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教育,其实就是把人逼疯的一个过程。
很不幸,曹襄因为有一个长公主母亲,所以他接受的就是大汉国最高级的皇家教育。
云琅不知道长平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儿子才会满意,在他看来曹襄其实已经很不错了,活了十五年,经历了这么多别人不可能经受的事情,依旧没有成为变态,这已经说明,曹襄从骨子里是一个很好的人。
云琅在屋子里的喝茶,曹襄就躺在外面哭,他真的在哭,哭得呜呜呀呀的非常伤心。
一柱香之后,他就不哭了,翻了一个身,爬在门槛上威胁云琅道:“不准说出去,说出去了,朋友就没得做。”
云琅没有理会威胁,瞅着哭得一塌糊涂的曹襄道:“我怎么才能帮到你?”
曹襄用袖子胡乱擦把脸道:“揍公孙敖一次。”
云琅砸吧一下嘴巴道:“你先上,我跟着,最多我们两个一起被公孙敖揍,反正他也不敢打死我们。”
“你要是陪我一起去军中受训,我就不伤心了。”
云琅瞅着曹襄道:“你以为我在训练场上会表现的比你差?你别忘了,我可是能跟霍去病交手的人,即便是使诈,那也是在差距不大的情况下。”
“你刚刚大病一场,我也大病初愈,我们两个的遭遇是一样的,我不信我能比你差到那里去?”
云琅怜悯的看着曹襄,摇摇头道:“你会哭死的!”
“我不管,你想要我好受些,就跟我一起去被人家操练。”
云琅点点头,就从里间,取出霍去病赠送给他的铠甲,挂在大厅里去潮气。
狼狈的曹襄似乎一下子来了精神,翻身坐起,拍着手道:“好啊,好啊,以后只要你需要,要我干什么都成!”
“少许诺,尤其是你身为曹氏家主,更要少许诺,这会给你以后的日子带来很多困扰。”
“少来,这一关过不去,我就没有以后。”
“你什么道理都懂,为什么总是做不好呢?”
曹襄咬着牙道:“我没有恒心!”
“好吧,我们一起培养一下恒心,我这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有恒心了……正好,我前一段时间身体不太妥当,确实需要好好地动一下,陪你走一遭公孙敖的阎王殿,也不算什么。”
云琅掸掉盔甲上的灰尘,笑着对曹襄道。
五更天的时候,云琅已经收拾妥当了,经过一年的生长,霍去病给的盔甲,他如今穿上正好合适。
红缨盔,锁子甲,牛皮绞丝战裙,两道束甲丝绦将这身铠甲牢牢地绑在他身上,他不断地调整着丝绦的松紧程度,束甲的时候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
直到感觉合适了,才让红袖跟小虫给丝绦挽上最后一个结。
一柄制式长枪挂在马上,一长一短两柄战刀插在腰间,背后还有一架短弩,肋下一壶弩箭,脚下一双薄底的快靴,两块护着小腿的腿甲也牢牢地贴在绑腿上面,在这一刻,云琅几乎算是武装到了牙齿。
按照大汉军司马的标准配备,云琅还需要装备六根短矛,三柄双面战斧,一面牛皮蒙铁圆盾。
小虫看了披挂战甲的云琅之后,就嗷嗷叫着要把那袭红色的大披风给他披上,被云琅严词拒绝,这东西除了耍酷之外,没多大用处,如果被公孙敖操练的狠了,这东西绝对是一个碍事的东西。
曹襄早就披挂好了,站在门前瞅着云琅道:“我发现你好像长得比我英俊一些。
哥哥求你一件事,咱今天骑战马成不成,就不要把你家的游春马拉出来了,真是丢不起那个人啊。”
云琅笑道:“夸我英俊也没有屁用,我就是喜欢骑游春马怎么了?这种马性情温和,遇到突发事情也不会尥蹶子,又被我训练的会跑了,还有比这更好的战马吗?”
云琅说着话,打了一个呼哨,游春马就被老虎从马厩里给撵出来了,云朗踩着台阶上了游春马,也不管曹襄,率先冲出了家门。
游春马早就不堪老虎的骚扰了,现在有机会离开老虎,立刻长嘶一声,就撒开了腿狂奔。
曹襄在后面惊讶的吼道:“你家的游春马怎么跑这么快。”说完话就匆匆的跟上。
这还是云琅第一次全副武装纵马狂奔,游春马也非常的配合,踩着松软的荒原,奔驰的越发急速。
从云家出发向北走十五里,就是羽林军在上林苑的一所营寨,云琅上次来过,自然不会迷路。
十五里对战马来说,正好是一次奔袭的距离,云琅马速不减,他想看看以耐力温顺著称的游春马到底能不能完成一次全速奔袭。
深秋清冷的风从云琅耳边掠过,让他的脸有些生疼,他并不理会,身体伏在游春马背上,随着战马身体的起伏慢慢的与战马相互适应。
曹襄的马毫无疑问是万里挑一的宝马,即便是云琅先走一步,在跑了七八里之后,它也慢慢的追上了游春马。
大汉国最让云琅满意的一点就是骑马了,这个世界似乎就是为战马准备的世界,不论是地形,还是道路,都为帖和战马奔驰而天造地设的。
“你家的马确实不错,这么久才追上,真的了不起。”曹襄在两匹马擦身而过的时候,大声的夸赞。
当游春马原本散开的呼吸白雾,变成柱状的时候,军营已经近在眼前了。
云琅放缓了马速,让游春马自己慢慢的从疾驰改变成慢跑,最后缓缓走到营寨前面,等先到的曹襄报名入营。
大汉国的军队规矩多,并且能持之以恒,即便是以后到了黄巾军造反的时候,大汉国的军队依旧强悍无比。
这也就是那句——国恒以弱灭,汉独以强亡的出处。
此时天色大亮,军寨大门已经大开,一队七百余人的队伍已经开始列阵。
公孙敖坐在马背上,如同一座雕像,在他的身后,一个壮汉刚刚擂响了战鼓,按照大汉军律,战鼓停止不到者斩!
曹襄跳下马扯着嗓子大吼道:“军校曹襄报名入列!”
云琅赶紧也跳下马接着喊道:“军校云琅报名入列!”
公孙敖用玩味的眼神瞅瞅曹襄,云琅,挥挥马鞭子道:“入列!”
鼓声停止,公孙敖见人已到齐,满意的点点头道:“还不错,经历了昨日一番苦熬,还以为会有几个怂包今天不敢来,没想到今日反倒多了一个。
哈哈哈……有种!
耶耶最喜欢有种的汉子,更喜欢看那些自称有种的汉子,在某家手下变成一滩烂泥。
别以为你们不是羽林军,耶耶就会放过你们,既然你们要去疆场厮杀,耶耶的手就不会软。
哈哈哈,只有过了耶耶这一关的汉子,才有资格去疆场跟匈奴人杀个你死我活,才有资格拿着匈奴人的脑袋去博取他的战功。
听清楚了,想要过耶耶这一关!你们就别把自己当人!”
长门宫卫一起捶着胸甲吼道:“喏!”
公孙敖笑了一下道:“既然都认为自己是好汉,那就先给耶耶练出一副铁脚板出来!”
一串号角声响起,八个羽林军校尉背着红旗就率先离开了军寨口,其余长门宫卫紧紧的跟上,唯一的差别就是羽林校尉们全部骑着马……
跑步是云琅的强项,虽然身上的装备重了一些,他觉得自己还是能跟上的。
曹襄小声道:“这个家伙昨日就是这么折磨我的。”
云琅小声道:“留着力气应对今日的考验吧,我估计今天的操练一定比昨日更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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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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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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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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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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