋。

  “阿娇贵人难道就没有看到这是一桩大财源吗?”东方朔可能想清楚了其中的道理。

  云琅给东方朔续上茶水笑道:“阿娇贵人对钱财没有什么概念,而我是不愿意赚这种钱。

  即便是别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在阿娇没有动手之前,没人敢动手。

  阿娇贵人最近对做生意很有兴趣,不过啊,她不是很喜欢出力多,见效少,麻烦的生意,最喜欢从别的地方低价收购东西,然后再高价卖出去。

  就像云氏的鸡蛋一样。

  煤石也是如此,只要阿娇贵人愿意按照现在的价格收购野人的煤石,然后再加一倍的价格卖给城里人,就能坐收无数钱财,同时,也算是间接的保护了那些野人。”

  东方朔看着云琅叹息一声道:“看来你是希望让我这个聪明人去帮你游说阿娇贵人来做这桩生意是吧?

  我就知道你的那顿饭吃了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把这个主意给阿娇贵人出了,那些正在草市子上收购煤石的商贾会恨死我的。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这是大仇恨。”

  云琅站起身,看着东方朔笑了一下道:“你难道不觉得这是还我一饭之恩的最好办法吗?

  再者,你总想出人头地,总想让自己的才华有一个施展的地方,为阿娇贵人出谋划策,要比你通过威胁那些侏儒优伶直达天听要好一些。”

  老虎的肚子咕噜噜的在响,这个可怜的家伙最近总是闹肚子,也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云琅必须带它出去,免得这家伙毫无顾忌的把屋子弄得臭气熏天。

  至于东方朔,不用理睬,聪明人,总会给自己找一个最合理的选择,最后做出决断。

  在大汉,只要下大雪,就算是阻绝了交通,是真正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场面。

  即便是下雪,云家却显得很热闹,尤其是铁匠房,锤子敲击铁块的声响从未断绝。

  霍去病的八百大军想要重新装备,就离不开云氏的铁匠房,诺大的一个院子里面堆满了新打造好的矛戈,刀剑,还有一捆捆得弩箭,以及一些锤子,斧头,铁鞭一类的重武器。

  受伤的军卒们也没有闲着,云琅让人打造出来了很多的铁甲叶子,需要这些人按照木头傀儡的模样,用结实的丝线绳子将甲叶固定在一副皮甲上面。

  这样的工作很多,估计这个冬天,在云氏庄园居住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有多少空闲时光。

  老虎排泄了一大堆东西,云琅捂着鼻子看了,这家伙腹泻的原因找到了,是吃了太多油脂的缘故。

  这就是小虫的责任了,这个死丫头自己喜欢吃猪油夹热馒头,就很不负责的将她眼中的美食推荐给了老虎,于是,老虎就把满满一罐子猪油,舔舐了一个干净。

  云琅忽然笑了,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有趣的,至少,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因,才有一个个不算好的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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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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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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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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